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招标公告

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招标公告

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项目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项目
采购编号: SJGP201343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2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1.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3年07月25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3年07月31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7月25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8月14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8月15日 0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8月15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3年08月15日 09:30
开标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经办人名称: 钟秀芳
联系电话: ****-********
附件: 招标文件-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景观灯养护项目.doc
备注:1)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注册备案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审批。
2)投标人注册备案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

3)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 养护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SJGP201343号采 购 人 :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 二零一三年七月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4一、投标邀请函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一、说明8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82.定义83.合格的投标人84.踏勘现场及答疑会95.合格的服务96.投标费用9二、招标文件97.招标文件的组成98.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10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2.投标文件格式1113.投标报价说明1114.投标货币1115.投标有效期1116.投标保证金1217.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9.投标截止期1420.迟交的投标文件14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五、开标与评标1522.开标15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5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1525.投标文件的评审1626.纪律和保密事项19六、定标2027.中标公告及履约能力审查2028.中标通知书2029.履约保证金2030.合同签订2131.中标服务费21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22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4第四部分合同样板32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9一、报价文件格式40附件1. 报价总表格式41附件2. 报价明细表格式42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43三、唱标信封59四、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60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投标邀请函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项目,采购编号:SJGP201343号。2.项目内容: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共5个工作日)。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 7月25日至2013年 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769-22016933。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1)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注册备案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审批。2)投标人注册备案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3)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15日09:00-09:3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15日09:30(北京时间)。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 传真:0769-********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七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项目,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1.2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2.定义2.1采购人: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2.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2.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日期:指公历日。2.7时间:指北京时间。2.8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9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合格的投标人3.1法定资格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3.1.2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1.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1.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2特定资格条件3.2.1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踏勘现场及答疑会4.1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4.2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因需要而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3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5.合格的服务5.1本招标项目为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项目。中标人应承担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的工作服务等。5.2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或其它标准。5.3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设计权及知识产权等的起诉。5.4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招标人要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7.1.1 投标邀请函;7.1.2 投标人须知;7.1.3 用户需求书;7.1.4合同书格式;7.1.5 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8.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8.2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10.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1 价格文件11.1.2 商务、技术文件11.1.3 唱标信封(须独立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11.2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1.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价格。11.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需求等。 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13.投标报价说明1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就用户需求书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13.2本次招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全部设备、材料、检测、安装、建设、调试、税费、运费、验收、资料和运营期内的综合评估维护等的全部费用。13.3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1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报价不固定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5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14.投标货币14.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此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此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6.投标保证金16.1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3.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3.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16.3.3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16.4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16.5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付至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账户上:户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账号:7521 2101 8260 0013 857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莞新城支行(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我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6.6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7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至投标人原汇入帐户。