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洗衣设备采购项目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洗衣设备采购项目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 | 洗衣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无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最低价成交) | ||||||
采购人名称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联系人 | 黄雯 | 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 监督电话 | |||||||||
采购文件公示时限 | 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2日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1年6月22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 ||||||||||
项目开标时间 | 2021年6月22日15时00分 | ||||||||||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2.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函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完全响应询价函,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
采购品目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详情见“询价函” | 洗衣设备 | / | / | 3.78万元 | |||||||
供 |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洗衣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函
一、项目需求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为营区采购洗衣设备一批。
(一)洗衣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台) | 单价的最高限价(元) | 地点 |
1 | 抽湿烫台 | 蒸汽型 | 1 | 4,500 | 武侯区科园一路6号 (一分局) |
空气压缩机 | 2hp | 1 | 2,500 | ||
2 | 抽湿烫台 | 蒸汽型 | 1 | 4,500 | 金牛区马鞍山路1号 (二分局) |
蒸汽发生器 | 3kw | 1 | 2,650 | ||
空气压缩机 | 2hp | 1 | 2,500 | ||
3 | 抽湿烫台 | 蒸汽型 | 1 | 4,500 | 锦江区东怡街50号 (三分局) |
空气压缩机 | 2hp | 1 | 2,500 | ||
4 | 抽湿烫台 | 蒸汽型 | 1 | 2,650 | 成华区桃溪路53号 (五分局) |
5 | 抽湿烫台 | 蒸汽型 | 1 | 4,500 | 金牛区金科北路155号 (六分局) |
蒸汽发生器 | 3kw | 1 | 2,650 | ||
空气压缩机 | 2hp | 1 | 2,500 |
(二)现场踏勘联系人
1.一分局:王彦东********002
2.二分局:徐娟梅181*****470
3.三分局:郭小央********580
4.五分局:田瑶150*****753
5.六分局:田凤霞153*****031
二、技术要求:
(一)抽湿烫台
1.数量:5台
2.自带抽湿;
3.每台带蒸汽熨斗和2根蒸汽胶管;
4.台面和垫肩带独立抽湿;
5.台面带恒温加热系统。
(二)蒸汽发生器
1.数量:2台
2.电加热;
3.加热功率:220V,3KW;
4.带压力自动保护装置;
5.温度和压力达到设定数字后自动停机保护功能。
(三)空气压缩机
1.数量:4台;
2.单机头;
3.电源:380V,50HZ;
4.功率:2HP(1.5KW)。
三、完成时间及实施地点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支付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成交总金额的95%,剩余5%直接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五、验收
(一)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配合进行。
(二)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后,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可立即要求退换;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六、售后服务
(一)在成都市有专门售后服务机构或具有上门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为本项目提供上门(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
(二)质保期为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年,并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2小时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的须提供备用设备。
(三)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设备;在质保期外,终身维护维修,设备维修只收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技术服务等费用。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各单位原有旧机的拆除并搬运到指定仓储地并卸货到指定位置(成都市白家车管所仓储基地)。
(二)各单位现场运输通道的拆除和恢复。
(三)新机的卸货、搬运、就位;现场的水、电、蒸汽、压缩空气、排风等交钥匙安装工程。
(四)运输、安装及调试: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将提供设备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做好线、管路布置,设备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定期回访,提供设备检测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产品随附工具和仪器,所涉及的价格包括在报价总价格中。
(五)新机须同现有洗衣设备匹配使用。(必须现场踏勘)
(六)新机能安装在现有洗衣房。(必须现场踏勘)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洗衣设备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单位名称
二○二一年月 日
目录
(格式略)
附件1: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报价单位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洗衣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所需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为此:
1.符合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总价为元。(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78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文件;
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5.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本报价自报出之日起90日内有效。
8.遵守报价单价不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无效报价文件处理的约定。
9.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10.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洗衣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授权处理与该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注:(1)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时不需要提供。
(2)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规格 | 数量(台) | 单价的最高限价(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抽湿烫台 | 蒸汽型 | 5 | 4,500 | |||
2 | 蒸汽发生器 | 3kw | 2 | 2,650 | |||
3 | 空气压缩机 | 2hp | 4 | 2,500 | |||
报价合计 | 小写:(大写:) |
注:1.报价应是报价单位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所需全部费用的固定不变价格,包括人工、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管理费、原有设备的拆除、垃圾清运、施工现场的清理、售后服务和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上表中 “合价”=“数量”ד单价”;
3.上表中“报价合计”为各分项产品“合价”之和,“单价”超过本项目“单价的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相关需求、支付、售后服务等要求,经研究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洗衣设备采购项目的报价为:元(大写:)。
报价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5:现场踏勘承诺函(加盖公章)
附件6:产品资料彩页(加盖公章)
附件7:其它相关材料(格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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