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13A1314项目名称:重庆市港航管理局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采 购 人:重庆市港航管理局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3年7月目 录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一、设备的采购数量 …………………………………………3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谈判时间及地点 ………3三、竞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4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基本资料 ……………………………4第二篇 竞争性谈判须知…………………………………………5一、谈判费用 …………………………………………………5二、谈判资质 …………………………………………………5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5四、谈判要求 …………………………………………………5五、谈判程序 …………………………………………………9六、成交原则 …………………………………………………10七、成交通知 …………………………………………………11八、签订合同 …………………………………………………11第三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12第四篇商务要求 …………………………………………………22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 ……………………………………………26第六篇竞标文件格式要求 ………………………………………3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按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对重庆市港航管理局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备注重庆市港航管理局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100包含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谈判时间及地点1、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 7月24日~7月29日17:00时;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3、现场报名方式:请于 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29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大渡口区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1幢3楼3~6号)持介绍信、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报名,并交纳标书费。4、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5、谈判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谈判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13年7月30日13:30时,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30日14:00时。超过竞标截止时间、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竞标书,或不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谈判保证金的竞标书,将不被接受。6、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7月 30日14:00时。7、竞争性谈判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9楼 (开标室详见当日大厅指示牌)。三、竞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帐户转帐交纳,不得使用现金进帐。(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保证金金额:¥ 1万元户名: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941 0188 0003 6112 9(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7月29日17:00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注:1、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2、各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帐的时间差风险。四、投标有关规定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我司恕不接受。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基本资料采购人名称: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联系人: 饶锡如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渡口区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一幢3楼3~6号 电话: 023-
******** 传真: 023-
******** 联系人:胡老师第二篇竞争性谈判须知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与递交竞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资质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国家工信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或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三、竞争性谈判文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须知,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和竞标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2、招标代理公司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竞标人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2日前向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一律发布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
********。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代理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谈判要求1、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竞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组成,将以下内容牢固的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并在封面上清楚的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因未按规定编制或装订导致的废标由竞标人自行负责。它包括:(1)竞标人基本概况(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1后附谈判文件要求竞标人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2)明细报价表(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2);(3)竞争性报价函(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3);(4)商务/技术偏离表(提供原件,格式见见附表4);(5)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5);(6)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6);(7)商务条款承诺(提供原件,承诺包括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技术支持及优惠条件等,格式自拟);(8)技术资料复印件;(9)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0)诚信声明(附录7)(11)其他应提供的资料(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12)竞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条款基本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篇“竞标文件格式要求”,竞标人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竞标人自拟格式。2、谈判有效期:竞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60天。3、谈判保证金:(1)竞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谈判保证金提交至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账户信息详见第一篇)。