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

1.招标条件

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已由长沙县发改委以长县发改投【2013】123号、【2010】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长沙县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第一中学;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教师周转用房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2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长沙县第一中教师周转用房;包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给水、排水、消防、配电、燃气、道路及绿化等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及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所有人员都不得有在建。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5 没有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长沙县投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方可参与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采用随机抽取入围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从2013年 7月 25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615室电脑上拷贝。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 8月 1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第一中学

联 系 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38*****133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XZ2013-GC-031 招 标 人:长沙县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七月目 录第 一 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44.评标办法4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56. 投标文件的递交57.发布公告的媒介58.行政监督59.联系方式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总则152.招标文件163.投标文件174.投标205.开标206.评标217.合同授予2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9.纪律和监督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附表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24附表2-2:问题澄清通知24附表2-3:问题的澄清2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1.评标方法302.评审标准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6第五章图纸及其他资料70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1第 四 卷7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76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格式76一、投标函7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9三、授权委托书80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1五、投标担保82六、项目管理机构82(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82(二)主要人员情况表83七、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5八、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89九、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情况89十、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90十一、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90十二、其他材料90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格式91目录92一、投标函93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94三、投标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格式)95?第 一 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已由长沙县发改委以长县发改投【2013】123号、【2010】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长沙县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2.2建设地点:长沙县第一中学;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教师周转用房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200万元。2.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2.7招标范围:长沙县第一中教师周转用房;包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给水、排水、消防、配电、燃气、道路及绿化等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及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所有人员都不得有在建。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3.5 没有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长沙县投标资格。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方可参与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采用随机抽取入围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5.1请从2013年 7月25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615室电脑上拷贝。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5.3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 8月 1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以及长沙县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沙县第一中学 联 系 人:熊老师联系电话:138*****133招标代理公司: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钟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招 标 人:长沙县第一中学联 系 人:熊老师联系电话:138*****133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钟先生电话:****-********传真:****-********1.1.3项目名称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1.1.4建设地点长沙县第一中学1.2.1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拨款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县一中教师周转用房;包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给水、排水、消防、配电、燃气、道路及绿化等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40日历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及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所有人员都不得有在建。4.没有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长沙县投标资格。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方可参与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 月日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 月日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 2013年 7月29日下午17时0分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不署单位名称的传真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和发布方式1、招标人在2013年 7 月30 日17时00前(北京时间)将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上进行公示,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询。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上进行公示,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询;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上进行公示,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询。4、为了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招标澄清或者修改、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5、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发出后直到开标时间前都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文件、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文件和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看。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有招标澄清(答疑)文件、补充文件。当招标文件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文件和通知为准。投标人未及时在投标截止前查看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证明原件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如下,均为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入长施工登记证原件;(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土建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7)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8)投标单位基本存款帐户备案回执单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9)在工程量清单上签字并盖章的造价师注册证书原件(如投标人本单位无注册造价师,则还需提供投标人与造价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书原件,该造价师注册在委托造价中介机构);(10)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如有)(11)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书、安全认证证书、表彰证明文件材料、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获奖证明材料(如有);(12)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证明资料(如有,类似业绩是指企业在近三年内(即2010年 8月至2013年 7月)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予加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13)其他和评标有关的材料。说明:1.以上证书或证明必须在 2013 年 8 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交齐,其中(1)-(9)项缺少1个(或1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评标委员会有权以资质证件不齐无法核实为由,鉴定该投标单位为不合格投标人;第(10)~(13)项资料为“信誉评审计分”必需提供的资料原件,第(10)~(13)项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不予计分。2.如果规定的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县级及以上建管部门或年检、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3.投标人应将以上除第(6)外的原件装入密封袋内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单独递交。3.1.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用于信誉评分)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指2010年 8月起至2013年 7月止)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指2010年8月起至2013年 7月止)3.3.1投标有效期40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投标保证金及(预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壹拾万元(小写:100000元)2.