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巡逻车及摩托车招标公告

电动巡逻车及摩托车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管理大队电动巡逻车及摩托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管理大队的委托,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管理大队电动巡逻车及摩托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沥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管理大队电动巡逻车及摩托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01

四座纯电动巡逻车

4

184000

02

警用摩托车

31

458800

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包或多包的内容进行投标,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将导致废标。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沥购*******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7月25日-2013年7月31日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7月2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起至2013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即大沥巴黎春天商业步行街西门往北约100米))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1、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委托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绿景支行;③帐号:****************980;④款项来源:沥购*******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可换取发票。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8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3年8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一楼开标一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8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四号楼一楼开标一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02       

邮编:528000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管理大队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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