(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A、竞标人在谈判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竞标文件。B、竞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3)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谈判结果通知发出后5日内无息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予以退还。(4)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息予以退还。4、竞标报价竞标价应为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收费金额。报价中应包含所需的材料费、设备费、劳务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和所有的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的总和。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竞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5、采购代理服务费(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我司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约定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上浮20%执行,由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
****-*******.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
****-*******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 合计收费=1.5 4.4 4=9.9万元(2)服务费以现金支付。(3)成交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服务费按照渝价【2012】387号的规定标准,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渝价【2012】387号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 0.38 0.45 3.4 1.6=5.93(万元) 7、提交竞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竞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竞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及加盖公章(如双面打印的竞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及加盖公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8、竞标文件的递交(1)竞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竞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竞标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2)竞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8、竞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9、竞标人参与人员各个竞标人可派1-3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10、无效谈判竞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竞标文件将被拒绝:(1)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2)竞标人未按本文件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 (3)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报价。 (4)竞标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5)竞标人的最后报价超出规定的报价限价。(6)竞标人谈判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五、谈判程序1、采购方组织的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标人须有法人或其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2、竞争性谈判以分类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采购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谈判。3、谈判小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成员3人,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在市级采购专家库中以随机方式抽取专家2人共同组成。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5、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评审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竞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竞标资格。5.1资格符合性检查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竞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提供合法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及竞标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能及等。若为代理商,还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服务承诺书原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竞标人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硬件设施,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由竞标人提供诚信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具有国家工信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或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竞标人提供合法的资质证明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文件规定6、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报价。7、所有竞标人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8、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进行二次报价,书面提出最佳的技术方案和最优惠的服务承诺以及填写《最后报价表》),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据此确定拟成交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竞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第二次报价无效。六、成交原则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报价法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如下:1、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竞标人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具体的评审细则是竞标货物的技术指标必须达到或超过所要求功能,如有任何1条指标不满足要求,该项目视为无效投标,该投标方将失去中标资格。3、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完全满足采购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拟成交供应商,若出现评审价格相同的情况,则优惠承诺更优者成为本次谈判的拟成交供应商,并按由低到高顺序对有效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进行排序。4、如果出现拟成交供应商实际提供内容不满足或违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重新组织采购。5、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竞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竞标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6、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谈判成交双方共同认定。7、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重新组织采购:(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竞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成交通知1、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供应商”栏目内公示三个工作日。