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自动监测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自动监测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1日
项目概况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湖南湘西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xxz#),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政府采购编号:保财采计(2021)0022
委托代理编号:HNDYXC-2021-015
3、采购预算:670000.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PM10颗粒物分析仪 |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10颗粒物质量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PM10切割头、采样管路、泵、采样纸带等; 3.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或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 4.测量范围:0-1000 μg/m3; 5.温度测量示值误差:≤±0.8℃; 6.每次测试点流量稳定性:≤±0.4%; 7.24小时流量稳定性:≤±0.2%; 8.校准膜重现性:≤±1.1%; 9.电压变化稳定性:≤±1.0%; 10.平行性:≤2.6%; 11.最低检测限:≤ 0.2μg/m3(24h); 12.精度(24小时):≤ ±2μg/m3; 13.跨漂:≤0.03%/天; 14.源:C14 Beta源和880nm IR光学源(针对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此条不做要求); 15.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 16.唯一测量方式:采样与测量同点位不间断同时进行,而非采样后步进测量; 17.实时质量浓度:每1分钟测量并更新一次实时浓度均值,真正的连续实时在线测量; 18.长时间平均:1min~1h(任意设置); 19.纸带/采样膜:按照默认设置每卷纸带(采样膜)可使用6个月以上,纸带默认走纸时间为24h | 1套 | |
2 | PM2.5颗粒物分析仪 | 1.设备用途:用于空气中PM2.5颗粒物质量浓度的监测; 2.配置要求:含主机、PM10切割头、BGI VSCC PM2.5切割头、采样管路、泵、采样纸带等; 3.分析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或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 4.测量范围:0-1000 μg/m3; 5.温度测量示值误差:≤±1℃; 6.平均流量偏差设定值的%:≤±0.4%; 7.流量相对标准偏差:≤±0.2%; 8.平均流量示值误差:≤±0.2%; 9.校准膜重现性:≤±1.1%; 10.平行性:≤ 3.5%; 11.最低检测限:≤ 0.2μg/m3(24h);12.精度(24小时):≤ ±2μg/m3; 13.跨漂:≤0.03%/天; 14.源:C14 Beta源和880nm IR光学源(针对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荡天平加膜动态测量系统法此条不做要求); 15.数据输出速率:每1秒; 16.唯一测量方式:采样与测量同点位不间断同时进行,而非采样后步进测量; 17.实时质量浓度:每1分钟测量并更新一次实时浓度均值,真正的连续实时在线测量; 18.长时间平均:1min~1h(任意设置); 19.纸带/采样膜:按照默认设置每卷纸带(采样膜)可使用6个月以上,纸带默认走纸时间为24h。 | 1套 | |
注:(1)PM10、PM2.5设备需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进行手工比对监测并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收; (2)验收期需提供临时站房进行验收。 (3)验收期间按照《湖南省环保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操作规程》进行试运维,填写相关运维记录,试运维3个月。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1.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1.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资格证明材料格式);
3.法人参加: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资格证明材料格式)。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一式叁份,电子文件壹份(电子文件内容为资格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格式为PDF,载体为U盘,并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
2、于2021年06月11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30至17:30时,地点为湖南大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4层1406)。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17:30时(北京时间)。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并发出询价通知书。
八、发布公告媒介
1、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联系人:汪静
电话:180*****800
地址:保靖县城内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大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雪娇(186*****865)田欣榕(189*****925)
电话:****-*******
邮箱:********14@qq.com">********3@qq.com
地址:吉首世纪广场榕域国际酒店14层1406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及其它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资格审查文件; (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附件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备注: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备注:
1.其它需说明的内容指企业简介、企业技术人员情况、售后服务机构以及供应商和代理产品获认证和奖励情况证明、同类项目业绩等。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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