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学(前埔校区)体育馆设计招标公告

大同中学(前埔校区)体育馆设计招标公告

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市大同中学(前埔校区)体育馆 (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思发改投[2013] 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大同中学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市大同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及服务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厦门市大同中学(前埔校区)体育馆 ;

2.2. 建设地点:大同中学(前埔校区)校园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体育馆一座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9150平方米; 结构类型: 框架及钢构 ;层数: 拟建设一层游泳池,一层羽毛球场,顶层为篮球场,地下一层停车库(停车位85个) ;幢数: 一栋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3808.28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厦门大同中学(前埔校区)体育馆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总平面设计、单体设计、室外管网、道路、绿化设计等;

2.6.2. 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概算批复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2013.1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7月 25 日至2013年 7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信息发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1万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8 月 27 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层信息发布大厅)。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派员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00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75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厦门市大同中学 ;

地 址: 思明区兴华路2号 ;

联 系 人: 吴巧龙 ;联系电话: 0592-*******

传 真: / ;邮编: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嘉禾路598号佳益大厦4层 ;

法定代表人: 王丽琼 ; 项目授权委托人: 陈小燕 ;

联 系 人: 陈小燕 ; 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3 。

缴交时间: 资格标截标之日到账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层C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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