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用与维修设备招标公告

汽车运用与维修设备招标公告

宁城县汽车运用与维修设备采购招 标 公 告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城县职教中心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货物。
1、 项目编号:NZC2013-H063
2、 项目名称:宁城县汽车运用与维修设备采购
3、 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 格
数 量
金额
汽车运用与维修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一批
260.80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 100 万元(含)以上;(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8)中标后必须无偿提供汽车实训相关专业实训指导书和教学课件(课件需是通过中职以上院校对该产品的使用并经过教学实践形成的,且有中职以上院校证明文件);(9)中标后必须为我校的汽车专业教师提供去国家教育部备案登记的高职院校汽车专业观摩学习的机会,所提供的高职院校,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备案登记的办学资质;(10)中标后必须对我校五名教师进行汽车专业教学不少于三个月的免费培训,中标方需提供五名以上汽车专业的培训师资格证(资格证登记号码在网上可查),同时要提供任职院校对其任职资格的证明函。
4、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为全新产品。
5、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受理。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近三年同类合同两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投标企业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电话*******)。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红章)。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5室。
6、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2013 年 7月31日至 2013 年 8月 4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领取,同时以现金入帐或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拟投标企业领取标书后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 6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2013年8月 19上午9:00前送到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采用即收即开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19日上午9:00,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9、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
联 系 人: 于丽玲 马波然
电 话(传真): ****-*******
邮政编码:024200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宁城县职教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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