(预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大写:柒拾万元(小写:700000元)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及(预交)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保证金的专用管理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或其他帐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或其他帐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4.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帐号:8008 1050 0093 0932 2012或者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银行帐号:7319 0401 9910 301(1)转帐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及预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请将保证金于投标截止前(投标截止时)转入保证金的托管管理账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账。(3)投标人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示期(10天)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退还,采用转帐方式汇至中标人基本帐户,(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即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由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转汇至)招标人帐户;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第一、二部分包括封面、投标函(一)、投标函(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或盖章)并同时加盖单位章。(2)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和投标报价汇总表都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第二部分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第二部分中再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未按规定要求签章即为不合格投标人。3.6.4投标文件第一部分份数投标文件第二部分份数需单独编制及装订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共四份,一正本三副本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共四份,一正本三副本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均需单独胶装。4.1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封套: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在年月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封套: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在年 月 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均不予退还。5.开标5.1开标时间2013年8月 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5.2开标地点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5.3开标程序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开标会议,并按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先后顺序同时抽取投标单位对应号码球;(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6)进入资格审查阶段;(7)宣布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8)抽签确定入围投标人;(9)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下浮点数(若需要下浮);(10)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拆封入围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公布入围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个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企业在近三年内(即2010年 8月至2013年 7 月)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予加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文件的时间计算;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通过网上公布或文件录入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提示系统、发布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形式,均为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当相关部门或机构没有同时确定其程度为一般或是严重时应当按照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同一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限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计算: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文件发布的时间——网上公布的时间;有权部门公布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为确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10、50分;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两期文件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八期文件为准);10.1.3工程获奖情况备注:(本招标项目未达到相关项目奖项规模及面积要求,鲁班奖、芙蓉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不予计分)(一)加分有效期,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有效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1.企业通过安全认证计分以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2.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最新(近)的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最新(近)的1个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最新(近)的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3.企业信用等级加分以开标之日最近一次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为依据; 4.“抢险救灾优秀企业” “热心公益慈善企业”加分以表彰认定文件为准,加分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二)“抢险救灾优秀企业”、“热心公益慈善企业”加分以国家、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政府或国家、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文件为依据,该两项加分分别不超过3分。同一抢险救灾事件受到各级表彰的按最高表彰实行加分。(三) 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专业工程招标时,若为具有相应招标专业工程资质的总承包资质企业或多项专业工程承包资质企业的工程获奖,且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中不能体现相应招标专业工程时,则需提供承包合同且合同内容须包含该专业工程,否则该奖项不加分;若为不构成实体的专业工程(如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工程等),则除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和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可以加分外,其他所有奖项不加分。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四)需要对投标人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进行澄清或核实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实的内容,投标人应当尽量提供原件核实;如确有困难无法提供原件的,所提供的复印件应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10.1.4企业安全认证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10.2招标控制价,详见第五章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完毕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上限价10.3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项目要求提供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为载体,标后均不退还),电子版应涵盖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其中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2003格式,其余部分word2003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的信封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未按规定提供电子版的投标单位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抽取本单位对应号码球身份验证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并同时抽取本单位对应号码球,应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10.5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日历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日历日)。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7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7.1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一年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5%在工程质保期一年后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发票。10.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及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项目查询将在投标截止时进行。3.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职工且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即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土建施工员具有土建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标书中附投标单位缴纳的上述人员近半年(2013年2月至2013年 7 月)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复印件(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必须盖有社保部门的单位公章);且不能一人多职;4.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按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和长沙县在建项目平台查询为准。6.其他:无10.9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11.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9】157号文件规定。(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湖南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业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0)被责令停业的;(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开标及投标截止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修改及澄清文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上进行公示,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询。2.2.3 为了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招标澄清或者修改、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2.2.4 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发出后直到开标时间前都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澄清、答疑文件、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文件和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上网查看。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补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内容有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最后公布的文件和通知为准。