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3-07-259
业主招标编号: HN_B_BJ /XNY_GC/JCH_011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四川布拖火烈风电场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1.1华能四川布拖火烈风电场项目
招标范围
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风机及箱变基础砼施工、基础环的安装、风机基础回填、风机沉降观测点的制作、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 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流动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4.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4.4、 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 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9、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1、 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4、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1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6、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6具有以下资质中的一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不满足以上资质要求,将会作为废标处理。另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5.1报名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7月24日起至2013年8月8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hnzblk@163.com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予以发售招标文件(请勿提前汇款,如未接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通知,提前汇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标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
156*****369】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22元,售出不退(请在汇款附言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便核对)。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李科 张晓进
电 话:
156*****369 186*****656 传 真:
****-******** 电子邮件:hnzblk@163.com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
********5680
汇 入 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 系 人:赵燕铭
联系电话:
***-******** 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