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路东段(梅山北路以东)工程招标公告
清水河路东段(梅山北路以东)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工程名称 | 清水河路东段(梅山北路以东)工程 | ||||
工程地点 | 六安市 | ||||
招标(建设)单位 | 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概况 | 道路长约380米,宽24米,工程造价约280万元。 | ||||
招标资质、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人员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 ||||
建设规模 | 道路长约380米,宽24米,工程造价约280万元。计划工期65天。 | ||||
招标范围 | 城市道路; | 标段数 | 1个 | ||
发布时间 | 2013年7月25日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3年7月25日到2013年8月13日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备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资质等级证书参加开标会,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凡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 5万元;投标单位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均以投标人本单位加密锁从六安市招投标网站招投标监管服务系统网站上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3 年7 月 28日 17 时,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3 年 7月 29 日17 时,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3 年 8 月 13日 9时 00 分。 6. 有意向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但一直未取得过下载招标文件加锁密身份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领取(免费)加密锁身份证以便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免费无记名领取一张一点智慧格式转换软件的专用光盘(有意向的投标人也可以根据年度或跨多年度投标的需要,无记名的无限量的购买一点智慧格式转换软件的专用光盘,以避免一标一购,利于潜在投标人信息的保密),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刻录方式详见六安市招投标网下载专区的《关于投标文件刻录生成中常见问题的说明》。 7. 申请领取(免费)加密锁身份证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诚信企业会员申请表、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登记投标企业经营负责人联系方式。办理加密锁身份证联系电话****-*******。 8.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陈工、何工联系,电话:****-*******。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9、本项目为市政府委托重点局急办项目,为确保及时开工,按时完工,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家数不足法定家数时,本项目将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 10、商务报价得分和技术标得分累计第一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得分第二、第三的投标人依次作为预中标第一候选人和预中标第二候选人。若经公示,前三名均因违法违规或依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应予取消中标资格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在原评定得分的投标人中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再推荐出预中标人及预中标候选人。若发现新的预中标人的商务报价明显不利于招标人利益的保护的,招标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重新招标,不再由评标委员会再次推荐。11、因本项目时间紧迫,本工程采用费率招标,投标时仅报优惠费率(即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率),等图纸资料完善后,再按六安市政府投资项目最高限价的确定办法,确定最高限价,并计算中标价(即合同价),中标价=最高限价×(1-中标费率)。12、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通用招标文件中涉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条款,在投标时对本项目无约束力,但在办理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时依然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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