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及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共两个部分组成3.1.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格式”)(1)投标函(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1条的(1)-(4)项复印件);(5)投标担保(6) 项目管理人员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主要人员情况表附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7)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9)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情况;(10)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11)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12)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 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格式”)(1)投标函(二)(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非本投标单位还需附委托造价咨询合同及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按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格式填写报价。3.2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并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第二部分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第二部分中再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2.3工程造价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3.2.4 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具体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招标人设上限值(单价上限和总价上限),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出招标人设的上限.3.2.5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定价)、暂列金额不得发生变化;预备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不得优惠,税金取费率3.397%不得优惠,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3.2.6在合同工期范围内,主要材料价格遇到政策性调整时,按照长县政发【2007】113号文及长县造价纪[2012]05号文规定执行。材料价格以施工同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预算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为依据。3.2.7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3.2.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和(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 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应单独编制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5.5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投标文件第二部分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单独放入一个密封的信封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4.1.3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均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招标单位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开标会议,并按投标人递交文件的先后顺序同时抽取投标单位对应号码球;(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6)进入资格审查阶段;(7)宣布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8)抽签确定入围投标人;(9)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下浮点数(若需要下浮);(10)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拆封入围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公布入围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属招标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的人员;(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有过参与、指导、咨询等行为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7.3 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招 标 人: 序号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标识情况备注 年月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 日时 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对以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识情况记录无异议,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如对以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识情况记录有异议,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提出,并说明理由:招标人:记录人: 监督人员:年月日 附表2-2: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附表2-3: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长施工登记证(仅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投标企业),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若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若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编制内容编制的内容有缺项漏项的文字、格式投标书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辩认是否清晰,或者涂改处是否有按第二章第3.5.3的要求进行确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是否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第一部份规定要求,(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代理书);工程量清单未按投标人须知签章详见本章附表3-32.1.2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查验标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入长施工登记证(仅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投标企业)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省外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单)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是否是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是真实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是否齐全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供原件; 造价工程师证书及委托合同原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详见本章附表3-4?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3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入长施工登记证(仅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投标企业)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投标企业具备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详见本章附表3-5入围投标的人数入围投标人从合格投标人中产生,其具体数量在资格审查后按下述办法确定:(一)当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认定此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二)当3≦合格投标人数量≦9家时,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三)当合格投标人数量>9家时,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9家入围投标人;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4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若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1、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并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第二部分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第二部分中再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2、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得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文件。3、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4、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预备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不得优惠、税金取费率3.397%不得优惠。5、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不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6、清单总价、单价不得超上限。7、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定价)、暂列金额不得发生变化。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其他要求。上述若有一条不符合,则投标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属于本章第3.7.4项编列的具体事项,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详见本章附表3-92.1.5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合格或不合格施工设备合格或不合格详见本章附表3-10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信誉评审K1= 0.30投标报价K2= 0.70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果投标单位报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该投标报价为不合理报价,不进入最终基准价的计算;其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1)最低投标总价≤0.96×次低投标总价时,最低投标总价不纳入基准价计算;(2)任意投标总价≥1.06×所有入围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3)任意投标总价≤0.90×所有入围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A1 A2 ……+Ai ……+An基准价= N ×(1-β)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β为下浮点数,下浮点数为1%、1.5%、2%、2.5%、3%,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3(1)信誉评分标准类似项目经历详见本章附表3-14,其中加分项目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扣分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注:所有用于加分的证明,必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列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复印件,同时带原件,否则不予加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信用加分抢险救灾优秀企业热心公益慈善企业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不良行为记录情况2.2.3(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详见本章附表3-15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3-B:废标条件核验原件的具体要求没有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进行合格性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和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随即抽签确定入围投标人阶段。