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平职业中专学校幼儿照护综合实训室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武平职业中专学校幼儿照护综合实训室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武平职业中专学校幼儿照护综合实训室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824]LYCG[XJ]*******作者:福建省武平职业中专学校发布时间:2021-06-11 10:05

龙岩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武平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华幼天地(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4]LYCG[XJ]*******的福建省武平职业中专学校幼儿照护综合实训室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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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02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详见分项报价表1(批)229000229000国内详见分项报价表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玖仟元整(¥22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街道东环路5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应按询价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询价通知书及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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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0 验收合格后
2 10 一年后无质量问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1年。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六的违约金。乙方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又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应该按谈判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 14.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派工程师到现场安装、调试至正常工作,并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直至能独立操作、排除简单故障。 14.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福建省武平职业中专学校乙方:华幼天地(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武平县平川镇环城东路上瑶前5号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0653号
单位负责人:林成文单位负责人:李航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罗发灶
联系方法:139*****612
联系方法:********21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账号: 账号: 3515 0198 8701 0000 2354

签订地点: 武平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实训室设备 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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