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衡阳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06-15 09:40:00原文链接地址
衡阳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包) (第二次)招标公告 衡阳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20]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1项目名称:衡阳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包) 2.2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长湖乡(城西污水处理厂内)。 2.3建设规模:项目采用AAO工艺常规处理、“高效沉淀+活性砂过滤”深度处理,出水水质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特排放标准 (DB43/T1546-2018)》二级标准以及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 2.4招标内容:包括高效沉淀池设备、活性砂滤池设备、空压机房及配电间设备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设备清单)。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设备的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本次招标金额1261.10万元。 2.6交货期:交货期为自获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5天内完成设备生产并将设备发货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服务。 2.7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9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或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 如需外购本项目主要设备(活性砂过滤器),投标人须获得主要设备制造商授权书。(以上主要设备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能将其设备再次授权其他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授权无效)。 3.4 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设备清单。未按规定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图纸,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4投标人应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设备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http://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招 标 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271号 联 系 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青峰南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话:0734-8217116?16670978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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