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入围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5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信誉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信誉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附件3-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3.评标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九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开标法定代表人验证同时并由法定代表人抽取本单位对应号码球;(2)形式性审查;(3)资格性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6)响应性评审;(7)详细评审(8)澄清、说明或补正;(9)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3.1.评标准备3.1.1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2 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3.1.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3.1.5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3.1.6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3.2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3-3记录评审结果。3.3资格评审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进行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首先检查是否按招标文件内容提供原件,然后审查原件是否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当逐项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本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任一情形(并使用附表3-5记录评审结果)。 3.3.2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初步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存在伪造嫌疑的原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给予澄清或说明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核实,记录评审结果。3.3.3 凡通过形式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均应确定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应被邀请参加抽签确定入围投标人阶段。 3.4 随机抽取确定入围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达到随机抽取程序启动的条件时进入随机抽取程序,参加仪式的投标人代表必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抽取入围仪式。3.4.1 入围投标人从合格投标人中产生,其具体数量在初步审查合格后按下述办法确定:(1)当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认定此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2)当3≦合格投标人数量≦9家时,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3)当合格投标人数量>9家时,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9家入围投标人;3.4.2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到场后,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下,由操作人员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机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号码球相对应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3.5 响应性评审3.5.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3-9记录评审结果)。3.5.2 投标人投标文件需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响应性评审标准规定,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3.6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设备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的施工主要设备进行评审,三分之二以上专家认定项目管理机构和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合格的为合格,项目管理机构或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3.7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3.7.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3-B中集中列示。3.7.2 本章附件3-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3.7.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3-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3.8 算术错误修正 3.8.1算术修正原则(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则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四)未填报的单价和总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费用中。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认定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3.8.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通过响应性评审的入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评标委员会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应向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应书面确认。投标人对修正结果不作书面确认的,视同默认。3.9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2款的规定进行。3.10.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响应性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的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信誉评审和评分;(2)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3)汇总评分结果。3.10.1 信誉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信誉进行评审和评分,信誉评审的得分记录为C。3.10.2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3.10.3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3.10.4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3.10.5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D。3.11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3.12汇总评分结果A4.8.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附表3-15的格式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8.2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附表3-16的格式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3.13.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14 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3.15.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3.15.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3.15.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除特殊情况外,评标活动不得暂停。3.15.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特殊情况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3.15.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3.15.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3.15.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15.3 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16.补充条款无附件3-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7 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出席开标会的。B1.8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B1.9 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B1.10 其他具体情况:(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同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4)投标文件对合同中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的;(5)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无效的;(6)投标文件未采用胶装装订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的,或者编制的内容有缺项漏项的;(8)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书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辩认不清,或者有涂改而又未按招标文件执行的;(11)其它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1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人不能提供招标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料证明其法定资格及投标资格的;(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和足额(预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的;或开标时未取得基本存款帐户备案回执单的同时也未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的;(14)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的;(15)法定代表人所带身份证不是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16)法定代表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7)投标书中出现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不同的投标总报价而又不能通过澄清的;(18)投标函(一)、(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9)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20)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未签字的;(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代理书);(21)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工程量清单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或未加盖单位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未签名或未盖其执业专用章的,未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第二部分中;如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未在投标文件第二部分中附有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的; (22)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经查询有在建项目的,或省外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拟任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的,或省外投标单位出具的拟任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时间不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段的;(23)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不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未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的;(2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不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2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不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26)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企业未提供入长施工登记证原件的或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入长施工登记证复印件的;;(27)标书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复印件的或未附各人身份证复印件的;附件3-c: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无附表3-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基本情况和数据表序号名称内容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结构类型及层数4建筑面积5要求质量标准6承包方式7要求工期8招标范围9招标方式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1投标截止时间12收到投标文件的数量13开标时间开标地址14资金来源15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8投标文件份数19评标办法20付款方式 