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镇涌泉村文化大院工程招标公告
黄河镇涌泉村文化大院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丰县黄河镇涌泉村委员会委托,负责对招标编号为2013HYG0726的东丰县黄河镇涌泉村文化大院工程进行招标代理业务。本项目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东丰县黄河镇涌泉村文化大院工程
2.2招标范围:针对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8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工期86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建设规模:文化服务中心256㎡,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建设地点:黄河镇涌泉村
2.7计划投资:95.10万元
2.8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 外省施工企业有关入境备案手续。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8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黄河镇涌泉村委员会
联 系 人:李明印
联系电话:139*****3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利军、马志华
联系电话:****-********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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