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七号区块)发包公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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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七号区块)

1.标题: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七号区块)发包公吿

2.发包人: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七号区块)

5.项目编号:A********30S002981

6.建设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803302.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七号区块)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80日历天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嵊州市本地企业,并根据嵊建设[2017]51号、58号文件规定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因本次发包有五个工程,发包先后顺序如下: ①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七号区块); ②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八号区块); ③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九号区块); ④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十号区块); ⑤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十一号区块)。 (4)本项目分七号区块、八号区块、九号区块、十号区块、十一号区块共五个区块,但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取一个区块。 (5)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竞包单位授权委托人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授权委托书需签字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保函)、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同一人只能受一家企业委托。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让利幅度为8%(含)-16%(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 (2)各竞包单位按报名顺序由出席人员随带授权委托书、竞包保证金收据、身份证、竞包文件,进行资格查验(以上均为原件,缺一不可)。 (3)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3个下浮率中最大的下浮率即为中包下浮率。抽取下浮率的方法:前一个球号在后一个球号抽取前再放入抽号箱内。 (4)决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的竞包人(对应报名顺序号)为中包候选人。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4.报名时间:2021年06月16日上午09:0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1)竞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报名及发售竞包文件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15号(壹号球馆二楼办公室)。

16.竞包保证金:竞包保证金: 1500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小组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不计息)。开户名称: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合作银行三江支行 账号:***************。银行地址:嵊州市惠民街121号。未中包的投标人的竞包保证金将在中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履约担保的形式:(1)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提供,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8日 14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十六楼(杨港路71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 吕炎炳 联系电话:182*****648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利钟 联系电话:****-********

21.其他要求:1.发包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准时到场参加(以上资料均为原件)。2.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3.到现场参与开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隔位就座,确保开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发包人: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6/11 0: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期 提升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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