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新民中学维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衡阳市新民中学维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公告发布时间:2021-06-15 09:40:01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新民中学维修工程已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发【20217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回购,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新民中学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市新民中学(衡阳县第六中学)东临蒸水,位于船山西路以北,西面及南面紧邻振兴路。

2.3项目概况:维修工程包含现有教学楼2栋,科研楼1栋,办公楼1栋,学生宿舍4栋,维修工程总面积23502.9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以上楼栋的室内粉刷工程、卫生间防水及设施更新工程、外墙清洗工程、实验室设施更新工程、学生宿舍床铺更换、运动场所提质改造、文化长廊、凉亭建设等工程。

2.4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计划投资为2075.33 万元。

2.5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110 日历天,其中:设计为20 日历天,施工为90 日历天。

2.6建设模式: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室内粉刷工程、卫生间防水及设施更新工程、外墙清洗工程、实验室设施更新工程、学生宿舍床铺更换、运动场所提质改造、文化长廊、凉亭建设等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工程具备竣工交付条件所需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及管理服务(具体范围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招标控制价为准)。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规定执行。

2.9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10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和《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3.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含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国土、政府采购等项目)。

3.4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b)整个合同的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牵头方须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3.5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6 月1 日至2021年6 月8 日 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参加开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伍先生

代理机构(盖章):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与西二环交汇处奥莱小镇3号楼126-138门面

联 系 人:谢锦林

电 话:0734-311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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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总承包 维修工程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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