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招标公告
公务车招标公告
公务车询价采购公告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公务车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公务车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 XJCG2013-33
三、项目内容: 别克商务车行政版 自动档 排量:2.4 颜色:蓝色 数量:1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五、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购预算24.8万元整,超过预算为无效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汇至宣城市招投标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账 号:131*****191******** 账 号:****************588
开户行:工商银行宣城梅溪支行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2、本中心将拒绝询价时间截止时保证金未到账的供应商报价函。
注: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须缴纳。
七、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所投产品须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注明所供货物详细规格、配置,并按标准配置报价。(请列明配置清单包括赠品,若有不含在报价内的选配件请详细注明)该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货物的总价应包括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即总价须包括全部进口环节的关税、代理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
2、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最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附报价单后)。
3、报价文件构成:投标授权书、报价单(后附格式)、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须密封装订,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5、报价函手写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八、报价及成交事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6日 上午9时整。
2、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四楼开标室。
3、成交原则:现场启封报价书,并唱标,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九、其他
1、在递交报价文件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及货物验收单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无息自动退还。
3、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口处西北角,宣城市政务中心大楼四楼,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邮编:242000
联系人:钱工 电话:****-*******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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