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类保险机构合作名录招标公告
财产类保险机构合作名录招标公告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3.《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二、招标内容
诚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财产险类保险机构合作名录。
特别说明:诚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不保证入围单位在合作服务周期内的合作项目数量及保费规模总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依法经营满3个自然年度保险公司的总公司。
2.财务要求:
(1)投标人2020年原保费收入在70亿元(含)以上;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大于20亿元(含)人民币,外币按注册当日汇率折算;
(3)投标人2020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含)。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独家或共保)过单项工程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服务经验。
4.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经营活动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四、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届时请投标人派人持以下证件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到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4层南塔3A1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采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谢绝邮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9日9时00分前,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3层第二会议室,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化,具体以招标人或保险经纪人的通知为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 、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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