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

项目类别序号“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名称征集
意见渠道
公示渠道预期目标具体做法完成时限备注
生态环境建设方面1推进《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完成立法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完成立法。4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计划8月份审议《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11月份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1年底
2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碳普惠)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立莆田碳普惠平台依托莆田微笑自行车公司来建立碳账户,将微笑自行车公司用户骑行时间和距离换算出等值的碳积分,使用碳积分在碳普惠平台上兑换商品或其它有价东西,对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并赋予一定价值,实现“谁低碳谁受益”的碳普惠核心理念,从而推进碳减排工作的开展。2021年底
3实施“蓝天工程”(热点网格精细化智能监管平台建设)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能监管工作,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的精准性和靶向性。1、在莆田市重点污染企业集群区域布设15台5参数(PM2.5、PM10、NO2、O3、TVOC)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2、建设臭氧与颗粒物污染协同防控热点网格精细化智能监管系统平台(含手机APP 系统),实现对重点企业集群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快速、精准、高密度监控。
2021年底
4实施“碧水工程”(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坚决消除城市污水直排口,开展“污水零直排区”示范村建设)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完成农村“千人以上万人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完成20个“污水零直排”试点村建设。1.全面摸底排查农村饮用水源地,逐一核实水源地位置、所在流域(或湖库)、供水对象(镇村)、供水规模和服务人口等基本信息,形成农村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并按照《福建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技术指南(试行)》启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2.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起草出台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制度,清理整治城市建成区各类污水直排口,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完成20个“污水零直排区”试点村创建。
2021年底
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莆田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2021年开展40个以上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1.建立调度管理机制,按月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明察暗访机制,组织县区有关人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明察暗访,广泛宣传并通过手机app和有关问题举报渠道,进一步发动群众监督力量,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3.建立通报约谈机制,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重点督促、现场督办、通报约谈。
2021年底
6实施“碧海工程”(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2021年6月底前,在全市近岸海域和海岸带集中开展既有垃圾的清理、转运和处置,近岸海面和岸滩存量垃圾明显减少。2021年10月底前,全市沿海地区全面建立海上环卫队伍,基本构建起完整的海漂垃圾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1.建立海上环卫队伍。督促和指导各县(区、管委会)组建海上环卫队伍,作为海上打捞、岸线保洁、垃圾分类和规范处置的实施主体,推行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
2.强化海上垃圾治理。配合海洋渔业部门以渔排渔船渔港为重点,推进渔业垃圾减量化,从源头减少海面垃圾。
3.严控陆源垃圾入海。配合城市管理和农村农业部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快建设完善海湾沿岸、河流两岸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源头减少陆源垃圾入河下海,实现陆海统筹。
4.攻坚整治存量垃圾。组织开展“海域海滩海岸垃圾攻坚整治行动”,以沿海各乡镇为单位,以所在县区、乡镇环卫队伍(第三方环卫队伍)为依托,对辖区岸线和海域分段分片排查清理既有垃圾。
2021年底
7开展“静夜守护”专项行动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有效解决城市噪声扰民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城市夜间环境质量,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1.制定工作方案。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共同开展专项行动。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结合群众举报投诉平台,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业主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噪声扰民问题突出的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约谈。
3.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噪声污染防治。
2021年10月底
其他惠民利民实事1对告知承诺制文件进行修订,于2021年1月25日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莆环保函[2021]3号)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明确关系民生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环境影响较少的18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由原来的承诺件提升为即办件,大大缩短审批时限。2020年以来,全市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共47件,加快了建设项目落地,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持续推进
2于2021年2月18日印发《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促进我市制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莆环保(2021)11号)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湄洲日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莆田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位于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的新、改扩建制鞋企业执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由11个工作日优化为即办件,提升项目环评审批效率;
2、优化环评重大变动认定。对没有新增特征污染物且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没有增加的项目,认定为不属于重大变动,企业不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手续,变更事项可直接办理排污许可证申请和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注:1.项目名称要对应《实施方案》相应类别的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分类立项;
2.征集意见渠道:政府官网、部门官网、莆田惠民宝APP、12345平台等;
3.公示渠道:政府官网、部门官网、某某微信公众号等,公示的内容应在有关媒介的醒目位置、方便查询,乡镇级党组织如无公示平台,可放在县级平台;
4.工作预期目标、具体做法及完成时限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推进、落实。

标签: 清单 活动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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