2、谈判结束7日内,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果《成交通知书》不能在7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谈判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4、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谈判成交双方共同认定。八、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第三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1) 本包应用系统建设功能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应用系统的建设最终以采购人、中标人签字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最终验收依据。(2) 系统应采用较新版本的Java语言开发工具(JDK1.7)进行开发,提供和开发的平台软件产品线要齐全,必须保证后续的业务扩展性。 (4) 支持主流硬件及操作系统:应支持各主流厂商的硬件及支持64位Windows、Unix、Linux等多种主流操作系统平台。 (5) 支持最新版本主流关系数据库,包括DB2、Oracle、SQL Server、 MySQL、Sybase等。 (6) 系统采用集中式数据库管理和B/S应用架构,中间件可部署为WebSphere5.1、Tomcat7 、JBoss7及以上版本,用户使用Web浏览器即可访问(不需要安装客户端软件),支持多种跨平台(Windows、iOS、Android)的Web浏览器,如IE6(7、8、9、10)、Firefox8、UC7及以上版本。 (7) 用户接口和操作界面设计应尽可能考虑人体工程学和视觉特征,界面应美观大方、风格统一,操作简捷实用,系统界面能自适应16:9及4:3两种屏幕尺寸比例。 (8) 采用成熟的开源工作流产品,如JBPM5,实现系统业务流程的自定义,可以灵活的调整流程步骤以及每步处理人。 (9) 软件产品建设必须非常注重以下几条基本原则:先进性和开放性、高可扩展性、高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先进性和开放性采用的技术和设备应遵循相应的国际标准,不受厂商的制约,具有兼容性、互操作性。设计方案应立足先进技术,采用目前国际上普遍遵循的技术标准,服务器和网络方面应优化通讯流量,提高系统的管理性和安全性。——高可扩展性为快速适应未来业务需求的调整和扩展,本包中标人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应予以充分考虑,软件产品应遵循“多配置少定制”开发的原则,并在开发中采用大量可重用的组件,为新的应用扩展提供支撑。——高可靠性本包中标人开发的重庆市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是重庆市港航管理局核心业务系统之一,中标人必须保证没有单点故障,系统应该能够在业务处理高峰期满足300个并发用户使用,其他时间的平均负载应满足150个并发用户使用;系统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单一操作(统计查询功能除外)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1秒。——安全性系统与数据库系统的设计及应用要做到安全可靠,防止非法入侵;要防止合法用户使用数据库时向数据库加入不合语义的数据,对输入的数据要有审核和约束机制;具有用户权限控制和身份认证功能;要注意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性能,系统应具有对主要环节的监视日志和控制功能,严防非法用户的越权操作;系统须保证持续不间断安全运行,并提供数据库完整有效的备份和恢复方案。——稳定性系统应该满足大量请求的并发访问和大数据量的处理业务,在网络带宽和服务器硬件性能不是瓶颈的情况下,软件产品要确保每周7╳24小时的持续不间断运行,不能出现死机而影响平台的正常运行,系统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应大于150天。(10) 完成本包软件的数据交换接口建设,确保本包中标人开发的软件产品能够统一接入重庆市水上交通指挥综合信息平台、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公路水路畅通工程统一平台,以及部省联网、长航局信息交换、水运局信息交换、重庆航运网政务公示等所要求的数据接口,还需要满足《重庆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数据交换接口。系统涉及到的数据项的结构设计应参照交通部《交通基础数据元集》实施。(11) 本次工程还负责配合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现有运政业务管理系统所沉淀的信息资源(业务数据和业务办理情况数据)进行数据人工审核并迁移,保证平滑过渡到本次工程新开发的重庆市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12)本次招标应用软件开发成果产权属于招标人所有,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全部程序源代码(不能提供源代码及产权归投标人所有的软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上明确申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软件开发成果应用到任何第三方。二、系统业务功能要求(一)系统预期目的按照“流程最优、手段最新、环节最少”的要求,对我市水路运输行业所涉及的业务申请流程全面梳理、优化、规范,进一步减少纸质材料、规范许可程序、提高许可效率,加快促进水路运输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二)系统主要功能1、数据资源管理和交互。将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作为综合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完善系统,优化流程,规范许可,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和交互,并满足交通运输部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中标人应确保自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布水路运政系统联网对接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系统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实现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运证的数据与交通运输部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通,所有证书编号由部统一授权发放。(2)中标人应承担为满足与交通运输部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对接要求所带来的系统修改完善等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明确。(3)投标人技术方案应全面满足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征求国内水路运输行政许可证书网上办理系统技术方案意见的通知》(厅水便﹝2013﹞50号)的有关要求,并予以明确响应。2、规范水运业务资源数据库。完善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系统数据资源的规范,实现数据上传至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等上级单位,并与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同时数据应接入重庆市水上交通指挥综合信息平台、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公路水路畅通工程统一平台。3、完成与重庆市船舶检验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协同和共享,在运政系统中实现船舶基础数据的自动生成和船检证书有效期的自动提示。4、 配合CA服务提供商,在运政系统中集成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功能,加强身份验证和责任追溯机制。5、水路运政许可监控功能。规范水路运政许可业务,做到角色合规、职责清晰,层级分明,许可业务满足法规和现实管理要求。6、统计查询功能。实现分类别、多种条件下即时查询,查询结果响应迅速,查询结果精确、可定制、明晰、满足管理需要。7、电子公文自动生成。在许可业务办理中,实现与许可业务直接相关的受理申请、审查结论、许可决定等公文自动生成。8、运输管理信息化。实现与运政审批、许可相关的从业人员管理、水运诚信体系建设、水运生产统计、年度核查、运输服务质量管理、运政档案等运输管理工作密切融合,满足日常管理需要。9、运政系统动态完善管理功能。能根据今后管理转型需要,完善增加其他功能,实现与现有系统有机结合。(三)系统详细功能(1)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国内水路运输政策法规(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2008年9月)国际海运条例(2)业务需求运政主要包括水路运输企业管理、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管理、船舶营运管理、国际海运业及辅助业管理等内容。水路运输企业的开业管理:经营区域在区县内的由区县审批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经营区域为市内的由市局审批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经营区域为省际的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审批发水路运输许可证、(四客一危)船舶营业运输证,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企业由交通运输部审批发水路运输许可证,市局发市内和省际普通货船船舶营业运输证。