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永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调整及措施保障工程后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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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永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调整及措施保障工程后期项目招标公告
一、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就诸永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调整及措施保障工程后期项目(“本项目”)进行招标。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公司(“意向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二、本项目地点位于浙江诸永高速公路K0+000~K119+725里程范围内,安全设施施工内容为限速标志及措施保障工程后期项目波形梁钢护栏施工。
三、本次招标在洽购招标文件时须进行专业资质预审核,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有两项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的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2013年【7】月【17】日【9】时至2013年【7】月【26】日【16】时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一楼,洽购招标文件,洽购招标文件:
(1)意向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3)意向投标人出具的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意向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担保金及投标文件。本次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日【9】时,请在该截至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密封送交至招标人,逾期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七、招标人(暂)定于2013年【8】月【1】日【10】时在【浙江省东阳市歌山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开评标。若有变化,招标人另行电话通知。
八、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2013年【7】月【29】日【16】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送交给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全称):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阳支行
(2)帐 号:****************872
九、意向投标人需要在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注册信息,并交纳购买标书费用后,方可成为正式投标人。购买标书后,与招标人联系,可开通网上下载标书权限。
本次招标在全国范围进行,若到东阳现场购买标书不方便,可传真(或扫描)购买标书所需资料给东阳办公室,经审核且汇款交纳标书费后,开通网上下载标书权限,纸质标书可在开标现场发放。
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歌山出口)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一楼
联系人:楼先生
电话:****-********
北京办公室:詹女士***-********转3726
陈先生 186*****835
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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