附表3-2: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评标时间:年月日序号姓名职称专业类别工作单位签到时间联系电话1234567附表3-3:形式评审记录表形式评审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长施工登记证(仅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投标企业),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若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若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4编制内容编制的内容有缺项漏项的5文字、格式投标书中实质内容部分字迹辩认是否清晰,或者涂改处是否有按第二章第3.5.3的要求进行确认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是否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第一部份规定要求,(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代理书);7工程量清单未按投标人须知签章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4: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原件和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核验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2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4入长施工登记证(仅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投标企业)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土建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6投标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7省外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8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单)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是否是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是真实有效身份证10造价工程师证书及委托合同原件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11原件提供是否齐全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供原件; 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5:资格评审记录表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营业执照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是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入长施工登记证(仅长沙市行政区域外投标企业提供)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投标企业是否具备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5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是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在建项目情况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和长沙县在建项目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项目,是否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人员配备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人员证书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社保证明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附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2013年2月2013年7月)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复印件(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必须盖有社保部门的单位公章)投标企业如持有省外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投标企业如持有省外岗位资格证书(由省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是否提供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网址,或是否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其他由招标人根据情况补充6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到帐时间等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7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6:形式性评审和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情况说明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说明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投 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123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7—1:第一轮随机抽取表第一轮随机抽取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第一轮抽取号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监管人员签字/日期:附表3—7—2:抽取入围投标人名单及β下浮点数抽取表抽取入围投标人名单及β下浮点数抽取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第一轮抽取号码抽取结果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入围号码随机抽取β下浮点数(在1%、1.5%、2%、2.5%、3%随机抽取一个 )招标人代表签字/日期:监管人员签字/日期:附表3-8: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工期保修要求投标单位代表…记录人:_______唱标人:监管人: 附表3-9: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内容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是否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2工期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是否提供正当理由说明3工程质量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是否低于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短于招标文件规定5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是否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出现本章前附表第2.1.4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情形7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属于本章第3.7.4项编列的具体事项,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10:项目管理机构和机械设备表项目管理机构和机械配备评审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项 目评审标准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合格不合格2施工设备合格不合格3评审结论备注:三分之二以上专家认定合格的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设备为合格项目管理机构或者施工设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评委签字/日期:附表3-11:废标情况说明废标情况说明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投 标人不能通过审查的原因123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1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投标人名称备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备注:本表中投标人排名不分先后。附表3-13: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投标人名称:单位:元序号子目名称投标价格算术正确投标价差额有关事项备注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投标报价 Σ差额)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14:信誉评审计分表信誉评审计分表 序号项目评  审 标  准评审计分1类似项目经历企业每项省内工程加5分,每项省外工程加4分,最多加两项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每项工程加3分,最多加一项工程2工程获奖情况国家级每项鲁班奖5不加分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3不加分省级每项芙蓉奖工程3不加分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1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0.33企业信用情况投标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的6投标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AA的44抢险救灾优秀企业由本县、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每次1受到市政府或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1.5受到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每次2受到国务院表彰的每次3 5“热心公益慈善企业”由本县、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每次1受到市政府或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1.5受到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每次2受到国务院表彰的每次36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省级优秀8合格6市级优秀5合格37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25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投标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75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8合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备注(本招标项目未达到相关项目奖项规模及面积要求,鲁班奖、芙蓉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不予计分):(一)加分和扣分的有效期,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有效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1.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以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2.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上个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上年度情况为准,凡上年度奖项尚未正式发文宣布的,以再上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3.企业信用等级加分以开标之日最近一次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为依据。4.“抢险救灾优秀企业” “热心公益慈善企业”加分以表彰认定文件为准,加分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5.