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公安局_维稳处突机动车辆招标公告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_维稳处突机动车辆招标公告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_维稳处突机动车辆购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4 10:47 发布人: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_维稳处突机动车辆购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_维稳处突机动车辆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绥化路恒大珺庭4栋2号门商服(中国石油对面)三楼(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2021年07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GDQC[2021]0058;计划编号:[2021]0036 ;采购编号:JL[2021]G047
2.项目名称:加格达奇区公安局_维稳处突机动车辆购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258,5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58,500.00元
6.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维稳处突机动车辆 | 1.级别:紧凑型SUV(5座) 2.发动机:2.0T 3.驱动方式:前置四驱 | 1 | 辆 |
1.级别:紧凑型MPV(7座) 2.发动机:1.5T 3.驱动方式:前置前驱 | 1 | 辆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如涉及安装调试的,供应商同时应负责安装调试。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交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15日起至2021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绥化路恒大珺庭4栋2号门商服(中国石油对面)三楼(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07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绥化路恒大珺庭4栋2号门商服(中国石油对面)三楼(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原厂、全新、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
4.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
6.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加格达奇)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网上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为2021年06月15日起至2021年06月21日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加格达奇)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核查路径为:
8.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8.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9.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0.投标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户名: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安发支行
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注意事项:
a.各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并经常查询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转账不成功或退汇的情况。
b.各投标人缴存投标保证金应按项目所投标包转账或汇款,不得将所投多个项目或多个标包的投标保证金合并转出或汇出,不得将所投单个标包的投标保证金拆分转出或汇出。
c.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采购编号(JL[2021]G047),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d.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投标人均将被拒绝参加投标。(由于银行网银系统实时对账单显示到账情况可能滞后,建议投标人最迟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交纳投标保证金)
11.本项目交货期紧(供应商须考虑合同履行期限,衡量是否参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如不能按期按质按量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一切损失。
12.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投标人如有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以纸质书面形式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29号
联系人:李哲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新区绥化路恒大珺庭4栋2号门商服(中国石油对面)三楼(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转招标二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福珍
电 话:****-********/****-********转招标二部
标签: 机动车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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