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开业管理:企业所在地港航管理部门签注意见,由市局审批发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由市局发证。国际海运企业及辅助业的开业管理:国际船舶运输企业、无船承运业务企业、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经企业所在地港航管理部门签注意见并经市局签注意见,由交通运输部审批发证。证书管理:根据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发证机构对所发放的证书有变更、补证、换证、注销等业务需求。企业筹建管理:新成立企业需要进行筹建申请,获得运政机构的认可证明后再去办理工商登记。内河水路运输企业发放水路运输许可证(筹建专用),审批流程根据经营区域不同分别由区县、市、长航局、交通运输部进行审批。水路运输企业筹建、开业、变更申请;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国内船舶管理)筹建、开业申请报送纸面材料首先要由企业所在地港航管理部门受理,然后根据公文流转流程进行审核、审批工作。系统需要实现流转和保留痕迹,文档扫描存储及生成公文。外网申报时用户由企业所在地的系统管理员增加和授权,企业用户可在网上下载申请书的标准表格,系统提供部分申请书的打印功能。办事流程:申请人—区县政务大厅—区县经办人—区县负责人—市局政务大厅—处室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局领导。提供业务提醒服务:提供手机信息及系统提醒。增加运政行政许可文书,其用途范围为:新增企业的筹建、开业;新建船舶办理营业运输证;新增运力登记;客、渡船航线审批。(3)数据需求运政主要包括水路运输企业管理、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管理、国际海运企业、国际海运辅助企业管理。按照规定,企业进行某些业务申请时需提供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员名单及其职务证书等。为方便申报审批和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可引入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船舶登记系统、内河船员管理系统中的船舶基本信息、船员基本信息、证书信息等数据。运政机构管理企业,并且对企业以及运营船舶进行年审,可为其他业务系统提供准确的企业信息和船舶营运信息。(4)系统功能设计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系统将实现以下功能:水路运输企业筹建申请、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水路运输企业变更申请、水路运输企业注销申请、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变更申请、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注销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申请、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国际船舶运输经营业务申请、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水路运输企业新增运力变更经营范围申请、船舶营运证申领、船舶营运证注销申请、受理审批平台、证书管理平台、企业档案管理、统计查询、文档扫描存储及生成公文、基础字典维护等。1、水路运输企业筹建申请1.1需求描述由水运企业筹建申请人填写《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筹建申请书》,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到所在地运政管理机构: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筹建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组织结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企业基本管理制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证明文件,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公司章程及其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的设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名单、任职文件、身份证、任职资历、劳动合同(筹建的提供意向协议即可)等及其复印件;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与安全管理制度在内的企业基本管理制度;经营客运的,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需的服务设施的证明文件。参与者水运企业筹建申请人。1.2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企业用户填写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关键项目不填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提供附送资料电子版上传功能。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1.3相关单证《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筹建申请书》2、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2.1需求描述由水运企业申请人填写《水运企业(船舶)开业申请书》、《普货船舶营业运输证申领书》,《“四客一危”船舶营业运输证申领书》,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组织结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企业基本管理制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证明文件,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公司章程及其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的设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名单、任职文件、身份证、任职资历、劳动合同(筹建的提供意向协议即可)等及其复印件;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与安全管理制度在内的企业基本管理制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提供“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证书及复印件;经营客运的,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需的服务设施的证明文件;经过筹建申请的,提供《水路运输许可证(筹建专用)》及筹建批准文件。2.2参与者水运企业开业申请人。2.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企业用户填写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关键项目不填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提供附送资料电子版上传功能。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2.4相关单证《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开业申请书》《船舶营业运输证申领书》《“四客一危”船舶营业运输证申领书》3、水路运输企业变更申请3.1需求描述企业变更包括变更企业法人代表人、企业地址、企业名称、企业经营范围(开辟或变更集装箱班轮内支线;开辟或变更水路客运航线;国内建造船舶、国外购置或光租船舶、)时。企业申请变更根据需要选择提交以下材料: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水路运输新增运力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船舶营业运输证申领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资历、学历、培训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及其复印件;申请企业、主要股东资历,银行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其他能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文件;国家规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制的,应提供“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经营客运的,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必需的服务设施的证明文件;《水路运输许可证》正副本。3.2参与者水运企业。3.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企业用户填写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关键项目不填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提供附送资料电子版上传功能。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3.4相关单证《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水路运输新增运力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船舶营业运输证申领书》4、水路运输企业注销申请4.1需求描述水运企业注销的原则是:逐级上报审批企业注销分为两种方式:1、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申请,须由企业提交书面注销申请并加盖企业及相关部门印章;2、长期不参加年度核查的企业。