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锡地铁1、2号线电动门、电动窗维保项目(2021-202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8万元,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无锡地铁1号线全线包括27个车站、西漳车辆段、雪浪停车场和控制中心;2号线全线包括20个车站、查桥车辆段和青龙山停车场。为保障1、2号线地铁运营区域内人员、财产和消防安全,各设施安装有各类安防卷帘门、防火卷帘门、电动伸缩门、电动感应门、工业提升门和电动窗等设备。其中1号线的25个车站设有安防卷帘门;5个地下站、西漳车辆段、雪浪停车场和控制中心设有防火卷帘门;刘潭站、西漳车辆段和雪浪停车场设有电动伸缩门;刘潭站、控制中心和场段部分楼宇设有电动感应门;5个高架站和西漳车辆段部分建筑设有电动窗。2号线的20个车站设有安防卷帘门;14个车站设有防火卷帘门;查桥车辆段和青龙山停车场出入口设有电动伸缩门;查桥车辆段设有电动感应门;青龙山停车场和查桥车辆段库区设有工业提升门。本项目主要是针对1、2号线所有车站、场段、控制中心内的安防卷帘门、防火卷帘门、电动伸缩门、电动感应门、工业提升门和电动窗等设备,采取专业维保的方式进行设备的定期检修、故障处理、消防检测配合及零星维修工作。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12时00分至2021年6月21日上午12时00分,将招标文件费用500元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网银至招标人账户: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无锡交行河埒口支行 帐 号:3220 0061 1018 1701 768 60 ,并须备注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QQ邮箱(用来发招标文件电子版),同时将标书费电汇底单、投标人开票资料word版、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票收件人电话地址发送至邮箱:********2@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报名费+联系人姓名+手机号”,招标人通过投标人预留的QQ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无锡地铁1、2号线电动门、电动窗维保项目(2021-202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无锡地铁1、2号线电动门、电动窗维保项目(2021-2024),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运营日常维护资金(票务收入+财政运营补贴),本项目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仅作为招标人,招标结束后,合同签订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估算价:118万元,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范围:无锡地铁1号线全线包括27个车站、西漳车辆段、雪浪停车场和控制中心;2号线全线包括20个车站、查桥车辆段和青龙山停车场。为保障1、2号线地铁运营区域内人员、财产和消防安全,各设施安装有各类安防卷帘门、防火卷帘门、电动伸缩门、电动感应门、工业提升门和电动窗等设备。其中1号线的25个车站设有安防卷帘门;5个地下站、西漳车辆段、雪浪停车场和控制中心设有防火卷帘门;刘潭站、西漳车辆段和雪浪停车场设有电动伸缩门;刘潭站、控制中心和场段部分楼宇设有电动感应门;5个高架站和西漳车辆段部分建筑设有电动窗。2号线的20个车站设有安防卷帘门;14个车站设有防火卷帘门;查桥车辆段和青龙山停车场出入口设有电动伸缩门;查桥车辆段设有电动感应门;青龙山停车场和查桥车辆段库区设有工业提升门。
本项目主要是针对1、2号线所有车站、场段、控制中心内的安防卷帘门、防火卷帘门、电动伸缩门、电动感应门、工业提升门和电动窗等设备,采取专业维保的方式进行设备的定期检修、故障处理、消防检测配合及零星维修工作。
2.2服务期限:3年,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3招标内容
本项目维保区域为无锡地铁1号线全线27个车站、西漳车辆段、雪浪停车场、控制中心以及无锡地铁2号线全线20个车站、查桥车辆段、青龙山停车场(注:三阳广场站计入1号线);维保内容包括上述区域全部安防卷帘门、防火卷帘门、工业提升门、电动伸缩门、电动感应门、电动窗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定期检修、故障处理、消防检测及其他配合工作、各类零星维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4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有效。(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期间(即2016年01月0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一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电动门或电动窗设备维保已完成业绩或一项合同金额≥90万元的电动门或电动窗设备供货并安装已完成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业主完工证明盖章件);②验收报告/业主完工证明: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明确反映完工时间;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的项目完工时间为准。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指2021年03月-2021年05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如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公示期间的,本项目招标人明确拒绝其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12时00分至2021年6月21日上午12时00分,将招标文件费用500元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网银至招标人账户: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无锡交行河埒口支行 帐 号:3220 0061 1018 1701 768 60 ,并须备注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QQ邮箱(用来发招标文件电子版),同时将标书费电汇底单、投标人开票资料word版、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票收件人电话地址发送至邮箱:
********2@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报名费+联系人姓名+手机号”,招标人通过投标人预留的QQ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7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将于2021年7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和开标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2221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地铁招标采购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26楼
联系人:蒋臣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