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二采油厂噪音治理招标公告
2021年第十二采油厂噪音治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2021年第十二采油厂噪音治理 |
项目概况: | 对3座站点新建压缩机(庄50增、庄29增、庄二联),4座站点注水泵房(庄七转、庄九注、庄四转、庄四注)安装隔音墙、隔音挡板等设施。 |
项目单位: | 第十二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2.2 资质要求:承包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和结算资料(或发票)复印件)。 2.5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包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2.6安全环保要求: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事故(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服务商承诺)。 2.7其他要求: 2.7.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或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签约候选人。 2.7.2参与谈判承包商不允许以挂靠或者其他任何转包、分包形式参与谈判。 2.7.3被中石油或长庆油田取消(或暂停)招标(或非招标)选商资格的响应人禁止参加本次谈判;选商结束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的事后合同,由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服务商承诺)。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6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税),售后不退,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尤宝硕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36*****30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苏成全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388 |
其他: | 无 |
附件
*******fcfd84aa594a94c34d3ba48ae&skip=true">046.doc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