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国强煤业35kv杏强线、西强线出线间隔、运行、检修、维护招标公告
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国强煤业35kv杏强线、西强线出线间隔、运行、检修、维护招标公告
一、询比价参与方式:
请有意报价人在询比价公告期限内以询比价意向书(盖章扫描件)的方式投放至邮箱jidiandongli@163.com(请将邮件标题注明,例如:XX公司关于XX项目的询比价意向书),并以短信方式告知机电管理部同时知会项目咨询人。机电管理部将提前向有意报价人以邮件返馈以及短信方式通知询比价会议的召开时间及地点,以便报价人可准时参与询比价会议。在接收到询比价会议的通知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委托代理人亲自携带询比价响应文件准时参会。在询比价会议召开前询比价响应文件必须完好密封,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二、询比价响应文件的制定:
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比价公告的所有内容,按询比价公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对询比价公告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2、响应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中间不得丢页、少页,一正四副,正、副本封面、项目委托书及报价单等主要内容必须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封面建议参照询比价响应文件范本(见附件),文件内容主要包括:
3.1、商务部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行业需要)、项目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相关业绩(有效合同或验收证明等扫描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截图)、“信用中国”查询情况(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截图)、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其它有效文件;
3.2、技术部分:(技术方案、服务及其它)
3.3、报价部分:(报价单等)
3.4、廉洁承诺书
3.5、其它
4、报价人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在密封包封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并注明“响应文件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5、报价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询价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
三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国强煤业35KV杏强线路长度7.78km,铁塔27基(杏园110kv变电站-国兴35kv变电站);35kv西强线路长度17km,铁塔44基(西神头110kv变电站-国兴35kv变电站);上年度线路维护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矿井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矿井的正常生产运行,需对国强煤业35kv杏强线、西强线运行、检修、维护项目询比价确定运行、检修、维护单位。
项目范畴:国网变电站出线间隔、输电线路、杆塔、通信光缆的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维护、测试、保洁、检修、应急抢修和综合服务项目(停送电等)的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设施等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煤矿安全》要求,以及中煤华昱公司调度〔2021〕11号 《影响生产事故考核管理规定》、永皓电厂《关于加强华昱公司所属煤矿及园区供电线路维护考核的通知》相关规定,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必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必须具备承装、承修、承试肆级及以上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3、提供近2年35kv及以上线路维护相关业绩(附服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4、必须负责与国网朔州、平鲁电力公司协调沟通线路的计划检修、突发事件的停送电工作均由中标单位处理,如未按预期时间恢复线路供电,将由本公司机电管理部考核办法予以处理。
5、中标单位必须派驻两名线路巡视人员和车辆,由线路管理单位永皓电厂进行日常调配工作,以保障隐患区域和特殊天气巡检消缺等工作进行。
6、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
五、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 运行维护工作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和山西省电力公司有关供电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2. 运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运行巡视、设备季节性检查、周期检测试验、定期检修维护和日常缺陷处理。
3. 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对象为输电线路资产范围内的杆塔、基础、接地、导地线、绝缘子、避雷器、金具等线路附件,以及保障线路安全运行的走廊环境。
4.输电线路设备运行维护工作规范
4.1 输电线路巡视
①线路定期巡视:每月两次,发现的缺陷及时处理。
②线路特殊巡视:根据不同天气情况或甲方要求要求进行。
③线路故障巡视:发生故障跳闸时进行。
④线路登杆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
4.2输电线路检查测试
中标单位根据相关运行规程规定、运行监测数据、运行环境进行、巡视结果等情况进行下列检测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①线路接地电阻测试;②线路导线弧垂、限距、交叉;③线路绝缘子零值测试;④线路导线连接器的测试和检查;⑤线路铁塔锈蚀情况的检查;⑥线路铁塔金属底脚及接地装置地下部分的锈蚀抽查;⑦线路铁塔倾斜的测量;⑧线路导线避雷线及防振检查;⑨线路铁塔防汛设施及沿线情况的检查;⑩每年春检进行避雷器测试和35KV电缆耐压预试。
4.3输电线路日常维护与检修
中标单位负责线路维护检修项目包括:(1)线路塔材、金具缺失补充;(2)线路瓷绝缘子污秽清扫;(3)线路杆塔编号、标示牌及警告牌补充;(4)线路杆塔及导线下的树木修剪。(5)线路导线避雷线弧度及限距的调整。(6)线路不合格接地电阻的处理。(7)线路杆塔各部位螺栓的紧固。(8)线路不合格绝缘子、接头、金具的处理更换。(9)杆塔塔材锈蚀进行防腐处理。(10)杆塔基础缺土或杆塔边坡坡损坏进行垫土和修复。(11)杆塔、线路上的鸟巢或异物进行清除。(12)杆塔范围内私搭乱建进行拆除。(13)线路接地装置地下部分锈蚀,更换锈蚀的接地体,进行接地电阻测试并合格。(14)对烧坏、炸股、破损的不合格的导线、避雷线进行处理或更换。(15)对不合格或运行超过四年以上的避雷器进行更换。(16)倒塔、倒杆的处理(除去因不可抗力造成倒塔、倒杆事故,因巡视、维护不到位造成倒塔、倒杆事故,由中标单位按照原有标准进行修复)。
以上每条线路单次维护所需的材料费用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和安装,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由于中标单位人为因素操作、拆、装、调试或工艺等设备配件损坏,无偿进行更换或修理。
5.输电线路的一般应急抢修