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两期文件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前八期文件为准);(二)所称“类似项目”(含类似以上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 工程地点等相近;道路、公路工程指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指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水利工程是指水库、堤防、泵站、水闸等水利项目分类分型、标准、等级相同相近,或标准、等级不同但造价相近;其它市政工程指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工程地点统一按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本省行政区域外分类。本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企业在近三年内(2010年8月-2013年7月)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三)“抢险救灾优秀企业”加分以国家、湖南省、长沙市政府或国家、湖南省、长沙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或认定文件为依据,该项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同一抢险救灾事件受到各级表彰的按最高表彰实行加分。(四) 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专业工程招标时,若为具有相应招标专业工程资质的总承包资质企业或多项专业工程承包资质企业的工程获奖,且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中不能体现相应招标专业工程时,则需提供承包合同且合同内容须包含该专业工程,否则该奖项不加分;若为不构成实体的专业工程(如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工程等),则除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和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可以加分外,其他所有奖项不加分。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 (五)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通过网上公布或文件录入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提示系统、发布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形式,均为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当相关部门或机构没有同时确定其程度为一般或是严重时应当按照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同一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限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计算: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文件发布的时间——网上公布的时间;有权部门公布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为确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10、50分;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附表3-15: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序号项 目评分标准备 注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基准价2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分3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备注:1、确定合理投标报价。如果投标单位报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该投标报价为不合理报价,不进入最终基准价的计算,其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1)最低投标总价≤0.96×次低投标总价时,最低投标总价不纳入基准价计算;(2)任意投标总价≥1.06×所有入围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3)任意投标总价≤0.90×所有入围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2.投标报价评分的组成:基准分100分。只对总价进行计分3.基准价公式: A1 A2 ……+Ai ……+An基准价=NX(1—β)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β为下浮点数,下浮点数为1%、1.5%、2%、2.5%、3%,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4. 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附表3-16: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项目名称: 序号项 目投标人    …1投标报价     2β值在(1%、1.5%、2%、2.5%、3% )中随机抽取一个 3基准价4X相对值5报价得分附表3-17:权数取值表权数取值表 序号项 目权数具体权数取值综合评估法1信誉(K1) 0.20-0.300.302投标报价(K2)0.70-0.800.70附表3-18:综合得分计算表综合得分计算表 投标单位评分项     信誉     加权得分(K1=0.3)     报价     加权得分(K2=0.7)     最终得分(加权总分)     1.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4舍5入。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信誉和投标报价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取值(附表3-14)之和。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单项得分计算和综合得分计算可以委托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实施,但其计算结果应当交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1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排序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万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20:中标候选人表中标候选人表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排序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万元)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HNJS—2008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发 包 人:承 包 人:湖 南 省 建 设 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长县政发[2005]79号文件、长县政发[2007]107号文件、长县政发[2007]113号文件、长县政发[2008]22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地点:长沙县第一中学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长沙县一中教师周转用房。包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给水、排水、消防、配电、燃气、道路及绿化等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为准)。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日四、工程质量标准:(A)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B)本工程质量检验验收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为依据。五、合同价款:工程含税造价:(大写) (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六、工程款支付:1、履约保证金返还: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后全额返还(无利息)。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一年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5%在工程质保期一年后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发票。。七、合同计价及结算:1、本工程结算时执行长县政发【2007】10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无论如何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价款为准,且包括变更和增加的项目。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等费用,以及合同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3、本工程计量、技术经济鉴定、竣工图由施工方、业主、监理、县投资评审中心四方共同签字确认,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把关。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之中,未列项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段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5、施工期间若发生不在本次预算范围的的工程内容,与预算中相同的工程项目以预算合同价作为结算单价,与预算价中相似的工程项目以预算合同价略作调整作为结算单价,预算中没有的工程项目,按预算编制同等原则,执行中标优惠率后,按合同书等规定的办法进行结算。6、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根据施工图计算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及结算时按相关方实际发生签证的量办理。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按照长沙县现行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八、工程竣工验收及风险责任乙方必须按照建筑法规、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每一分项工程,须会同甲方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分项工程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主管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方可继续施工。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工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或整改,整改验收合格方能继续施工。本工程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毁、损、灭、失或造成任何第三方损失等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但由于安全方面存在隐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九、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主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并对人员安全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育本校师生员工切实注意安全,将施工场地作为学生禁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十、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 中标通知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3) 本合同通用条款 (4) 工程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5) 图纸(含开标前补充设计说明、变更设计说明及第四章招标人招标说明) (6) 投标文件 (7) 工程量清单(8)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优先解释权,且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十一、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详见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十三、承包人向建设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抓紧工程进度,确保整体工程在年 月 日前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十四、本合同一式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履约保证金提交后生效。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通用合同条款(略)参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相关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四、质量与检验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十、违约、索赔和争议十一、其他专用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之间有不符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一、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1 合同协议书1.2 中标通知书1.3 投标文件1.4 本合同专用条款1.5 本合同通用条款1.7 工程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1.7 图纸1.8 工程量清单1.9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优先解释权,且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 本合同使用语言为:汉语2.2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有关行业验收规范。