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期协议供货产品招标公告

第七期协议供货产品招标公告



黎平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七期协议供货产品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采购人(黎平县县属各机关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经黎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黎平县县属各采购单位购置计算机等协议供货产品实行询价采购(第七期),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其产品在大陆区域生产的国内制造厂商、地区销售代理商或地区销售代理商委托的下级销售代理机构前来参加询价。在大陆生产的国外品牌产品也可由其中国公司或由其中国公司授权的地区销售代理商或地区销售代理商委托的下级销售代理机构前来参加询价。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询价文件编号:PYZCL2013/03号

2、询价采购项目:

(1).办公设备第七期协议供货范围为: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服务器;打印机(含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桌面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一体化速印机;扫描仪;投影仪;展示台;交换机和路由器;摄影机及摄像器材;照相机及照相器材;正版通用软件(包含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杀毒软件);碎纸机;空调机;不间断电源及配套产品;家用电器(含:电视机、影碟机、功放机、音箱、话筒等)等19个协议供货产品。

(2).公务车辆第六期协议供货范围为: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客车等5个大类。

3、成交供应商协议供货有效期: 2013 年8月1日 至 2014年 7月 31日 (原则上为一年,有效期满后由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视情况重新招标或延长有效期)

4、参加询价供应商必须提供: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除外)、3、税务登记证副本、4、本次询价产品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除外)等,5、参加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受委托者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报名费和资料费50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5、报名时间: 2013 年7月24日 至 2013年 8月 1日 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不报)。

6、 报名地点: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黎平项目部(黎平县二中大门口左旁三楼会议室)。

7、询价时间: 2013年 8月 2日 上午8:30分。

8、询价地点: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黎平项目部(黎平县二中大门口左旁三楼会议室)。

9、联系电话:****-*******

10、联系人:陈金良 手机:138*****128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黎平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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