16.8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29款提交履约保证金、第30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1款缴付中标服务费后,中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至投标人原汇入帐户。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7.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序号投标文件类型投标文件名称份数装订包装1正本价格文件1每份独立装订一起密封包装(内附电子光盘)商务技术文件1每份独立装订2副本价格文件5每份独立装订一起密封包装商务技术文件5每份独立装订3唱标信封1单独密封包装注:1、电子光盘内容应包含价格部分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文件。2、所有文件均不允许采用活动夹方式装订。17.2投标文件正本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7.4电子文件用MS WORD/EXCEL 2003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由CD-R光盘储存,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17.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17.6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8.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1)收 件 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3)采购编号:;(4)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以及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等)。18.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人须知第17款和第18.1~18.2款的规定装订、签署、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截止期19.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09:30(北京时间);19.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第9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3投标截止期满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东莞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执行。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9款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款密封、标记相关规定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2.2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2.3 开标程序:22.3.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2.3.2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或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2.3.3 经检查确认密封情况完好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2.3.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4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2.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23.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款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23.1.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23.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24.1评标委员会。24.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主要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其中专家占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24.1.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4.1.3评标委员会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投标人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4.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4.2.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24.2.2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4.2.3评标办法: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对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24.2.4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25.投标文件的评审25.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25.1.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津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1.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主要内容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5.1.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2)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投标文件份数不足;3)投标总价超出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4)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条款;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盖章;6)投标有效期及项目完成期限不符合要求;7)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带“★”号要求的内容;8)主要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要求,或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9)投标报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可选择;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5.2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3 投标价格的核准。25.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价格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3.1.1投标价格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3.1.2投标价格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5.3.1.3投标价格出现缺项或漏项时,则视该投标人免费提供该项内容,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漏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5.3.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价格,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影响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5.4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4.1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25.4.2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25.4.3价格评分: 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报价得分=(Y/X)×100%×15X:进入价格评比的某投标人的报价;Y:评标基准价(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25.4.2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满分15分)(2)商务部分(满分30分)(3)技术部分(满分55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商务评分(30分)1商务响应情况2分根据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商务文件提交条理性、完整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分。2企业综合实力10分①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得3分,无不得分。②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③投标人连续四年或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4分;连续三年获得的得2分;连续两年或以下获得的得1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业绩14分投标人2008年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合同得2分,300万元(含)以上每个合同得3分,最高得10分;有获得业主好评的每个业绩好评加2分,最高加4分。本项满分14分。(须提供合同、业主好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服务便利性4分投标人在东莞地区有服务机构的得4分;在广东省内(除东莞外)有服务机构的得2分;其它地区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评分(55分)1对项目的理解10分根据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概况、特征、工作范围、工作标准与技术要求的理解,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对项目实施地点的熟悉了解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优得[10,6)分,良得[6,2)分,差得[2,0]分。2管理组织架构及人员素质10分①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架构、分工、岗位责任制、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等情况进行评审:优得[5,3)分、良得[3,1)分、差得[1,0]分。② 投标人拟投入参与本项目的操作人员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每个合格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5分。