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安防设备采购公告(2021061246200045)
金华市婺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安防设备采购公告(2021061246200045)
项目名称 | 金华市婺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安防设备 | ||||
反向竞价单编号 | 2021061246200045 | 采购目录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1-06-16 08:3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1-06-16 09: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确认:由系统自动确认满足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竞价要求,并且符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婺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卢树华 | 联系方式 | 15088212676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
商品类目 | 品牌型号或服务 | 数量 | 起拍总价(元) |
---|---|---|---|
- | 海康威视海康威视 参数详情 | 1批 | 200000.00 |
附件 | 安防设备清单.xls |
送货方式 | 自行配送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浙江省 金华市 金东区 多湖街道 金东区政和街33号金源财富大厦 | ||||
备注 |
商务要求 | 1、(一)、1.交货方式:统一采购. 分批配送。2.售后服务要求:24小时上门服务,30分钟内到达服务现场。3.维修阶段须免费提供同等性能备用机。4.为方便供货和售后服务,限金华市区供应商。5.须7日内提供非库存(出厂15日内)原厂正品,中标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产品的检查报告,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原厂质保函,一经核实供货不符,合同终止。6.所有品牌型号不得更改,所有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如未按采购人指定技术参数及款式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为无效报价按虚假应标处理。供应商须满足以上全部商务条款,否则报价无效。(二)、工期和质保期要求: 1、交货及完工时间: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条件报交货时间)。 2、质保期: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两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从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 (三)、验收要求:中标人在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书面通知采购人报验。 (四)、付款方式:。1.货到安装完毕,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款的100%。中标人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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