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智慧道路)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智慧道路)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智慧道路)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禅城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1日17: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11日至2021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5日09:3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六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九楼开标六室)。
预算金额¥5292.71237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三十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智慧道路)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智慧道路)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75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1-02043

项目名称: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智慧道路)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1元。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平路(汾江南路至佛山公园南侧)道路工程(智慧道路)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期工程西起汾江南路,东至佛山公园南侧,全长约1.7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需在沿途7个路口及6个公交站点配套建设路口信号灯管控前端设备、交通违法抓拍前端设备、高位视频监控前端设备、行车诱导前端设备、车路信息协同前端设备、环境监测前端设备、城市智慧照明前端设备、智慧公交驿站前端设备、智慧斑马线前端设备、一键报警前端设备、信息发布前端设备、电缆(光缆)安全预警前端设备、ETC前端设备、电力及通信设备等相关前端智慧设备应用及配套辅材,并提供安装集成配套服务,以及智慧道路云控平台和智慧道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包括:智慧道路综合云控平台、智慧道路综合应用系统、智慧道路支撑环境建设)等。

备注:(1)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被拒绝或视为投标无效。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多于两家。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本项目的设备材料质保期为项目通过正式验收之日起一年(当设备原厂标配质保期长于前述期限时,按原厂标配质保期服务条款执行)。项目免费维护期为项目通过正式验收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本项目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多于两家。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611日至202162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方式: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75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六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九楼开标六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登记事项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

1、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一式两份下列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投标人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的网上截图。

2、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如需邮购招标文件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专项服务热线:***-***********-********。(注:已注册过账号的投标人请忽略此信息。)。

7、公告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上述媒体上发布,敬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查看。

8、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人: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智慧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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