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寿宁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舞美制作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寿宁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舞美制作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寿宁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舞美制作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
行政区域寿宁县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1日16:23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3日15: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11日至2021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3.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50555789、18905038888
采购单位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女士、吴先生13950555789、18905038888
代理机构名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兰女士15160181927

项目概况

寿宁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舞美制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宁招[2021]-007号

项目名称:寿宁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舞美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2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舞美制作

1台

238000

238000

4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6月28日前需将项目交付,7月1日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描述a1投标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a11投标保证金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包:1 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1日至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方式:直接到我司办理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     

地址: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        

联系方式:叶女士、吴先生13950555789、18905038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2            

联系方式:兰女士1516018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吴先生

电 话:  13950555789、189050388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制作 舞美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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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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