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京01破73号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2021)京01破73号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2021年5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度智控”)破产重整案,并于5月12日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零度智控管理人。
为尽快推动零度智控重整工作,维护零度智控运营价值,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N,法定代表人为余祖军,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9号楼二区二层205-1,注册资本为1306.767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无人机自动驾驶仪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销售开发后的软件产品。零度智控的股东为杨建军、零度阿尔法(天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天和同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民航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信达国萃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零度双子星(天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高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赤星天行(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未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SVIC NO.30 NEW TECHNOLOGY BUSINESS INVESTMENT L.L.P.、叶宗高、北京昀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目前,零度智控拥有分公司1家(海淀分公司)、全资子公司3家[重庆零度智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零度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鑫零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4家(杭州零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零度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零度智能飞行器有限公司、湖南优象科技有限公司)。
在核心技术方面,零度智控以多旋翼核心控制系统为基础,逐渐发展至多旋翼无人机等领域,拥有飞控、云台、高清图传、CV、双目、稳像等无人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其双余度安全飞控“双子星”享誉国内外。在产品研发方面,零度智控曾推出飞行控制系统、增稳云台、商用无人机整机、专业影视航拍系统等数十款产品。零度智控目前已服务于数以万计的客户,深耕无人机领域十余年,在该领域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颇具竞争力的技术优势。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旨在高效、有序完成零度智控重整工作,引进投资人为零度智控提供资金及资源支持,全面优化零度智控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及人员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化解债务风险,使零度智控在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实现再次飞跃。
三、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零度智控资产现状、负债规模、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或对零度智控开展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四、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自身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无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
2.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原则上,意向投资人应属同行业或相近行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最近一年意向投资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意向投资人为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或累计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同时符合上述第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零度智控意向投资人招募。
5.管理人根据零度智控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6月18日17时(截止时间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意向投资人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至管理人邮箱。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丽(152-1338-2807)、张纹纬(182-0129-0595)。
4.联系邮箱:
liuli@grandall.com.cn;zhangwenwei@grandall.com.cn
5.拟参与零度智控重整投资的任何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原件)一式三份及相关文件,所提交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重整投资意向书: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意向及可行性,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经过审计的,则应提供2018至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
(3)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员工的,还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受托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及退还投资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4)企业法人应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
(5)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6)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初步审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正式报名后,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后认为与零度智控重整要求相匹配,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3日内予以书面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后3日内通知补充提供,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予以书面通知。尽职调查时限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三)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100万元人民币尽调保证金(缴费期限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零度智控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及零度智控将积极配合。
尽调保证金交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世纪中心支行
账号:********1260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或者出现其他违约或侵权行为给管理人或零度智控造成损失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尽职调查期间原则上不超过7日,自各方签署《保密协议》之日起算,但最迟应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结束现场尽职调查工作。
上述尽调期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四)提交方案与遴选阶段
1.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1年7月10日17时前(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管理人提交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的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其中正本3份,副本5份,同时发送电子扫描版至管理人指定邮箱(邮寄地址、邮箱及联系人同提交报名文件的地址、邮箱及联系人)。
********">《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优势自述、对零度智控提供的资源、经营、经验等相关支持、发展战略与业务协同性、资源与产业互补性、产业整合计划、偿债方案、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经营方案、公司治理结构相关计划、职工安置方案等。
2.《重整投资方案》的修改与撤回
在提交期限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以管理人收到修改或撤回通知时间为准);意向投资人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意向投资人修改投资文件的,最迟应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最终文件(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提交期限届满后,意向投资人无权撤回《重整投资方案》,否则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投资意向金。
3.遴选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
管理人将依据《重整投资方案》筛选意向重整投资人,入选者应根据管理人要求缴纳投资意向金500万元人民币(缴费期限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收款账户与尽调保证金收款账户一致),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意向金(不计利息)。管理人将组织有关各方组建遴选委员会,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具体的遴选评审时间,由管理人后续进行通知。
(五)协议签署阶段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其投资意向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并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不计利息)。
重整计划(草案)经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六、其他事项
1.原则上,不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尽调保证金或投资意向金(无息)。
2.意向投资人参与报名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零度智控现状进行投资,相关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管理人及一中院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4.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零度智控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零度智控(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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