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区E地块一期环境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心区E地块一期环境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北仑中心区E地块一期环境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150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北仑中心区E地块一期环境景观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北仑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临泰山路、南侧庐山东路、西邻中河路、东临太河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绿化总面积约6万平米
项目概算:/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景观、绿化等工程施工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标底):2598.2960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2598.2960万元
计划工期:2014年6月之前竣工,并满足总包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或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不得担任)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7月24日 08:30至2013年07月29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50.00万元。
5.2 在2013年08月12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136*****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3年08月12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16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说明
(1)北仑区外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有效是指在备案有效期内且年度备案承接业务范围包含投标资质)。
(2)投标截止时,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或有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的,取消投标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或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须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的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其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李红丽
电话:133*****105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建行北仑支行
账号:********136*****0294
招标人:宁波北仑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国际航运中心9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梁秀英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无
账号:无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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