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
重点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含专题)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是省政府重点推进的重点防洪工程,资金来源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招标人为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含专题)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含专题)
2.2项目代码:DWQDFGG—KY
2.3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
2.4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建设任务:对大湾区中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8市大江大河(含珠江三角洲)上堤防及涵闸等建筑物进行达标加固和全面提标,拟巩固提升堤防长度约1375km;工程投资约(人民币)301.00亿元。
(二)工程建设规模:按照事权划分,对中央立项审批的大江大河上堤防(含珠江三角洲)进行巩固提升建设,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相关规范和规划文件要求,划分防洪(潮)保护区,结合各市发展情况,确定防洪(潮)标准。
2.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和专题报告编制(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等项目审批所需的专题报告,以及立项阶段各相关部门对用地及其他相关审批事项所要求的图件资料成果)。
注:在本项目立项审批、可研批复过程中,若各相关部门对相关专题及审批事项有要求的,中标人需按其要求编制专题报告及提供符合审批要求的资料成果,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 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1)、(2)、(3)资格条件:
(1)工程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和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
(3)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发改令第9号)要求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水利水电);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在职员工。
3.4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Ⅰ级堤防或大型水闸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工作(时间以可研批复时间为准,项目规模以可研批复文件为准,如批复文件不能体现规模的,还需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工作(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项目规模以初设批复文件为准,如批复文件不能体现规模的,还需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至少需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2款第(1)点或第(2)点或第(3)点中任一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工程主体的设计工作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 月 12 日至2021年 6 月 17 日,每日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持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递交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4)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2款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合同及可研(或初设)批复,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
注:以上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除外),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登记申请表需联合各方署名、签字、盖章外,其他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署名、签字、盖章即可。
4.2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7">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7 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及答疑以传真形式进行。
7.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4">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人:邓工
电话:***-********
传真:***-********
招标人: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1年 6 月 12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含专题)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牵头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方拟承担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承担工作。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由招标人与联合体各方签订合同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事宜履行完毕后,如本联合体未中标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本联合体中标则作为履约合同附件,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书仅为联合体成员的分工协议。为更好的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实施细则,对联合体成员间的责权利、费用分配和支付以及争议的解决等事宜进行约定。联合体协议实施细则作为本联合体协议书的补充,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登记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