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长特焦炭粉招标公告

攀长特焦炭粉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攀长特焦炭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攀长特焦炭粉。

交货时间:20210610 至 20211231。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只接受生产型供应商投标,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企业≥200 万元。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进入攀钢及相关单位灰名单的企业

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代理人开办或管理的企业(含独资、控股、参股等)禁止投标。

5、物贸公司退出的供应商,退出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允许投标。

6、因出现质量事故在攀钢终止供货的供应商,未经使用单位技术验证不得参与同产品投标。质量异

议没有处理完的的生产厂及其代理商不准参与该类物资投标,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新进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及上传营业执照,业绩

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的物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需先到攀长特进行相关技术交流 ,新进

投标人中标后须先与使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1-06-11 11:00 至 2021-06-17 14:00 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6-17 14:0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 85 号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邮 编: 617023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何苗 联 系 人: 李永驰

电 话: 3385330 电 话: 0812-3381892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账 号: 22810101040035939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附件 1

重要说明及附件

一、 重要说明

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说明:1、招标项目设有预测价,预测价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 2、授权评标委员会

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总价)法推荐中标人,若总价低于预测价,但单项报价存在较大偏离,在总价不

升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须向最低价投标方提出澄清与回应。 3、投标总价和单价均不高于预测价,低

价投标方直接中标。若投标方价格均高于预测价或者投标方不足 3 家流标直接转入竞争性谈判,评标委员

会根据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通用规则》进行谈判,原则上谈判不超过 2 轮,按不高于目标价的

报价最低者推荐成交;若谈判后报价均高于目标价,按报价高低排序,由委托方定标。 4、本招标项目投

标最低价格应在委托方承受范围内,否则委托方有权否决。 5、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

法》执行,其中新进投标方如中标,合同签订前需按中标/成交含税总金额的 5%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不

足千元按一千元收取,超过千元按百位取整收取)。 6、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

中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 7、投标方需提供冶金辅料近 3 年与攀钢同等规模的供货业绩资料,否则

投标无效。 8、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因中标(成交)方产品质量问题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成

交)方应负责赔偿。 9、物贸公司合格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若违约,在货款中扣除。 10、供方必

须在采购方要求时限内提供合格产品,若供货后不能满足使用单位要求,则已供货部分不予结算且不再收

货,合同终止。 11、供货要求: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日期前,按质、按量分批次交货到使用现场,因卖

方原因违约,延期 10 天之内交货(含 10 天)卖方将支付违约含税金额 5%的违约金(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收取。超过 1000 元则按百位取整收取),延期 10 天以上交货卖方将支付违约含税金额 10%的违约

金(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收取,超过 1000 元则按百位取整收取,不可抗力因素和买方要求除外),随

货提供生产制造厂出具的出库或合格证等能够证明所供产品为该生产厂生产制造产品的文件或资料。

二、采购附件

合同条款:攀长特焦炭粉.doc;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4

项目需求清单详见公告详情: http://bid.ansteelscm.com/cpu-angang-bid-fe/portalcas.html#/pages/supply_notice/zb_index?id=973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焦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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