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乐亭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乐亭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工程已由乐亭县行政审批局以乐审发批字[2021]7-004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亭晓清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乐亭县乐亭镇,东至污水厂氧化塘,西至南庄户村地,南至董大庄村地,北至污水厂蚯蚓养殖车间。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1.26亩,总建筑面积974.2平方米,处理规模为日处理污水能力40000m3/d。本次招标内容为二期工程,包括围墙、绿化、氧化塘清淤等附属工程。 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16 09:00至2021-06-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上传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需进行CA数字证书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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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总承包 二期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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