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询价公告

山东淄博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询价公告

二、项目概括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院内、南楼、北楼、裙楼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涵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话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疏散应急系统、给水泵房系统、水箱间稳压系统、干粉灭火器、气体灭火装置、消防值班室设备、消防水箱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消防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消防报警主机 1 台

2 自动报警设备 1 个

3 应急灯、疏散指示 240 个

4 消防电话主机 1 个

5 消防泵、喷淋泵,消火栓泵 4 台

6 水泵控制柜 3 套

7 室内消火栓 72 个

8 室外消火栓 2 个

9 消防水箱1个

10 喷淋头 680 个

11 湿式报警阀 2套

12 水泵接合器 2个

13 各类阀门

14 防火门 25 套

15 末端试水 20 个

16 稳压泵 4 台

17 消防水带 71套

19 干粉灭火器 165 个

20气体消防装置 3套

三、公告时间

2021/6/11—2021/6/22

四、招标要求

服务要求:

1、满足消防规范要求。需要每次至少2人持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国证)维保,每月不低于1次。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的一般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2、定期对委托维保的消防各系统进行定期周巡检、月检、 季检、年检并进行测试保养,月季年检需出具检测报告。

3、对委托维保的消防各系统检测发现的故障以及隐患进行处理、排除。

4、对委托维保的消防各系统产生故障零部件的维修、修理、更换。

5、对委托维保的消防各系统出现的险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消防规范进行处理、排除。

6、维护期间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

7、24小时热线服务,随叫随到,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 1 小时。

8、提供维保相关制度(包括自行制定和消防部门要求的),明确维保责任,严格按采购人批准的维保方案对各系统维保,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未能按要求到现场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对所有发生故障的消防设备、器件维保方负责修理,如不能修复,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相应的检修报告说明原因。

10、维保方案如与维保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相冲突,按维保合同要求执行。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不超过25000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能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需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下午5:00。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3日9时30分

2.地点: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三楼爱卫办

五、联系方式

地址:高青县芦湖路南首,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联系人:付主任,联系方式:****-*******

更多消防行业信息,请关注消防商城订阅号或消防设备网:消防商城-消防安全设备-站式服务平台(www.xfsc119.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设施维护 检察院 淄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