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乡百家田中低产田改造招标公告

白玉乡百家田中低产田改造招标公告



绥宁县白玉乡百家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绥宁县白玉乡百家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综[2013]3号”、“邵财农综[201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拨款及群众自筹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绥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绥宁县白玉乡百家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NZK-13819

3、招标范围:绥宁县白玉乡百家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水利工程及机耕路工程等

4、项目规模:改造中低产田0.9万亩

5、建设地点:绥宁县白玉乡、李熙桥镇

6、投资金额:本次招标的工程施工费约866.46万元

7、工 期:100天

8、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共划分为九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工程任务包括洛口山总干渠G01、洛口山右干渠G02(0+930-2+530),投资139.41万元;

第二标段,工程任务包括洛口山右干渠G02(3+830-5+430),投资138.00万元;

第三标段,工程任务包括洛口山右干渠G02(5+430-7+030),投资138.00万元;

第四标段,工程任务包括洛口山右干渠G02(7+030-8+630),投资99.04万元;

第五标段,工程任务包括浆塘村坪上支渠QG03、李西村龙家畔灌渠QG04、李西村华家湾排渠QP01,投资70.33万元;

第六标段,工程任务包括长寨村塘四冲灌渠QG05、双园村塘四冲支渠QG06,投资70.23万元;

第七标段,双园村老屋谭家支渠QG07、塘冲村杨柳坝灌渠QG08、李西村昌卜江泵站引水渠QG09,投资70.80万元;

第八标段,工程任务包括金子里村大塘头山塘灌渠QG10、浆塘村勒坡灌渠QG11、石阶田村坡家田机耕路JS04,投资69.31万元;

第九标段,工程任务包括百家田村毛家冲支渠QG12、塘玄湾村板溪庙坝灌渠QG13、塘玄湾村院子排渠QP02,投资71.34万元。

具体准确数额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合理定价为准。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允许针对以上九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且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只限报一个标段。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履约信誉良好,近三年无类似工程诉讼案件;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能够提供为按时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自2010年以来有从事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或类似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在上一年度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分在85分以下,被暂停一年参与投标资格;总分在70分以下的,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二次暂停参与投标,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6、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禁止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等违规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7楼项目五部)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须派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到场并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且需要注明所投标段)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自2010年以来一个及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或类似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或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⑧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⑨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参与投标报名(以上各项资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日8:0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

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八、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35*****4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7-8楼

联系人:周峰 刘洋 赵凯

电 话:186*****940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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