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湖镇闲置环卫车辆等资产评估项目发包公告

长丰县水湖镇闲置环卫车辆等资产评估项目发包公告

长丰县水湖镇闲置环卫车辆等资产评估项目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印发长丰县国有资产房产土地评估定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9〕10号)及《关于印发长丰县国有资产房产土地评估定点单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公中心〔2019〕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告,欢迎入库定点单位监督。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2021CFPG0051

2.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闲置环卫车辆等资产评估项目

3.项目内容:2020年水湖镇环卫全域市场化运作以来,水湖镇部分环卫车辆闲置,其中环卫特种车辆21辆和垃圾罐3个,其中包含:勾臂车配套垃圾罐3个,脱审报废4辆,环卫报废电动车4辆,车辆13辆(3辆三吨垃圾车为环巢湖赠送),由于车辆闲置需产生养护、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等费用,部分环卫作业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保养费用较高,已经失去了其对现有的环卫服务的应用功能。

4.项目预算:约5万元。

5.抽签时间:2021年6月18日15时30分。

6.抽签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2论证室。

7.企业库类别:资产评估库

8.信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二、发包范围:2020年水湖镇环卫全域市场化运作以来,水湖镇部分环卫车辆闲置,其中环卫特种车辆21辆和垃圾罐3个,其中包含:勾臂车配套垃圾罐3个,脱审报废4辆,环卫报废电动车4辆,车辆13辆(3辆三吨垃圾车为环巢湖赠送),由于车辆闲置需产生养护、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等费用,部分环卫作业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保养费用较高,已经失去了其对现有的环卫服务的应用功能。

三、付款方式:提供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由项目单位一次性付清。

四、服务时间:出具评估报告交付业主单位后截止(中标公示后一个月)。

五、履约要求:详见合同。

六、备选企业名单:安徽安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普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安联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安徽华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备注:入库定点企业因特殊原因放弃当次项目摇号的,应在举行摇号活动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并报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七、参与监督的定点企业:符合条件的定点库内企业可派人参与现场监督,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现场监督。

八、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在上述备选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中标通知书发放:公告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公告和各评估单位入库时招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评估费、双方权利与义务、提交评估成果时限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评估委托合同应载明下列事项:(1)采购单位和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2)负责本项目评估人员、评估目的、对象和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3)采购单位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4)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5)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需要载明的事项。

十二、评估成果备案。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评估工作并在 7 个工作日内履行评估成果备案手续,其中资产类评估成果应报县财政局(国资委)备案,房产类评估成果应报县住建局备案,土地类评估成果应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涉及国有建设用地收储评估工作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收储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2019〕2号)执行。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刘灵丰13637082082

十四、其它

1.所有入库定点单位必须遵循《关于印发长丰县国有资产房产土地评估定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9〕10号)及《关于印发长丰县国有资产房产土地评估定点单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公中心〔2019〕17号)等相关规定,接受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

2.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hangfeng.gov.cn/xqbm/ggzyjyzx/index.html)上发布。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评估 环卫车辆 闲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