4.2参与者水运企业。4.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4.4相关单证无5、水路运输企业年度核查申请5.1需求描述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年度核查填写内河水路运输企业核查报告书,提交对应的运政机构来进行审批。该企业经营船舶一同年审,不需要另外写申请。5.2参与者水运企业。5.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5.4相关单证《国内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年度核查报告书》《船舶年审合格证》6、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6.1需求描述由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申请人填写《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书》,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章程;拟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资信证明(船舶代理20万元以上、客货运输代理30万元以上、两项都经营的为50万元以上);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协议等);主要出资单位同意设立企业的文件(董事会决议、联营协议或经营担保人证明);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6.2参与者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人。6.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企业用户填写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关键项目不填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提供附送资料电子版上传功能。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6.4相关单证《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书》7、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变更申请7.1需求描述由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申请人填写《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变更申请书》,并交回原《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7.2参与者水路运输服务企业。7.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企业用户填写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关键项目不填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7.4相关单证《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变更申请书》8、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注销申请8.1需求描述企业注销分为两种方式:1、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申请,须由企业提交书面注销申请并加盖企业及相关部门印章;2、长期不参加年度核查的企业。8.2参与者水路运输服务企业。8.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8.4相关单证无9、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年审申请9.1需求描述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年审填写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核查报告书,提交对应的运政机构来进行审批。9.2参与者水运企业。9.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9.4相关单证《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10、船舶营运证申领申请10.1需求描述由申请人提交《船舶营业运输证申领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10.2参与者水路运输企业。10.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企业用户填写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关键项目不填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提供附送资料电子版上传功能。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10.4相关单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申领书》11、船舶营运证注销申请11.1需求描述船舶注销分为两种方式:1、企业或个体(联户)的船主,主动提出注销申请,须由申请人提交书面《船舶营运证注销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及相关部门印章;2、长期不参加年审的船舶。11.2参与者水路运输企业。11.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企业用户填写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关键项目不填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提供附送资料电子版上传功能。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11.4相关单证《船舶营运证注销申请表》12、国内业务处理12.1需求描述区县和市运政机构通过该平台处理各种申请业务,进行受理、审核、审批、上报等,具有如下业务受理审批流程。(1)水路运输企业筹建申请受理和审批(2)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受理和审批(3)水路运输企业变更申请受理和审批 (4)水路运输企业注销申请受理和审批 (5)水路运输企业年度核查申请受理和审批 (6)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开业申请受理和审批 (7)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变更申请受理和审批 (8)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注销申请受理和审批 (9)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年度核查申请受理和审批 (10)船舶建造申请受理和审批 (11)船舶营运证申领申请受理和审批 (12)船舶营运证注销受理和审批12.2参与者区县运政机构、市局政务大厅、市港航局业务处室人员和领导。12.3功能描述系统可进行流程定制,业务流转到指定人员,该人员登录后可进行受理和审批。受理通过,提交审批人员;不通过,填写意见反馈申请人。审批通过,发放证书;市内跨区县营运的,区县审批人员填写审核意见上报市局,由市局发放证书;跨省营运的,市审批人员填写审核意见,报长航局、交通运输部审批。12.4相关单证《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筹建专用)》《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13、国内证书管理13.1需求描述证书管理包括核发、变更、换证、补证、年审、注销等。有申请的则取申请的数据作为新证书的内容。13.2参与者区县运政机构、市局政务大厅、市港航局业务处室人员和领导。13.3功能描述授权用户登录系统,打开证书管理选择管理的证书类型,进行业务处理。核发时根据申请内容自动形成证书内容,填写发证日期、有效日期等信息后进行打印。变更时根据申请内容自动形成新证书内容,填写发证日期、有效日期等信息后进行打印。自动保留原企业证书信息备查。换证和补证一般不改变原证书内容,可直接进行打印。年审根据条件信息自动提取,提供船舶年审合格证的打印。船舶注销根据申请信息可打印船舶营运证注销登记证明书。对于长时间不参加年审的企业和船舶进行标示,可进行注销处理。13.4相关单证《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筹建专用)》《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年审合格证》《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14、国际海运企业管理14.1国际船舶运输经营申请14.1.1需求描述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或者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人应当向交通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申请人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和法定检验证书的副本或者复印件;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样本;符合交通部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向交通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母公司的商业登记文件;母公司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母公司对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符合交通部要求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分支机构可为其母公司所有或者经营的船舶提供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安排港口作业、接受订舱、签发提单、收取运费等服务。