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迳背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管养一次性招标
赣州蓉江新区迳背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管养一次性招标
[2021-06-11]
赣州蓉江新区迳背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管养一次性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蓉招字〔2021〕第014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蓉江新区迳背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管养一次性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赣州蓉江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蓉经发投字〔202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管养一次性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赣州蓉江新区南部村庄区域。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规模约333235㎡,总建筑面积约15285㎡。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32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353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包含1.五大主题园区建设;2.交通环线及游览景观建设;3.林地及河道整治升级工程;4.项目整体管线工程建设等。
最终工程建安费以区财政批复的价格为准。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管养一体化模式,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完成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管养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
(1)设计工作:包含实施过程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确定的范围为准;
(2)施工工作:包含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3)管养工作:基础管养服务(基础绿化养护服务、消防安保服务、卫生保洁服务、设施包干服务);
①绿地养护(园区、道路)、养护区域卫生保洁、公厕养护管理、设施维护、秩序维护、苗木的日常维护养护等工作;
②园区建筑本体公用部分(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房等)的维修,养护管理。
③园区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公用的上下水管管道、落水管、公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消防设备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④园区规划范围内配套服务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⑤公共环境(包括公厕、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⑥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
⑦配合和协助当地派出所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护管工作。
(4)运营工作:包含主题园区及相关设施等具体运作管理等工作。
①园区活动策划:在客户数据统计的基础上,设计日常及特殊节庆活动(线上线下),对接并落实相关资源,活动结束后分析活动效果并作出反馈。
②园区经营项目组织:通过自营、联营、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为园区顾客提供餐饮、住宿、游乐、科普等多样化的服务内容。
③渠道及媒体运营:负责园区的整体宣传推广工作,协助各类媒体做好园区宣传工作,对接各类渠道方,做好园区活动推广。
④园区顾客管理:面向园区顾客,积极应对游客反馈,有针对性地进行顾客管理,营建顾客社区体系,提高顾客满意度及重游率。
⑤园区事件管理:处理园区运营过程中的例行事务与突发事件,包括制定计划并通知渠道与运维,设施设备维护提前通知。
2.4计划工期:
2.4.1设计工期: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优化整合及报批调整),方案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2施工工期:总工期为548日历天,根据本项目各项建设内容具备的条件先后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运营管养周期:
本项目运营管养周期自完工交付之日起10年(含施工养护期1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和运营管养资格要求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1)设计方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下列①或②项设计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方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项施工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管养方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具备下列①或②项资质):
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一级注册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该人员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2名(其中建筑类专业和市政类专业各1名)、质检员2名(质量员)(其中建筑类专业和市政类专业各1名)、材料员2名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2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投标人所拟派的人员必须做到一人一岗,不得担任多个岗位或职务,否则该人员投标无效(有特殊说明可兼任的除外)。
②投标人所拟派的人员注册证书(岗位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各类人员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工程实际的施工进度按需进场完成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管养各项工作。当设计、施工管理、运营管养的人员数量或以上拟派人员专业配备无法满足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根据项目进展及实际情况无条件增派相应的技术人员。费用不另行计取。
③以上人员均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2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人需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担任,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联合体成员可由符合本项目资质的单位组成,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所拟派的人员,只能承担对应的设计、施工或者运营管养工作(除约定外),不能承担多方工作,否则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约定外)。
3.4省外进赣备案的要求:
3.4.1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4.2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2名、质检员(质量员)2名、材料员2名、安全员2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3.4.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及施工单位为省外投标企业的,均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登记。
3.5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6我市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对考勤结果在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中公布,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3.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投标人近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设计单位身份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报名下载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3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因新点软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大小有限,为保证保证本项目电子开评标的顺利进行,本项目投标阶段采用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投标。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长征大道与赞贤路交叉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7.1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3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7.4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及“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5目前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邮箱 rjxqzjj@163.com。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承军
地 址: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6号
联 系 人:潘欣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荣恒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12楼
联系人:周瑾
电话:187*****503
监督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2021年6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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