沈荡镇阳光小区、盛安佳苑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沈荡镇阳光小区、盛安佳苑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沈荡镇阳光小区、盛安佳苑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 嘉建咨Y采【2021】4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需求 | 周期 |
1 | 沈荡镇阳光小区、盛安佳苑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1 | 项 | 75 | 小区安设智能两分类箱、智能四分类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45日历天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等: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
3、采购文件售价(元):500元(现金)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1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7月1日9时00分在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八、信息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
十、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
2、采购人名称:海盐县沈荡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37*****981
地址:海盐县沈荡镇永庆路11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盐县沈荡镇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
标签: 政府采购 其他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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