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控采购公告
VOCs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控采购公告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对其“VOCs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控”项目实行询价公开采购。
一.项目名称:VOCs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控
二.项目编号:DFPV-P-2021-171
三.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要求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报价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报价单位需在武汉市设有固定服务点,在质保期内能够及时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公司介绍);
3、 报价单位能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4、 报价单位具有承装修饰电力设施许可证;
5、 报价单位具有将监控信息接入环保部门平台的能力。
*七. 付款方式:
费用由买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与卖方(中选人)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开发票与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5:5(承兑金额四舍五入万元取整),承兑期限为3个月;当月付款金额小于10万元,按现金支付。
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作为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三十(30%)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
3、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六十(60%),作为终验收款,按技术条件和验收标准在买方安装现场完成设备的最终验收并交付生产使用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通过最终验收的报告一份;
-卖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七十(70%)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正本一份。
4、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设备使用正常且质保期满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单据,经审核无误后的三十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保证期期满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
八.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9时00分至2021年6月16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十.质疑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评审时间:2021年6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四. 评审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969号东风乘用车公司5号门内厂区采购部101会议室
十五.报价方式:网上报价
十六.平台使用费:供应商使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参与报价的,应向电子采购平台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按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平台使用费:单次600元,年费2500元,可自由选择(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方式缴纳)。
十七.保证金:0元
十八.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方可填写报价信息、上传报价文件并成功提交。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将无法再通过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缴纳相关费用、填写和提交报价信息和报价文件。
十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969号
联系人:韩路
电话:027- 84583748
邮箱:hanlu@dfpv.com.cn
二十. 分包: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人不得在中选后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
二十一.候选人公示媒体: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
二十二. 供应商网上注册:凡首次参加东风电子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进行网上注册,同时进行企业身份认证。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进行企业身份认证,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十三. 平台技术支持:
电话:400-888-6769QQ:76179904
二十四. 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