(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和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3项目实施方案20分根据投标单位项目实施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方案、日常维护方案、备品配件情况、质量标准、应急预案等)。优得[20,13)分,良得[13,6)分,差得[6,0)分。4设备设施配套情况10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合理、配置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优得[10,6)分,良得[6,2)分,差得[2,0]分。5自律承诺5分根据投标人的养护服务承诺、管理制度等,能够承诺有足够的人力、设备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养护工作,并制定管理质量控制措施,作出违约责任等承诺,应急预案、对养护实施方案的落实负责等情况进行评价,优:[5,3)分,良:[3,1)分,差:[1,0]分。 25.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5.5.1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25.6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东莞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执行。26.纪律和保密事项26.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6.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6.3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6.4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否则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6.5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六、定标27.中标公告及履约能力审查27.1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27.2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社保证明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者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 27.3如果审查通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本须知第16.3款及东莞市财政局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对技术和商务上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审核,依此类推。或重新组织实施本项目采购。28.中标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向审查通过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5天内中标人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履约保证金29.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否则采购人可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履约保证金按下述方式提交:29.1.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由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应在合同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若采购未能按期完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银行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29.1.2采用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提交。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账户另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29.2中标人须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或履约保函(采购人注明原件已收到并盖章)用A4纸复印一式四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9.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29.3.1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9.3.2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0.合同签订30.1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除采购人同意分包的项目内容外,中标人不能把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30.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5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将所签订的合同副本交至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31.中标服务费31.1中标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2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相关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如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0万元合计收费=1.5 4.4 4.0=9.9(万元)31.3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31.4中标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31.5中标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户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账号:20100 5041 9100 0124 5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32.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一 、总则1.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项目。2.养护服务期限:3年。3.中标单位未经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单位同意不能把中标项目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二、项目规定及要求1、中标人在养护期间要确保设施完好和达到照明设计要求。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保证亮灯率在99%以上。2、自觉接受招标人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招标人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养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扣减一个月养护经费,如累计有二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养护合同,并对中标人处以合同价款总额3%罚款的处理。3、中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招标人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招标人无关。4、中标人应按养护内容,为实际上岗员工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购买员工劳动保险和办理居住证等手续并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5、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招标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6、在合同期内,因政府道路建设需要征用或者招标人因管理需要缩减中标人养护地段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大局相应减少承包路段及养护经费。7、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招标人无关。8、中标人无故停止工作,招标人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养护费,并处以中标人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给招标人。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9、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标书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0、每逢节假日如元旦、五一、国庆、春节及镇政府要求的特别日子,招标人需要在主要路口、路段另外安装的灯饰,中标人要积极配合。11、中标人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市镇领导的监督检查,若受到市镇领导的批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必须接受广大市民监督,若受到市民投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2、中标人应设立每日巡灯制度和接受群众投诉,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因各种原因损坏或被盗的,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中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解决。13、其它用电设施如广告、灯饰及其它非用于路灯照明的设施用电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接驳线路,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招标人有权除扣减中标人一个月维修经费外,并按规定对中标人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经招标人同意接驳的线路,中标人必须认真配合。14、所有用电设施均不得发生漏电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灯杆、灯罩、电箱等设施要及时清除乱写画、乱张贴,保持设施的清洁美观; 15、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各照明工程的竣工图和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的要求更换原厂生产的灯具及照明设施配件(若竣工图资料和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不符时,以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为准),中标人要有相应的灯具、灯泡、整流器、电缆等配件的库存。16、实行路灯照明设施设备户籍手册,中标人要做到每处照明设施都要有档案记录。三、项目基本情况养护内容包括:1、巡查及清洗:对养护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有关灯杆、灯罩、箱体、设备表面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及时清除乱张贴;2、喷漆翻新:灯杆、箱体及其他影响观瞻的设备表面每年喷漆一次;3、所有路灯设施(包括整台变压器、控制箱、灯杆、灯具、光源、高低压电力电缆电线、电缆管道及其它电气配件等)的维护、损坏更换及被盗修复(包含雷击受损后修复),其中电缆每年要做绝缘测试一次,变压器每年做预防性检测一次。