3. 图纸3.1 发包人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肆套。4.一般权利和义务4.1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现场代表发包人委派的工地现场代表职权: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权,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进度检查、监督权,监理人员的更换建议权,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确认权,对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权(签证手续还应符合发包人的有关工程签证程序及规定)。4.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全面负责、进度、投资进行控制。4.3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跟踪评审员职权: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确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权。5. 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6. 发包人工作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提供施工用电电源和施工用水水源,不提供临时设施或工棚,由承包人自理。(3)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进行。(4)两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协助承包人处理好各种外部关系、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7. 承包人工作7.1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及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和监理公司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准时参加监理例会,配合协助各方的关系。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提供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有关手续和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办理,发包方可派人协助处理。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承包方严格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例》执行,搞好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费用自负。如运输道路和施工场地不清洁卫生,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伍佰元整。(6)两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承包人应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和厂(院)区的清洁卫生,如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及泥土满路跑等,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2、负责外部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处理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确保交付使用后无任何纠纷和后遗症;3、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建管站有关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否则有权从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支付。(7)承包人负责在每月25日前按要求向发包方提供当月已完工程进度情况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8)施工区附近已设置有施工电源配电室及水源点,能满足承包人的需要。水电费装表计量,水价、电价按有关部门规定计取,由发包人安装计量水表、电表,承包人每月向发包人缴纳该项费用,共同遵守用电、用水制度,不弄虚作假。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 进度计划8.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5天。发包方应于收到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3天内批复。9. 工期延误9.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除不可抗力外,不作工期调整。四、质量与检验10.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按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执行。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但安全防护措施费和安全事故处理费等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1. 合同价款及调整1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规定计取。11.2 合同价款包含如下风险因素:(A)完成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含技术条件、规范要求及发包人的技术条件要求不明而隐含的其它工作),并满足工期、质量、安全和工艺要求以及配合其他施工单位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费用。其中包括施工设备、施工设备进出场、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B)为实施合同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等级所需的增加费用。(C)施工方案变化增加的费用。(D)非承包人原因连续停水停电24小时以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得顺延)。12. 工程量确认1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七、材料设备供应13.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3.1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安装指导书,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竣工验收后提供一整套资料及维修、售后服务资料。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13.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采购的装饰材料未达到工程量清单中主材价格标准时,结算做相应调减。13.3 承包人采取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3.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经甲方、乙方、监理和投资评审中心共同确认,以书面形式议定。八、工程变更14. 工程设计变更14.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有关约定的工程量(增加的工程量按设计变更或经济技术签证单计量,减少的工程量按原设计图计算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4.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4.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双方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15.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16. 确定变更价格16.1施工期间若发生不在本次预算范围的的工程内容,与预算中相同的工程项目以预算合同价作为结算单价,与预算价中相似的工程项目以预算合同价略作调整作为结算单价,预算中没有的工程项目,按预算编制同等原则,执行中标优惠率后,按合同书等规定的办法进行结算。16.2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7. 承包人在合同工程初验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合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0天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肆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8.违约18.1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的责任:如承包人违约,违约所造成的各项费用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9. 争议19.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约定同意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达成一致时,双方约定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20. 不可抗力20.1 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包括6级和6级以上地震;10级以上的风等自然灾害;地震资料以湖南省地震局提供的资料为准,暴风资料以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21. 保险21.1 承包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在清点验收前由发包人办理保险费用,清点验收后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22. 担保22.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返还时间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利息计算时间从约定返还之日后第十六天起。23. 合同份数 23.1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捌份,承包人叁份,发包人伍份。24. 补充条款 24.1 本工程不得分包,更不容许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4.2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延误工期,达不到工程质量、进度计划要求和按期交付使用,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价,已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4.3 承包人遵守发包人及监理有关本工程管理制度。24.4 承包人应严格把关,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带有恶性传染病;由于承包人把关不严,造成发包人及其他承包商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4.5 承包人应严格管理,坚持文明施工,杜绝打架斗殴事件。若发生斗欧伤人现象,发包人视情节对承包人处以罚款:本项目部内部斗欧,每次罚款500元以上,严重的交当地治安机关处理。 附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建 设 方:长沙县第一中学承 包 方:工程名称: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合同编号: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建设方、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本合同范围。质量保修内容:承包人所承建的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按按国务院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的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建设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建设方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方组织验收。四、质量保修金的扣留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结算价款的5%,在竣工结算时由建设方在结算价款中扣留,质量保修金扣留时间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建设方在扣留质量保修期满后15天内,将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无息支付。六、其他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建设方、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建设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第二卷第五章图纸及其他资料(略) 第 三卷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A工程条件一、现场自然条件1、温度 38.5℃极端最高温度:40.0℃极端最低温度:-1.5℃年平均气温:16.8℃2、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 72%3、除水量 年平均降水量: 1389.8mm 日最大降水量: 192.5mm4、风向及风速: 全年主导风向: NW 最大风速: 20m/s5、其他: 基本风荷载: 0.35KN/m2基本雪荷载: 0.35KN/m2地震基本烈度: 基本烈度6度。二、工程基本情况三、现场施工条件周围交通便利,能够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要求。四、工程承包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B工程技术规范 本工程应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和规程标准。