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标段(裂解汽油加氢单元、芳烃抽TOC分析仪招标公告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项目-三标段(裂解汽油加氢单元、芳烃抽TOC分析仪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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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南京工程海南乙烯汽油加氢、芳烃抽提装置TOC分析仪所需TOC 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6750-B1

2.项目内容:(重招)南京工程海南乙烯汽油加氢、芳烃抽提装置TOC分析仪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在线TOC分析仪\0-50ppm 0.2ppm 本安隔爆型
1.00
包1-分析仪
2
总有机碳分析仪\0-50ppm 2% 本安隔爆型
1.00
包1-分析仪
3
总有机碳分析仪\0-50ppm 2% 本安隔爆型
1.00
包1-分析仪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9月10日、海南炼化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所供TOC分析仪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氧化原理必须为低温曝气或≤180℃紫外催化氧化或常温羟基消解方式,检测采用NDIR红外法或薄膜电导率法。二、TOC分析仪量程:0~50ppm(wt);重复性:误差±3%。三、TOC分析仪含易燃、有毒、腐蚀性成分的液体样品,应收集并返回工艺装置。四、TOC分析仪的所有管阀件、接线箱、空调等安装附件必须执行技术请购书中所列的厂家名单。 2.投标人必须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以及规格书的参数,列出偏差表,逐项列出偏差详细内容(或无偏差)。偏差表应包括产品序号、技术规格项、买方请购规格要求、卖方具体规格及偏差说明等。 3.投标人须承诺:提供强制性产品具有CCC认证证书(CCC认证管理范围内的防爆电气、仪表类产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除承诺书外,还须提供CCC证书。 4.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分析仪产品必须为II CT4 或II BT4+H2防爆产品,选用符合 IEC60079 标准或 GB3836 标准,并提供国家授权认证机构认证的防爆产品证书,如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或其他认可的防爆认证机构包括国际及欧洲的防爆认证机构,如 ATEX、CENELEC 等。除提供承诺书外,还须提供防爆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分析仪品牌供应商生产和制造的,不接受分析仪品牌供应商OEM的产品。分析仪的配套设施(如:样品预处理单元、样品回收单元、分析仪柜等)可在国内集成,并在集成厂进行组装、测试、出厂验收。投标人应对外购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负全部责任;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包干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6.投标人须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通过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GB/T28001(或等同)全部含盖招标物资并在有效期内。三个证书均须提供。 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 8.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品牌的近年来(2010年--至今)在石油化工行业或类似工况下的品牌合同业绩(进口TOC分析仪),业绩条件:必须有至少三份合同业绩、一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提供用户评价报告)。提供合同和销售发票(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清单页及详细技术参数)及对应供货的技术协议扫描件。 9.(接上条)合同和技术协议须包括以下内容: 仪表位号、用户名称、装置名称、分析仪类型、用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等,扫描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10.投标人须对技术请购文件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项与资格审查条件否决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的资格审查条件为准。 1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提供的TOC分析仪表必须是国外原装进口产品;应承诺提供当地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包括该批次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数量)等证明材料。仅提供承诺书。 12.接受制造商(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进口分析仪品牌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代理授权书 。代理商必须具有分析仪成套的集成能力,须提供至少一套分析小屋集成业绩(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业绩中须包括以下内容: 仪表位号、用户名称、装置名称、介质名称、分析仪类型、用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等。 13.投标人须承诺自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6月10日8:00时至2021年6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6月22日09:00时前与刘淑琼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天一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一般情况下,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8)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9)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须在线反馈是否投标(特别是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投标人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 (10)凡是涉及技术澄清内容,请加盖公章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刘淑琼
电 话:
***-********(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liusq@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陈天一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chenty.snei@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标签: 分析仪 芳烃 加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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