四、石碣镇南北堤道路路灯数量表地址各种灯数 护提灯景观灯(黑)景观灯(黄)球场灯草坪灯护栏灯石碣公园66 24 0 14 0 0 刘屋公园86 54 42 4 8 0 鹤田夏96 0 22 4 8 0 沙腰公园70 0 43 6 0 0 梁家村公园0 0 3 0 0 95 单屋公园0 6 17 0 0 35 涌口公园0 36 30 0 0 49 黄四围公园50 10 20 34 0 0 西南公园0 0 0 0 0 80 总数368 130 177 62 16 259 五、保险1.养护设备在养护服务期限结束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六、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1.为了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交详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保障项目按期完成的措施。3.中标人在实施养护工程所进行各项工作必须服从招标人现场代表的统一管理。4.中标人必须做好施工的安全保障措施,服从现场交通及城市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交通畅顺,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过往行人及车辆的安全。5.中标人组织安装人员文明施工并保证安装过程的人员安全;并严格遵守市政、环卫、绿化、城管、治安、交通、水、电等部门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安装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6.中标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淤泥垃圾等,即时清理,不能污染路面。六、养护施工要求1.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日常养护设备的维修及调试工作。2.中标人应设养护维修设备的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3.养护维修设备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4.养护设备的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5.重要维修设备的拆箱、安装、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在实施前必须先经招标人同意。6、为了节约能源,要求中标人只能在夜间维修路灯,投标人必须认真编制人员作业安排表及制定维修方案,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白天开灯维修。七、项目移交1.养护项目的移交时间在养护服务期限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八、质量保证1.中标人用于养护项目所需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招标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2.若中标人承担的养护项目在验收时达不到国家及招标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重新修复,并按违约处理,所造成的招标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九、付款方式1、每月养护费按合同总价款÷36个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由甲方于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每月10日前支付给乙方上月的养护费。2、每月的养护费在支付前须经甲方现场验收及考核评分后方可支付。3、本合同的养护费由政府拨款,相关付款应严格遵守石碣镇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如因执行该程序而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也不得以此追究甲方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4、合同书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作相应修正。十、技术资料1.技术文件:中标人应于养护期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十一、招标人配合条件1.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条件。十二、附件:《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工程服务考核评分标准》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考核评分标准一、总则1、招标人实行不定时、不定人检查,每月按百分制打分,分好(100分-90分)、中(89分-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档次。2、得分属好的为达标,不扣减当月养护费;属中的,每扣一分罚2000元;得分属差等次三次以上的,给予中止合同并对中标人处成交价3%罚款的处理。二、评分标准(一)日常管理检查(20分) 1、项目管理人员架构表须上墙,未按要求设置的,每次扣3分;2、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文明施工制度等)必须上墙,未按要求设置的,每次扣3分;3、中标人应建立每日巡查制度,保证路灯照明设施完好、正常运行和亮灯率,若发现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每次扣3分。4、应落实现场养护人员技术交流及培训制度,未按要求的,每次扣3分;5、设备及材料分区摆设,未按要求分区摆设的,每次扣1分;6、实行路灯、景观照明设施及其他设备户籍手册,中标人要做到每处路灯、景观照明设施及其他设备都有档案记录,未建立户籍手册的,每处扣1分。7、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在户籍手册对路灯、景观照明设施及其他设备的使用、检修、维修、更换等行为进行记录,未按要求记录的,每次扣1分。8、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配戴上岗证,未按要求设置的,每人次扣0.5分;(二)现场养护(65分)1、路灯、景观照明设施要保持完好(灯杆、灯具、变压箱、控制箱、电缆电线、接线井等),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亮灯,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的,必须在24小时修复(征得招标人同意除外),未按要求完成修复的,每处扣3-10分。2、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设定的时间亮灯和灭灯,需变更亮灯或灭灯的时间必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未征得同意,擅自更改时间或亮灯和灭灯时间不准确的,每次扣3分。3、中标人必须保证路灯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亮灯率在98%以上,亮灯率未达到98%的,每发现一座路灯不亮的,每次每处扣1分。3、在国家法定的四大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之前的两周之内派专人进行维修,确保节假日99%亮灯,未按要求的,每次每处扣3分。4、每季度定期对灯杆、灯罩、箱体、设备表面进行一次外观全面清洁,每年定期进行防腐及油漆翻新工作二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未按要求的,每次每处扣3分。5、及时清除设施表面的乱张贴,未按要求的,每次每处扣1分。6、定期每6个月进行路灯及其照明设施安全保护系统检查,检查接地保护及接零保护是否符合规定值;检查控制保护系统是否正常,检查接线端的连接是否可靠,端子标志是否完全、清晰,清除配电箱内及电器元器件表面灰尘,每年定期对电缆进行绝缘测试一次。未按要求的,每次每处扣3分。发现漏电的,每次每处扣5分。7、中标人对路灯、景观照明设施及其他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做到文明施工,未按要求的,每次扣2分。8、中标人每月应定期对路灯、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成册,后提交至招标人,未按要求的,每次扣5分。9、路灯维修原则上只能在夜间进行,投标人必须认真编制人员作业安排表及制定维修方案后实施,未经招标人同意,白天亮灯维修的,每次扣5分。(三)变压器检查(15分)1、变压器外要有清晰明了的危险警示和投诉电话号码标识,否则,每缺一处扣1分。2、变压器、控制箱等的门要锁好,没有锁好的,每个门扣1分。3、中标人每月定期对每个变压器的高低压部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有关运行参数指标记录,后提交至招标人。每年要对每个变压器做预防性检测一次,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0分。4、路灯变压器的运行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养护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若某项参数指标(如功率因数)达不到要求,由此产生的增加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三、以下行为,招标人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1、中标人在养护期间,路灯维修工具设备及车辆未按招标文件承诺配置的;2、中标人在养护期间,未按招标文件承诺配置相应专业技术人员;3、中标人在养护期间,得分属差等次三次以上的(60分以下);4、中标人在养护期间,隐瞒上报重大事故,且采取消极态度进行事故的处理;5、中标人在养护期间,无故停止工作且累计7天或以上;6、中标人在养护期间,未经招标人批准擅自接驳线路及更换原路灯设施(灯杆、灯具、变压器、控制箱、电缆电线、接线井等)且情况严重的;7、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况。第四部分合同样板(仅供参考)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合同书(本合同仅供参考,合同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约定及澄清修改文件不符的,按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作相应修改。)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二○一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号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就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合同规定的义务。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总额3%的违约金。第二章委托事项第三条:养护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第四条:委托方式:1、乙方负责甲方要求的一切事宜与责任,按成交价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巡查等;2、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养护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维护、保养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交付。第三章委托期限第五条:合同期限为三年(由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审批乙方提交的维护、保养方案;2、审阅乙方提交每月和全年度维护、保养记录,提出整改意见;3、监督、指导乙方维护、保养服务行为并及时纠正出现问题的权利;4、协调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中有关的内外关系,对乙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甲方应采取积极态度予以处理。5、在承包期内,甲方每月按招标文件所附的《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考核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对乙方进行打分,若达不到评分标准规定的维护、保养质量要求,甲方按评分标准的相应条款扣减乙方的维护、保养费。