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2021年畜牧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阳曲县2021年畜牧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并农畜牧发〔2021〕3号《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畜牧业发展有关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稳步提高畜产品市场供给和质量安全水平,确保2021年畜牧产业提升工程项目落实,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扶持一批规模养殖场,促使养殖场生产更加标准化、设施化、智能化,提升养殖场生产能力、适应市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加畜产品的供给水平,丰富群众的 “菜篮子”。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主体自愿、先建后补的原则。选择投资积极性高、发展意愿强、执行能力足的规模养殖场(畜牧生产企业)、养殖合作社实施建设项目。

2、坚持打造样板、示范引领的原则。优先扶持有一定规模和标准的畜牧养殖优势项目,培育打造成为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标准化程度高的样板,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3、坚持绿色发展、标准健康的原则。要按照畜禽良种化、生产规模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开展标准化改扩建,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方式。

三、申报条件

1、重点扶持舍饲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饲养方式为放牧的不在此次扶持范围之内),兼顾扶持兽药等生产企业。优先支持脱贫地区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养殖集中乡(镇)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优先支持退役军人或现役军人家属领办的项目建设。

2、生产经营主体要证照齐全,规模养殖场申报项目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养殖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手续、土地使用证明等。 其它兽药等畜牧生产企业要有齐备的证照。

3、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现存栏100头以上)、蛋鸡年存栏1万只以上、羊年出栏300只以上(现存栏500只以上)。优质种源繁育和保种基地、兽药等畜牧生产企业择优选择。

四、支持环节和扶持标准

支持畜牧生产经营主体新、改、扩建和提档升级,重点 用于畜禽品种改良、生产设施改善、智能控制管理、质量安 全监管、养殖新技术应用支撑等。不得用于通讯设备、办公 设施等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

1、畜禽品种改良

支持建设人工授精室(站)及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引进 推广先进的畜禽优良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家畜胚胎、精 液,通过推广人工授精等畜禽品种改良技术,提高畜禽生产 性能,加快畜禽出栏,增加经济效益。

2、生产设施改善

支持新、改、扩建养殖圈舍、围栏、青贮窖、草料房等 生产设施,实现养殖条件的标准化升级改造。配套购置现代 化生产设施设备,增强硬件发展基础,改善畜禽圈舍内生产 环境。支持兽药生产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配套 生产加工、检验化验等设施设备,提升服务畜牧业生产水平,加强追溯体系建设。

3、智能控制管理

支持畜牧生产主体采用信息化、机械化、自动化管理, 配套基于物联网的畜禽养殖环境自动化监测控制系统、饲养 数据智能化分析控制系统、养殖过程精细化科学投喂系统和 畜禽个体行为、疾病诊断预警、良种繁育的程控化监测管理 系统和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购置青贮取料机、TMR 搅拌车、饲草切碎(揉丝、压扁)机、撒料车、智能监控系 统等。

4、质量安全监管

支持兽医室、消毒室、消毒池建设及配套相关仪器设备。 配套畜禽及其产品的安全生产监管设施设备,建立完整规范 的养殖档案、投入品购入使用全程监管、生产记录数据库信 息化系统。

5、养殖新技术使用

支持养殖经营主体吸收引进、试验示范、集成推广现代 化实用养殖新技术和模式,重点支持畜禽圈舍内环境自动监 测与智能化调控技术、蛋鸡自动化重叠式饲养技术、牛羊全 混合日粮生产饲喂技术、牛羊高端粗饲料加工调制技术、牛羊人工授精技术、养殖场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现代企业管理信息化技术、疫病控制、消毒灭源等关键实用技术使用必须配套的设施设备建设。支持龙头型养殖企业开展养殖实用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养殖实用新技术。

扶持标准:市级财政资金按照项目总投资的50%予以补助,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总投资的50%自筹资金(单项设备自筹资金不低于单项设备总投资的50%)。每场扶持最高不超过70万元。

五、实施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申报。各乡镇兽医站根据本申报指南,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和本场实际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并附相关附件,上报乡镇兽医站。各乡镇兽医站汇总申报情况,并填写全县畜牧产业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统计表,加盖公章报县畜牧发展中心。原则上近三年承担过同类项目的养殖场不再重新申报。

(二)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18日截止。

(三)项目审核。县畜牧发展中心对申报的项目实施单位资质条件和建设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核,组织由市县畜牧、财政部门聘请的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批复发文并指导实施。同时,将批复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批复文件内容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真实。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畜牧发展中心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检查督导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年终总结典型经验。

(五)项目验收。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项目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扶持。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先行自验,并向县畜牧发展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县畜牧发展中心会同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完成项目任务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补助。

(六)资金拨付。对完成建设内容、验收合格的项目,县畜牧发展中心向县财政局提交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依据项目验收报告和资金使用计划,将补贴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六、项目管理

(一)严格组织实施。为保证项目有效实施,县畜牧发展中心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建设、验收等工作。已批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按原程序审批。

(二)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建立项目专帐,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项目建设的同时要注意完善手续和资料归档,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拨付资金。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项目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畜牧发展中心和县财政局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资金,严禁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

(三)强化项目监管。县畜牧发展中心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服务和监管,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凡属于土建工程有隐蔽建设内容的,必须有全程录像,凡属于购买设备的必须标明购买设备的生产厂名、地址、设备功能说明等显著标识,并要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各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健全项目专项档案资料,验收时装订成册。

(四)注重绩效考核。县畜牧发展中心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及时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形成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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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提升 畜牧产业 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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