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申请经营进出中国港口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当向交通部提出申请,并报送《国际海运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交通部应当按照《国际海运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审核。予以登记的,颁发《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材料不真实、不齐备的,不予登记,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依法取得经营进出中国港口国际班轮运输业务资格后,交通部在其政府网站公布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名称及其提单格式样本。14.1.2参与者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申请人。14.1.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企业用户填写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关键项目不填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提供附送资料电子版上传功能。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14.1.4相关单证《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书》《国际海上运输船舶备案申请表》15、无船承运业务管理15.1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申请15.1.1需求描述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的,应当向交通部提出提单登记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当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或者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指定的联络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提单格式样本;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中国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当交纳保证金,并取得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15.1.2参与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申请人。15.1.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企业用户填写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关键项目不填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提供附送资料电子版上传功能。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15.1.4相关单证《无船承运业务申请书》《无船承运业务提单登记申请书》《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称变更申请表》16、国际船舶代理管理16.1国际船舶代理资格登记申请16.1.1需求描述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申请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向交通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当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国际海运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文件;关于同港口和海关等口岸部门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协议。不具备电子数据交换条件的,应当提供有关港口或者海关的相应证明文件。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经营相关业务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母公司的商业登记文件;母公司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母公司确定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确认文件;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国际海运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人员的从业资历或者资格的证明文件;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有关该分支机构同港口和海关等口岸部门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协议。不具备电子数据交换条件的,应当提供有关港口或者海关的相应证明文件。16.1.2参与者国际船舶代理公司申请人。16.1.3功能描述企业用户登录港航局外网,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业务申请。企业用户填写申请书上要求填写的信息,关键项目不填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提供附送资料电子版上传功能。对于申报用户填写的申请内容,系统提供打印标准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可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可查询该申请书的受理和审批状态。16.1.4相关单证《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申请书》《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表》《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外合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中外合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申请书》《中外合资企业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申请书》《申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书》《中外合资船代申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书》《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书》17.1国际业务处理17.1.1需求描述区县和市运政机构通过该平台处理各种申请业务,进行受理、审核、审批、上报等。2)国际船舶运输经营申请受理和审核此业务区县进行受理,审核通过后上报市局;市局进行受理和审核,通过后报送部局。部局审批发证,市局进行备案。3)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申请受理和审核此业务区县进行受理,审核通过后上报市局;市局进行受理和审核,通过后报送部局。部局审批发证,市局进行备案。4)国际船舶代理资格登记申请受理和审核此业务区县进行受理,审核通过后上报市局;市局进行受理和审核,通过后报送部局。部局审批发证,市局进行备案。17.1.2参与者区县运政机构、市局政务大厅、市港航局业务处室人员和领导。17.1.3功能描述系统可进行流程定制,业务流转到指定人员,该人员登录后可进行受理和审批。受理通过,提交审批人员;不通过,填写意见反馈申请人。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国际船舶代理企业、无船承运业务企业由区县、市填写意见后上报部局进行审批。17.1.4相关单证《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18.国际证书管理18.1需求描述证书管理包括核发、变更、换证、补证、年审、注销等。有申请的则取申请的数据作为新证书的内容。18.2参与者市级运政机构。18.3功能描述授权用户登录系统,打开证书管理选择管理的证书类型,进行业务处理。核发时根据申请内容自动形成证书内容,填写发证日期、有效日期等信息后进行打印。变更时根据申请内容自动形成新证书内容,填写发证日期、有效日期等信息后进行打印。自动保留原企业证书信息备查。换证和补证一般不改变原证书内容,可直接进行打印。年审根据条件信息自动提取,提供年审信息的打印。注销根据申请信息可注销证书。对于长时间不参加年审的企业标示,可进行注销处理。18.4相关单证《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15、企业档案管理15.1需求描述水路运输企业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以及其营运船舶、人员信息、签发信息、变更信息在发证机构存档,便于查阅和管理。国际海运企业以及相关信息存档,便于查阅和管理。15.2参与者区县运政机构、市运政机构。15.3功能描述为每一个企业建立档案,根据档案编号可以方便查询到申请书、证书、营运船舶、人员等企业相关信息。管理人员变更登记表网上申请时必须填写。16、统计查询16.1需求描述企业需要查询业务办理情况,运政机构统计汇总企业、船舶、年审等信息。16.2参与者区县运政机构;市运政机构;企业。