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服务用房、后勤配套用房、科技业务用房、刑侦技术用房工程、刑侦备勤用房等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治安服务用房、后勤配套用房、科技业务用房、刑侦技术用房工程、刑侦备勤用房等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扬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工程名称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原维扬分局)治安服务用房、后勤配套用房、科技业务用房、刑侦技术用房工程、刑侦备勤用房等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代理机构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原维扬区)西湖镇政府东侧
工程
概况 建筑规模 投资额 约210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结构层次 檐高 建筑最大单跨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最大单体面积 /
预计开工 2013年8月
招标内容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投标人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所有投标人必须是在《2013年度扬州市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类三组及以上组别的单位,本工程不接受《2012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和个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建造师资质等级 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投 标
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资 格 审 查 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条 件 1、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报名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7)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的;(8)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本公告发布时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9)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建管处办理的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手册,并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证明;(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报名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2、报名前各单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3、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书中放入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能通过评审。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本市施工企业)联系电话:****-******** ; 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外施工企业)联系电话:****-********;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企业);联系电话:****-********;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联系电话:****-********
4、报名单位必须是《2013年度扬州市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名录》中园林绿化工程类三组及以上的单位
5、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8月19日上午9:30。
评标细则 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分值分布为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质量3分,施工工期2分,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本工程不要求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建造师业绩3分,投标报价70分,内容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其他 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18日;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扬州市汶河北路65号
联系人:许冬梅 电话:13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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