线路出现应急故障或发生跳闸时,为了保障供电及时性和可靠性,中标单位负责进行抢修。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15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找出故障原因。在巡视中发现缺陷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进行停电应急处理后抢修。线路恢复后相应的检修、检查测试内容须做巡视报告(附照片)、测试报告或检修报告,并交与甲方。
每次抢修总费用不超1万元(含人工、材料、机械等)由中标单位负责,超出部分按工程造价核定后由甲方支付。
6、停电春检
每年进行一次线路停电春检,按电力规程要求进行。
设备巡视、检查测试、日常维护与检修及停电春检的具体内容须做巡视报告(附照片)、测试报告或检修报告,并交与甲方。
7、中标单位全权负责与供电公司协调处理输电线路计划检修、突发事故等停送电工作,甲方协助办理矿方相关手续。
8、服务费内容包括人工费、运输费、机械费、试验费、材料费等。
9、甲方不提供住宿、餐饮、人员运输等,相关工作由中标单位自备。
10、为保证维修质量,要求更换材料必须符合原线路使用材质、性能、寿命一致的配套材料。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发包单位,乙方:中标单位)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负责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电力系统有关规定检查乙方运行维护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利聘请专家对乙方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定期评价。
1.2.甲方有责任根据生产工作实际和安全的需要,及时通知乙方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1.3.设备发生突发性故障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危及设备正常运行时,甲方有责任积极提供资金,协调配合乙方进行故障抢修。
1.4.按照有关供电设备管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设备检修运行等规程进行的设备大修、技术改造、保护自动化设备升级、电能计量设备更新和落实反事故措施项目等,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预算另行支付费用。
1.5.在设备委托运行维护期间,发生非乙方责任的设备、设施损坏时,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负责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和山西省电力公司供电设备管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华昱公司中煤华昱调度〔2021〕11号 关于下发《影响生产事故考核管理规定》、山西永皓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华昱公司所属煤矿及园区供电线路维护考核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并按照有关设备运行、检修规程要求进行运行维护。
2.2.乙方负责委托运行维护设备配备必备的备品、准备维修材料、运输和人力及负责设备的运输、吊、装、卸,合理安排人员和配备交通工具。
2.3.乙方在委托运行维护工作范围内接受甲方的监督。
2.4.委托运行维护设备发生突发性故障或自然灾害危及设备正常供电时,乙方负责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抢修,原则上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处理和事故抢修时限根据设备损坏状况、更新设备到货情况、关键性材料准备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2.5.乙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和技术措施,并承担在运行维护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2.6.乙方负责按照制定委托维护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包括春检、小修、迎峰检查及临时停电计划,并在落实计划五个工作日前通知甲方。
2.7.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乙方负责按季度将运行维护工作报表递交甲方,并做为甲方付款依据。
2.8.当设备需要停电时,乙方要按照相关调度规定,在30分钟前通知甲方;如遇危急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涉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必须实施停电操作时,乙方必须在事后及时通知甲方。
2.9.因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设备停运和损坏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2.10.乙方负责提供运行维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
2.11.乙方在巡视、检修完毕后(附照片),按周将工作报告递交甲方。线路巡视、检查测试、日常维护与检修及停电检修的具体内容须做巡视报告测试报告或检修报告,并交与甲方。
2.12.由于所运维线路均在国网朔州市供电公司所属变电站供电管辖范围内,乙方负责与供电公司的协调工作及相关部门的停送电工作(事故、抢修停送电工作乙方负责,计划停送电工作甲乙双方共同协调)。
2.13.按照山西省电力公司线路运行管理规定,进行周期性维护,需向甲方按周、月提供线路运行巡视、维护及检修记录。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责任范围内运行维护存在问题的,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安排整改,原则上整改时限不应超过7个工作日。若逾期不整改,视为乙方违约,由甲方扣减乙方委托运行维护费用的1%,若由于停电计划影响等客观条件所限,经甲方同意后整改时限可适当推迟。
2.凡未按照规定落实运行巡视、检修维护项目的,一个月内未落实项目者,视为乙方违约,由甲方扣减乙方委托运行维护费用费用的1%。
3.因乙方工作不利造成设备损坏(包括重要部件丢失)、损失或停电事故,乙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3.1.因运行维护不力造成供电中断的,每发生一次,由甲方扣减乙方委托运行维护费用的5%。
3.2.因运行维护不力形成重大设备隐患的,每发生一次,由甲方扣减乙方委托运行维护费用的5%。
3.3.因运行维护不力造成重大设备缺陷的,每发生一次,由甲方扣减乙方委托运行维护费用的2%。
3.4.因运行维护不力造成设备部件损坏的,每发生一次,由甲方扣减乙方委托运行维护费用的1%,并由乙方负责损坏设备的修理或更新。
3.5.因运行维护不力未完成线路月度巡视工作(包括巡查次数、驻矿人员和车辆以及巡查影像资料),每发生一次,由甲方扣减乙方委托运行维护费用的1%。
3.6.因运行维护不力未完成线路登杆巡视工作(包括巡查次数和影像资料),每发生一次,由甲方扣减乙方委托运行维护费用的2%。
3.7.因协调不力未能在4小时内送电,每发生一次,由甲方扣减乙方委托运行维护费用的2%;超过8小时内送电,扣减5%。
八、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可提前到现场实勘,费用自理。此项目为总价报价(必须报分项报价),包括人工费、运输费、机械费、试验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不含税价。
九、合同签订:
该项目每条线路的合同签订由中标单位与华昱公司资产所属单位进行分别签订,永皓电厂作为日常管理和考核单位。
十、服务期及合同签订日期:
服务期为1年。
十一、询比价公告期限:
2021年 6 月 12 日--2021年 6 月 18 日十二、项目咨询、参与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人:(永皓电厂) 李功 159*****547
项目参与联系人:(机电管理部) 赵权 159*****478
标签: 维护 检修 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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