16.3功能描述登录系统进行业务相关的查询和数据统计汇总,统计查询结果可导出excel。水路运输许可证、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船舶营业运输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列表查询。国内水运企业、国内营运船舶、国际海运企业、国际海运船舶列表查询。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国际海运企业、营运船舶年审情况查询。生成年度重庆市水运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档案汇总表、重庆市水路运输经营人核查登记表、年度重庆市沿海营运船舶核查情况登记表、年度重庆市渡船、旅游船年度核查情况登记表、年度重庆市国际船舶代理企业汇总表、无船承运企业汇总表、年度重庆市沿海水运企业、营运船舶情况汇总表、年度重庆市省际水运企业和个体(联户)核查情况汇总表、年度重庆市省际水运企业和个体(联户)船舶核查情况汇总表、年度重庆市省际运输船舶基本情况汇总表、年度重庆市水路运输业(服务业)核查未通过企业名单、年度重庆市水路运输业(服务业)核查拟注销企业名单等汇总表。16.4相关单证《重庆市水运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档案汇总表》《重庆市水路运输经营人核查登记表》《重庆市沿海营运船舶核查情况登记表》《重庆市渡船、旅游船年度核查情况登记表》《重庆市国际船舶代理企业汇总表》《无船承运企业汇总表》《重庆市沿海水运企业汇总表》《营运船舶情况汇总表》《重庆市省际水运企业和个体(联户)核查情况汇总表》《重庆市内陆水域省际水运企业和个体(联户)船舶核查情况汇总表》《重庆市省际运输船舶基本情况汇总表》《重庆市水路运输业(服务业)核查未通过企业名单》《重庆市水路运输业(服务业)核查拟注销企业名单等汇总表》 第四篇 商务要求一、交付时间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开发、安装部署。2、项目上线后需经过试运行合格才能进行终验,经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售后质保期。二、地点重庆市港航管理局。三、竞标报价:谈判竞标报价包含调研费、系统设计费、系统开发费、系统测试费、系统评审费、软件测评费、安装调试费、系统培训费、质保期内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四、项目验收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试点运行2个月,期满后由供方提出初验申请,由采购方组织对系统进行初步验收,并由第三方软件测评中心测评,验收及测评合格后进入试运行,为期3个月。试运行期满后进行系统终验,验收文档按照重庆市信息建设验收细则的要求编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系统功能与技术标书一致,试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2)在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得到解决并经用户方确认。(3)对技术资料的要求:关于系统稳定性测试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等;技术规范要求中提到的技术资料等已经按规定的数量移交完毕。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生系统故障则按以下办法处理。(1)轻微故障:即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中标单位负责对其进行及时修改和矫正,直到系统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功能和性能,不作系统连续不间断地运行时间的调整。(2)一般故障:即对系统正常运行影响轻微,在可控制范围内的故障,发生一般故障时,中标单位负责对其进行修改和矫正,直到系统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功能和性能,同时试运行期间做相应顺延,即发生故障及排除时间不计入系统连续不间断地运行时间。(3)严重故障:即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在2个自然日内不能恢复的故障。发生严重故障时,中标单位应及时排除故障,并将故障诊断报告提交采购人。严重故障排除后,提交采购人重新组织测试。通过后再重新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限将重新计算,此间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五、安装调试及培训1、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并应遵循用户方的指导。2、供方负责提供专业培训方案,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正常使用项目涉及软件的所有功能。六、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要求:具有成熟、完善的服务体系,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及技术支持部门,提供统一标准的服务规范,可根据用户要求与之签订服务质量保障协议;建立项目管理小组、实施小组及质量跟踪监管小组。1、产品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本系统免费质量保证期至少为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若有系统功能调整和升级,竞标人应免费实施。竞标人为了增强自身的竞标竞争力,也可自报质保期,由竞标人在竞标书中明确,但不能低于用户的需求。2、产品有偿质量保证期竞标人应承诺本系统使用期限超过免费质量保证期后的无限期(终身)有偿质量保证期。在该期间内,竞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完成软件产品的一般性功能升级和质量维护。竞标人应在竞标书中明确按年收取的维护服务费和维护服务承诺。3、供应商应对应用软件提供售后服务标准。4、竞标人有责任在质保期内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竞标人应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任何时候只需通过任何通信方式提出需求,竞标人应提供:(1)竞标人在竞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开通8*7客服人工坐席值班、传真、E-mail等多种响应方式。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2)在质量保证期内,服务提供者应该向采购人提供免费系统升级和技术支持。服务提供者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自采购人的服务请求起即时响应;在使用系统期间必须保证运行正常。七、付款方式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申请付款。4、具体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及试点运行期满后,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最终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免费质量保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5、其它未尽付款事宜由采购甲方与中标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详细约定。八、知识产权本次采购软件知识产权全部属于采购人所有,供方必须提供本系统所有源代码程序。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甲方享有本合同涉及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使用、申请著作权登记、申请专利权等权利)。在甲方如数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后,乙方无权使用本合同涉及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同时,因本合同涉及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所获得的利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在进行本合同涉及的科技成果开发事宜时取得阶段性科技成果的(包括可能不属于本合同约定标的科技成果),乙方同意该阶段性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由甲方享有并取得相关利益,乙方保证将上述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等)的全部资料交予甲方,否则视乙方不能交付货物,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软件著作权等相关工作申报工作。 2、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体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利益分配等,均由甲方享有。3、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九、其他(一)竞标人必须在竞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一、定义1、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2、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书和报价文件以及书面承诺的实质性内容,规范成要约和承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成交供应商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或各级财政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款项。