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贺兰县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贺兰县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标段,项目业主为宁夏昊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昊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流程咨询及预算绩效跟踪评价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
2.2建设规模:新建供热主、支干线(一供一回)约22.09km(管沟长 度)。其中,主干线(一供一回)约10.9km(管沟长度):支干线、支线(一供一回)11.19km(管沟长度):供热主干线为,德胜西路-虹桥街-丰庆路-富兴街 。支干线为:由主干线至各个中心供热站成热力站的管网 。建设中维加压泵站1座;自营新建改造中心供热站和 热力站共8座:调度中心一座:智能热网系统等内容。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贺兰县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全流程咨询及预算绩效跟踪评价等服务(具体包括:(1)法规政策咨询,实体及程序合规性把控,项目全流程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及协助谈判、履约督导及提示,必要时出具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2)县域内存量供热相关资产整合(收购或混改)法律服务;(3)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审核、设计变更签证审核、材料价格询价及确认、竣工结算审核,协助财务决算固定资产分摊中设备归类及投资分割;(4)财务决算及项目全过程绩效跟踪评价;(5)项目可研、初设等评审论证组织等相关事项;(6)项目融资支持等服务;(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6月11日至 2021年6月18日(每日 8:30-18:00 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自当日13时0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昊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E座324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花园1号综合办公楼二楼
邮编:750001 邮编:750001
联系人:陈焕哲 联系人:王化化
电 话 :153*****166 电话:136*****019
2021年6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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