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无损检测(二次)项目比选公告

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无损检测(二次)项目比选公告

河北雄安光大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无损检测实施单位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无损检测(二次)。

1.2比选人:河北雄安光大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

1.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无损检测(二次)。

项目规模:焚烧处理,餐厨、厨余垃圾处理,粪便处理,污泥处理,医疗废物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给、排水管网,发电并网等配套基础设施,预留向周边组团、社区供热、供气等路由。其中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2250t/d、炉渣综合利用设施 570t/d、飞灰熔融设施 50t/d、有机垃圾综合处理设施600t/d(餐厨垃圾150t/d+厨余垃圾150t/d+粪便300t/d)、污泥处理设施300t/d(市政污泥 200t/d+沼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l00t/d)、医疗废物处理设施 l0t/d、污水处理设施 1000m3/d、环卫停车库及相关配套工程、预留建设内容厂房部分。

项目范围:对每种管道规格无损检测,具体包含射线检测、硬度试验、超声检测、渗透检测、涡流检测、光谱分析。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1.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本项目通过初步验收(72+24试运行)),如与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一致的,以较长的期间为准。

1.6服务要求:检测人应当按要求组织人员到位,及时进行检测工作,并在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稳定。检测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产生的噪音、扬尘、震动、占地、通行、光线等对第三人或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及其他设施安全与正常使用的影响及其扰民费用,由此产生的民扰对工程的影响及其费用,并已包含于合同价格中;因上述扰民或民扰行为引发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赔偿、诉讼费和其它费等,由检测人自行承担。检测人须对所有技术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失误、疏忽、玩忽职守承担全部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检测人应能及时提供真实的原始数据和中间数据,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整理并报告发包人。检测报告出现不合格项目时,检测人应在24小时内以约定形式向发包人报告。

检测人需投入本合同足够的检测人员、设备,在收到样品或完成现场检测后(规范要求需要养护期或休止期才能具备实验条件的样品除外),需在12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以免耽误现场施工或质量验收。

1.7质量要求: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相关的标准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2.1.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2.1.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1.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1.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

2.1.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咨询机构;

2.1.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1.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1.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2.1.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2.1.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2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15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16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1.17 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1.18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1.19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2.1.2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申请人应具有的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具备CG(MT、PT、UT、RT)无损检测资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及CMA证书。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管线工程的无损检测合同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5)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1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②因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③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④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⑤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6)其他要求:/。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下载比选文件。(注册审批时间预计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注册并充分考虑审批时间)。

2.文件下载:公告发布至2021年06月16日18:00。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澄清截止时间同文件下载时间。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14:00。

2.递交地点:申请人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申请文件,联合体提出申请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命名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3.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将予以拒收。

4.申请文件的形式:申请人需提交2份完整标书电子版(1份无公章word格式(图纸除外),1份盖公章扫描PDF格式,无公章word文件与盖公章扫描PDF文件不一致时,以PDF版文件为准)。因上传的PDF版申请文件损坏而无法打开(或其他因申请人原因导致无法打开的),致使评审委员会无法评审的,视为无效申请文件,其申请将被否决。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六. 比选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雄安光大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7*****144

比选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郭先生

电话:137*****632156*****677

七.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标签: 无损检测 一期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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