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6、合同货物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二、合同标的1、合同标的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周期:2、成交供应商供应的管理服务应是完整的,达到谈判文件要求的。3、管理服务的质量、指标应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4、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管理服务的范围按谈判文件要求。三、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成交供应商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成交供应商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最终中标单价。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成交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五、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或支票。3、付款方法: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及试点运行期满后,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最终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免费质量保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并试运行3-6个月符合要求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最终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申请付款。六、交货方式、资料报送和查询1、合同货物的交货期、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要求规定执行,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2、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就本次工程相关信息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报送相关资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施的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及时查询,并将查询需求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信息。七、检查验收1、验收方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要求规定执行。2、货物验收:采购人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成交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随机抽取送重庆市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除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外,并通报全市,取消两年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八、索赔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或者成交供应商重新组织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物,并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工程,超过合同期限1天,应按每天合同总价款的1‰计算支付赔偿金。九、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供需双方约定。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中的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编号:)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九、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十、质保期限:十一、十、保修范围:十二、十、服务措施:十三、十、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第六篇竞标文件格式要求(1)竞标人基本概况(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1后附谈判文件要求竞标人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2)明细报价表(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2);(3)竞争性报价函(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3);(4)商务/技术偏离表(提供原件,格式见见附表4);(5)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5);(6)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6);(7)商务条款承诺(提供原件,承诺包括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技术支持及优惠条件等,格式自拟);(8)技术资料复印件;(9)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0)诚信声明(附录7)(11)其他应提供的资料(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12)竞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竞标人注意事项:1、以上内容没有规定格式的请各竞标人自行设计格式编写。2、竞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附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注: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竞标人全称(公章):年 月日2、技术实力(格式自定)3、履约能力(格式自定)4、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附表2 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商品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万元)合计(万元)总额合计(注: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竞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竞标人全称(公章):年 月日 附表3 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人):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设备的制造(或供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RMB: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们现提交的竞标文件为:竞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谈判评审办法。4、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5、若我们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保证金。如果选中我方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竞标人全称(公章):地址:电话: 传真:网址: 邮编:联系人:年 月 日 附表4商务/技术偏离表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商品名称谈判项目需求竞标应答偏离说明竞标人全称(公章):年月日附表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竞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竞标人全称(公章)年 月 日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传真: 网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第二代)正反面复印件 附表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竞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竞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职务:竞标人全称(公章):此处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第二代)正反面复印件 7、商务条款承诺(格式自拟)8、技术资料复印件9、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附录7诚信声明(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竞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竞标人: (盖单位章)年月 日(11)其他应提供的资料(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12)竞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