6、根据合同约定,如乙方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7、经过评分审核后,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每月的养护费用。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1、负责编制维护、保养服务工作的年度实施计划、资金使用计划;2、对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负有保护的责任,如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3、做好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协助维持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4、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5、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甲方报告;6、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乙方应作出有根据的解释;7、因正常维护、保养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可向甲方申请查阅,如需复印,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复印;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其使用的全部档案资料及属于甲方的设备和工具。第五章维护、保养质量目标第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1、乙方在养护期间要确保设施完好和达到照明设计要求。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保证亮灯率在98%以上。2、自觉接受甲方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养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甲方有权扣减一个月养护经费,如累计有二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养护合同,并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总额3%罚款的处理。3、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甲方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意外,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甲方无关。4、乙方应按养护内容,为实际上岗员工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购买员工劳动保险。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甲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甲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乙方如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7、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者甲方因管理需要缩减乙方养护地段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减少承包面积及经费。 8、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9、乙方无故停止工作,甲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养护费,并处以乙方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给甲方。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0、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1、每逢节假日如元旦、五一、国庆、春节及政府要求的特别日子,甲方需要在主要路口、路段另外安装的灯饰,乙方要积极配合。12、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市镇领导的监督检查,若受到市镇领导的批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接受广大市民监督,若受到市民投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3、乙方应设立每日巡灯制度和接受群众投诉,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因各种原因损坏或被盗的,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双方可进行协商解决。14、其它用电设施如广告、灯饰及其它非用于路灯照明的设施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接驳线路,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除扣减乙方一个月维修经费外,并按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经甲方同意接驳的线路,乙方必须认真配合。15、所有用电设施均不得发生漏电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灯杆、灯罩、电箱等设施要及时清除乱写画、乱张贴,保持设施的清洁美观; 16、配件的更换必须按照各照明工程的竣工图和设计或现状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的要求更换原厂生产的灯具及照明设施配件(若竣工图资料和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不符时,以设计的主要技术数据资料为准),乙方要有相应的灯具、灯泡、整流器、电缆等配件的库存。17、实行路灯照明设施设备户籍手册,乙方要做到每处照明设施都要有档案记录。第六章维护、保养费用第九条:按中标结果,本项目的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1、每月养护费按合同总价款÷36个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由甲方于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每月10日前支付给乙方上月的养护费。2、每月的养护费在支付前须经甲方现场验收及考核评分后方可支付。3、本合同的养护费由政府拨款,相关付款应严格遵守石碣镇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如因执行该程序而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也不得以此追究甲方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第七章履约保证金第十条:乙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通知规定,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无息退回。第八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考核评分标准》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违反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评分标准扣罚乙方当月的养护费用。逾期未整改,而未有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按相应条款终止合同。第十二条:对于乙方提出的维护计划或报告,如因甲方拖延时间批准,造成乙方无法及时实施而影响维护、保养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交付管理的财产、设施等损失,或者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等,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如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与履约保函等额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视实际情况承当赔偿责任。第十五条:乙方在接管后1个月内不能正常运作,属于乙方责任的,应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六条: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处理情形。第九章附则第十七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合同条款需要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变更事宜签订协议。第十八条: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经双方确认后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代表人 (签字):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报价文件格式正本/副本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项目(采购编号:SJGP2013 号)报价文件(封面格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全称:投标单位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日期: 二零一三 年 月 附件1. 报价总表格式报价总表单位:元/(人民币)包号项目名称总报价服务期备注(其它补充说明)3年合计(大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年月日 注:投标总价栏须用文字和数字两种方式表示的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投标总价必须准确唯一且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附件2. 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报价内容单位数量金额(人民币/元)备注1单头灯2五头灯3……4……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小写:注:1.此表乃报价总表的明细表。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投标人应列明按“用户需求书”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服务的价格明细。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正本/副本东莞市石碣镇南北堤路灯景观灯养护项目(采购编号:SJGP2013 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全称:投标单位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日期: 二零一三 年 月 第一章 商务文件 1、投标函(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件2)3、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3)4、投标人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资料)4.1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附件4)4.