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毒品检测试剂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毒品检测试剂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毒品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无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最低价成交) | ||||||
采购人名称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联系人 | 黄雯 | 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8楼3号 | 监督电话 | |||||||||
采购文件公示时限 | 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3日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1年6月2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 ||||||||||
项目开标时间 | 2021年6月23日10时00分 | ||||||||||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 ||||||||||
采购品目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详情见“采购文件” | 毒品检测试剂一批 | / | / | 41.21 | |||||||
供 |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毒品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
购
文
件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中国·成都
二○二一年六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毒品检测试剂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毒品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毒品检测试剂一批。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采购文件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3日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上免费获取。
2.参与采购资格不得转让。
六、交货时间、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成都市范围内)
七、最高限价:41.21万元;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的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
八、验收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九、付款:全部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的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十、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鼓楼南街142号2号楼803室
十二、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黄雯
电话:***-********
第二章报价单位须知
1.1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2本次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非政府采购)。
1.3本采购文件所称:
?采购单位:系指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报价单位:系指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报价竞争的供应商。
?成交单位:系成交的报价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4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报价活动的各项费用。
1.5本次采购项目如报价单位的报价价格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则其报价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1.6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原则,在满足采购人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中选,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由采购人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7报价单位应提供报价文件二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1.8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报价单位应在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1.8.2报价单位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封装于信封或包中,且在信封或包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年月日及“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盖章;
1.8.4如果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1.9报价单位应提供报价函等资料,格式见附件。
1.10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以下内容:
(1)报价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6)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要求的标准有实质性响应(附件3、4、5)。
1.11服务
报价人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2履约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承诺、合同约定标准、参照川财采[2015]32号文件以及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履约验收,未详细说明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
1.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毒品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毒品检测试剂
三、采购要求及最高限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需求和资质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的最高限价(元) |
1 |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鸦片、冰毒、K粉、大麻、摇头丸五合一)联合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1.卡型,25人份/盒,40盒/箱,配尿液采样杯或瓶; 阈值吗啡≥300ng/ml、甲基安非他明1000ng/ml、氯胺酮≥1000ng/ml、大麻≥50ng/ml、二亚甲基安非他明≥500ng/ml 2.检测试剂必须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3.生产厂家须获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产品生产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以内。 | 2,500 | 人份 | 19.8 |
2 |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唾液联合检测试剂盒(鸦片、冰毒、K粉三合一)(胶体金 法) | 1.唾液卡型,10人份/盒,40盒/箱 阈值吗啡15ng/ml、甲基安非他明50ng/ml、氯胺酮100ng/ml 2.检测试剂必须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注册证》; 3.生产厂家须获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产品生产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以内。 | 25,900 | 人份 | 14 |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成都市范围内)
五、其他要求
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采购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的标准进行验收;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势的原则确定标准进行验收;
(二)验收方法: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三)验收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样品交采购人确认封样,交货时对比封样样品进行验收,并提供第三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未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及因延期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售后服务的要求
(一)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更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更换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注:本章节所有条款均做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毒品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单位名称
二○二一年 月 日
目录
(格式略)
报价函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报价单位全称)授权_______ 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毒品检测试剂采购项目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所需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为此:
1.符合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总价为元。(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1.21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文件;
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5.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本报价自报出之日起90日内有效。
8.遵守报价单价不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无效报价文件处理的约定。
9.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10.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毒品检测试剂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授权处理与该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注:(1)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时不需要提供。
(2)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表
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毒品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型号 | 单价(元) | 单价的最高限价(元) | 合价(元) | 交货时间 |
1 |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鸦片、冰毒、K粉、大麻、摇头丸五合一)联合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2,500 | 人份 | 19.8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 |||
2 |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唾液联合检测试剂盒(鸦片、冰毒、K粉三合一)(胶体金法) | 25,900 | 人份 | 14 | ||||
报价合计 | 小写: 元 大写:元 (注:此处报价合计应与“附件1 报价函”中报价金额一致。) |
注:1.报价应是报价单位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用户验收合格后所需全部费用的固定不变价格,包括运输、保险、税费、利润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采购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上表中 “合价”=“数量”ד单价”;
3.上表中“报价合计”为各分项产品“合价”之和,“单价”超过本项目“单价的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情况 |
说明: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3.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技术条款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商务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情况 |
说明: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3.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格式不限)
附件8:其它相关材料(格式不限)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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