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河河道整治及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复核二次竞价的函
伊敏河河道整治及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复核二次竞价的函
伊敏河河道整治及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结算复核二次竞价的函
一、项目概况:
1、竞价编号:CTJT-2021-SH001
2、项目名称:伊敏河河道整治及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海拉尔哈萨尔桥至鄂温克索伦桥段
4、建设规模:伊敏河河道整治及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新建主槽混凝土重力墙式护岸20.18km,新建穿堤涵闸2座,新建防汛抢险道路16.91km(其中左岸8.066km,右岸8.844km),新建工程维护道路17.729km(其中左岸8.609km,右岸9.12km),新建河道护滩及主槽护底格宾网箱工程8.933km,新建河心岛防护工程9处,新建橡胶坝及泵站各4座,河道护栏20.18km;景观绿化附属工程等。
5、一审审定金额:1,033,880,995.34元。
二、竞价范围:
伊敏河河道整治及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新建主槽混凝土重力墙式护岸20.18km,新建穿堤涵闸2座,新建防汛抢险道路16.91km(其中左岸8.066km,右岸8.844km),新建工程维护道路17.729km(其中左岸8.609km,右岸9.12km),新建河道护滩及主槽护底格宾网箱工程8.933km,新建河心岛防护工程9处,新建橡胶坝及泵站各4座,河道护栏20.18km;景观绿化附属工程等竣工结算复核。
三、竞价最高限价:
1、竣工结算复核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79万元;
2、竞价人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79万元,竞价人报价不可以大于79万元;(注:报价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报价方式: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公开竞价平台内网上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该项目竣工结算复核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投入该项目竣工结算复核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现场常驻审核人员不得少于6人;
3、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齐全;
5、业绩要求:
5.1、在近三年有具有相同或相似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水利工程的过程跟踪或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经验和业绩;
5.2、近三年有具有相同或相似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景观绿化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经验和业绩;
5.3、以上业绩至少满足5.1和5.2其中的1项相同或相似业绩;
6、 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价合同签订:
竞价结束后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F-2015-0212),本网站合同模板只作为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价格的依据,该项目本次竞报价格为固定总价,后期不做调整。
六、服务时限:
自竞价结束起至2021年10月1日;
七、服务地点:竞买人指定的地点;
八、竞价人提供以下情况证明文件:
1、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且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
2、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竞价结束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以上两项现场评审小组进行查询复核,如供应商与现场查询不一致,以现场评审小组查询为准,如不符合要求,按无效竞价处理。
九、服务质量:
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要求。
十、竞价文件的发布、获取、递交方式和递交地点:
1、竞价公告发布媒体: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hlbect.com/
2、竞价公告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详见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公开竞价平台);
3、竞价公告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价公告文件要求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发布竞价公告的网站上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价公告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供应商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4、竞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竞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同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5、竞价文件的递交:递交竞价文件须同时携带两套纸质版和一份U盘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应与盖章纸质版一致。U盘电子版应单独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封袋上写明竞价名称、标段编号、供应商全称,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纸质竞价文件单独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竞价文件必须分别按相关要求密封递交,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已递交、签收并密封的竞价文件不得再撤出及补递任何资料,网上报价截止之前不得拆封。
6、竞价文件递交地点: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区河东新区友好六街东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401室。
十一、竞价公示:
竞价结束后当天工作日内公示竞价前三名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将供应商的情况在网上公开竞价平台予以公示。
十二、重新竞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竞价:
(1)竞价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竞价供应商的。
十三、视为串通竞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竞价,其竞价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竞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竞价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竞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价网上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纸质竞价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在网上竞价平台系统内记录并显示各供应商提交上传报价时使用电子设备的MAC地址(机器码)。IP地址相同且供应商又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视同(一)。
十四、无效竞价
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要求1、2、3、4、5、7、9不得有缺项、漏项,主要技术服务条款不得有负偏离。如存在有缺项、漏项,视为主观故意错误,其竞价视为无效竞价。
十五、竞价评审:
执行竞价公告附件中竞价评审办法
供应商在本集团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未完成前不得参与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价(跟踪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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