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3投标人认证情况(如有)4.4投标人资质、信誉、获奖情况(如有)5、承诺书格式(附件5)6、商务差异表(附件6)7、业绩表(附件7)8、其他资料8.1资格申明(附件8)8.2投标人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附件9)8.3资料、证件原件核查承诺书(附件10)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第二章 技术文件1、技术参数差异表(附件11)2、项目总体方案2.1对本项目的理解(投标人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概况、特征、工作范围、工作标准与技术要求的理解,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对项目实施地点的熟悉了解程度等)2.2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方案、日常维护方案、备品配件情况、质量标准、应急预案等)2.3自律承诺(投标人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养护服务承诺、管理制度等,能够承诺有足够的人力、设备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养护工作,并制定管理质量控制措施,作出违约责任等承诺,应急预案、对养护实施方案的落实负责等情况)3、设备设施配套情况(附件12)4、项目人员管理架构3.1项目人员管理架构配置方案3.2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表(附件13)3.3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附件14)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 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委托 (受委托人全名,职务) 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唱标信封份,包括如下等内容:1.价格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 3.唱标信封。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我方在此申明并同意:(—)我方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      的投标;(二)全部货物之供应和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投标报价表);(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相关资料及修正文(如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已清楚,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要求;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质疑或误解的一切权利。(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报价,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六)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七)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八)我方如果中选,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九)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投标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单 位 性质: 地址: 成 立 时间: 年 月 日经 营 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日期: 年月日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面背面 附件3.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投标授权委托书致: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受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日期: 年月日须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面背面 附件4.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2、地址: 传真: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5、营业注册执照号:6、公司简介:7、公司财务情况:【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年度总资产(元)资产负债率(%)年营业额(元)年净利润(元)二、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或荣誉:(如有)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备注备注:以上资质或荣誉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附件5. 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我方已完整阅读了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附件6. 商务差异表格式商务差异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注:1、偏离情况项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2、商务条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格投标人条件、供货期限、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质保期、合同条款内容等要求。 3、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投标人都被认为已清楚了解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内容并对商务要求作全面响应。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附件7. 资格申明格式资格申明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愿响应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邀请,参与投标,提供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一、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有效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我方依法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及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三、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前 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且没有因此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投标人授权签字人名称:姓名:地址:职务:邮编:签名:传真: 电话: 附件8. 业绩表格式业绩表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约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成情况备注注:须提供合同、业主好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 附件9 投标人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格式投标人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时间有无受到处分、处罚或刑事判决受到处分、处罚或刑事判决内容备注注:以上内容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写。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 附件10. 资料、证件原件核查承诺书格式资料、证件原件核查承诺书根据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承诺如中标后,在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原件等)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对。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或经查实有虚假的,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交给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 附件11. 技术参数差异表格式技术参数差异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响应情况是否偏离123……注:1、偏离情况项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偏离的,则说明偏离的内容。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投标人都被认为已清楚了解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并对采购人所需的服务要求作全面响应,投标人必须承担完成用户需求所描述内容的义务。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附件12. 设备设施配套情况表格式设备设施配套情况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年限备注注:此表格式供参照, 投标人可以根据本表格式内容自行填写。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 附件13. 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序号姓名职位持何种资格证件发证时间学历经验年限须提供相关证书和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 期: 附件14. 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格式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相关经验年限资格证书名称、编号目前在任及以往服务项目情况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所任职务起止时间(须提供相关证书和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凭证)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三、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内装:(1)投标函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报价总表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公章(6)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已按(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年月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 )。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汇出时间: 年月日;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汇款帐户名称:(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单位名称) 帐号:(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银行 省市(分行/支行)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公章)年 月 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注:1、本说明的所有内容(包括所填写内容)均需打印;2、本说明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时放入唱标信封内;3、如投标人采用网上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其进帐单(回单)须到相关银行加盖业务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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