主要技术规范有: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6、《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7、《建筑采暖及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01);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1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14、《室内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17、《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19、《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20、《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2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 及其他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若以上规范、规程及标准与现行最新规范、规程及标准有冲突时,以最新的为准。C技术要求一、设计范围及图纸资料1、设计 2、图纸 二、技术要求1、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及验收。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发包方和设计单位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图纸设计有误或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发包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发变更通知单方可施工。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4、材料要求本工程所采购材料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三证齐全,并由监理公司现场取样,全部送检。检验结果未出来之前不能使用。检查不合格的全部清退出场。材料现场抽样送检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三、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承包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发包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2、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若承包人为外地施工企业,在工程保修期内,经与发包人协商后,承包人必须派维修人员长驻现场,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发包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四、转包本工程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五、技术资料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90天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肆套竣工资料和完整的结算资料,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竣工资料含:1、开工报告;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基础工程验收记录;4、材料出厂合格证;;5、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6、工程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7、主要材料(钢筋、水泥、红砖、砌块等)检测报告;8、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试验报告;9、外购件出厂合格证;10、竣工报告;11、竣工验收单;12、竣工图;13、其他湖南省及长沙县规定及业主要求应提供的资料。注:本章内容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标准为准。?第 四 卷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格式[封面]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1条的(1)-(4)项复印件);(5)投标担保(6) 项目管理人员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主要人员情况表附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7)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8)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9)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情况;(10)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11)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12)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函投标函(一)致:(招标人名称)1、在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本投标文件,用于你方审查我方参与该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和评标。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派同志作为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我公司组织该项目的施工。我方在此承诺,如未经你方同意私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名义上为该同志而实际上另有其人,我单位自动放弃两年长沙县范围内依法应招标工程的投标资格,同时你单位有权终止本项目的施工合同。3、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4、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5、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元),预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如果我方中标,同意(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我方的施工履约担保,差额部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足额补缴齐全。6、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注:如果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代理)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本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体系认证情况备注备注: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1的(1)-(4)项复印件同原件对照审核。五、投标担保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备案回执单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及(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姓名性别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码注:1.施工项目部中至少应配备下列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土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及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安全员还需安全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5.施工项目相关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标书中附身份证及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13年2月至2013年7月)盖有社保部门单位公章的社保缴纳个人查询单复印件;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外省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复印件(如有)。7.省外投标单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如有)。本表需另外再单独提供一份,在递交投标资格证明原件时一并递交。(二)主要人员情况表附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年限发包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工程质量附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施工项目部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七、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用于信誉评分投标单位类似项目加分)(一)企业业绩1、企业类似项目汇总表序号工程名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金额证明材料索引2、企业类似项目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近三年(即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2.本表后附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无该附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企业类似业绩不加分。投标单位类似项目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为同一项目时,可以只附一套复印件。 3、类似项目未在类似项目汇总表中注明、未填写类似项目表、未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均不考虑加分。(二)项目负责人业绩1、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汇总表 序号工程名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2、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近三年(即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2.本表后附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无该附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企业类似业绩不加分。投标单位类似项目同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为同一项目时,可以只附一套复印件。 3、类似项目未在类似项目汇总表中注明、未填写类似项目表、未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均不考虑加分。八、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九、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情况1、企业获奖情况汇总表序号工程名称获奖时间奖项名称证明材料索引2、拟人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汇总表序号工程名称获奖时间奖项名称证明材料索引注:1、有效时间:具体有效时间见第三章附表3-14备注说明。2、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以项目负责人职务承担的工程。3、附工程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投标单位获奖情况同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为同一项目时,可以只附一套复印件。4、获奖情况未在获奖情况汇总表中注明、未填写获奖情况表、未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均不考虑加分。十、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其中企业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附有关文件或资料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复印件)近年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序号发生时间简要情况说明证明材料索引十一、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产地数量备注十二、其他材料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格式[封面]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编号: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目录(1)投标函(二)(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非本投标单位还需附委托造价咨询合同及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一、投标函投标函(二) (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1、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2、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职务。3、我方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如未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所作出的处罚。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对工程的保修作如下承诺: 7、我方保证投标文件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还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三、投标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格式)投 标 总 价招 标 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日四、长沙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转用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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