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高港区人民法院警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五楼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6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港区人民法院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约14.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4.最高限价:约14.5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技术标准和参数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警用多功能腰带

顺达、神盾、超马

10

催泪喷射器

顺达、神盾、超马

40

新型伸缩警棍

顺达、神盾、超马

12

警务工作包

顺达、神盾、超马

13

警用一次性手铐

顺达、神盾、超马

100

警用约束带

顺达、神盾、超马

5

粘合式约束带

顺达、神盾、超马

2

电子脚扣系统

顺达、神盾、超马

5

警用防弹盾牌

顺达、神盾、超马

2

警用战术臂盾

顺达、神盾、超马

4

塑胶短警棍

顺达、神盾、超马

4

T型警棍

顺达、神盾、超马

4

多功能抓捕器

顺达、神盾、超马

2

FAST战术防弹头盔

顺达、神盾、超马

2

多功能战术背心

顺达、神盾、超马

4

警用防暴服

顺达、神盾、超马

4

警服反光背心

顺达、神盾、超马

10

护目镜

顺达、神盾、超马

10

防沾染隔离服

顺达、神盾、超马

5

防毒面具

顺达、神盾、超马

5

警用急救包

顺达、神盾、超马

10

急救箱

顺达、神盾、超马

2

手持式液压钳

顺达、神盾、超马

1

酒精测试仪

顺达、神盾、超马

1

警用喊话器

顺达、神盾、超马

1

昼用望远镜

尼康

2

警用肩灯

顺达、神盾、超马

10

警戒带

顺达、神盾、超马

4

警用水壶

顺达、神盾、超马

10

遮挡围栏

顺达、神盾、超马

2

当事人头套

顺达、神盾、超马

10

警械具消毒柜

医用臭氧消毒柜

1

金属防暴盾牌

顺达、神盾、超马

2

法式防暴盾牌

顺达、神盾、超马

5

储物柜

深圳智莱

2

电子围栏

海康威视

300米

警用装备柜

顺达、神盾、超马

2

警用装备架

顺达、神盾、超马

4

战术手套

顺达、神盾、超马

12

鞋底探测仪

顺达、神盾、超马

1

警用公文包

顺达、神盾、超马

10

金属手铐

顺达、神盾、超马

20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合同签订日起);

8.质保期:3 年;

9. 付款方式:产品交付、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90日内一次性付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连续三个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11日起,2021年6月1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时,每日下午14:30至17:30分。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1 年6月22日9 时 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州高港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18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提交方式:《采购响应确认函》可以者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提交至泰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五楼。邮件发送后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邮箱:********49@qq.com)

(3)供应商如实填写采购响应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高港区人民法院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1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18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州高港区人民法院 谭先生

电 话:****-********

项目联系人:江苏天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严雨凡

电 话:189*****580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

投标确认函

泰州高港区人民法院: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高港区人民法院警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手 机:,

传 真:,

邮 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警用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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