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钉智慧办事大厅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钉钉智慧办事大厅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协助进行组织院内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钉钉智慧办事大厅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交付地点:福建省立医院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项目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240000元。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实施完成并上线试运行。
6、服务(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金额(元) | 交付地点 |
包1 | 1-1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钉钉智慧办事大厅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1项 | 240000 | 240000 | 福建省立医院指定地点 |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2.1、项目概述:
为了进一步响应国家卫健委《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以及提升院内职工工作效率的需要,在原有钉钉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组建福建省立医院网上办事大厅,构建 “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智慧医疗体系,该平台需覆盖现有钉钉内的组织人员(含福建省立医院及福建省立金山医院)。
2.2、功能清单
功能模块 | 类别 | 功能点 | 功能描述 |
钉钉智慧办事大厅管理系统 | 办事大厅 | 智慧办事服务 | (1)一级页面按类别(综合报销、请假、维修维护、申报申领、点餐等)、按科室分类等 (2)二级页面分流程审批栏目、日常办公栏目等 (3)三级页面应包含流程查看,历史申请数据等 (3)支持应用的权限控制功能等 |
后台管理端 | (1)展示配置:院领导配置、职工配置等 (2)应用分类配置管理(支持分类的修改,启用,禁用) (3)子应用配置管理(包括所属分类,链接,访问权限,图标,上线、下线管理等),并在钉钉平台支持的H5链接范围内集中在统一办事大厅中。 (4)集成钉钉用户角色管理,并进行权限设置,钉钉用户角色需与本院内网OA用户角色对接。 (5)访问日志,记录用户访问相关连接的操作日志;错误日志,收集与记录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错误日志信息,方便还原与处理问题等。 | ||
钉钉消息集成 | 统一消息服务管理 | 统一消息配置管理: (1)提供统一钉钉信息推送集成服务:支持实现HTTP请求、WebService服务 (2)提供消息接口客户端调用安全认证,用于区分不同厂商 (3)支持服务的配置管理:针对各类业务进行配置业务类型,以及对应的消息类型(文本消息、链接消息、卡片消息),支持消息模板配置 (4)支持在线查询消息统计报告(支持按天、周、月查询) 支持日志功能:提供完整的执行日志;方便跟踪各业务消息推送情况; | |
报销 | 差旅费报销 | (1)按不同出差类型申请申报页面 (2)如参加培训、会议等,应支持动态填写用餐情况、用车情况等 (3)不同出差类型走不同审批流程 (4)支持多附件拍照上传 (5)自动生成职工差旅费报销结算表等。 | |
出诊停诊 | 门诊出诊管理 | (1)新增医师出门诊申请登记功能模块,数据需要跟现有院内OA系统对接。 门诊出诊申请单包括但不限于科室、姓名、职称、联系方式(手机)、门诊出诊专科、申请门诊时间、开始时间、照片、专长(限20字)、个人简历、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字、门诊部审批意见及签字、申请日期等。其中照片要能进行下载,为方便后期统计,科室、姓名、职称直接从人事系统现有直接获取,时间使用选择模式。 (2)门诊出诊专科有以下这些科室(产科、儿内科、儿外科等),支持模糊搜索功能 (3)如需要进行申请,申请人出诊申请必须要提前一个月进行登记。 | |
门诊停诊管理 | (1)新增医师出停替诊申请登记功能模块,数据需要跟现有院内OA系统对接。门诊停替诊报批的申请单包括但不限于科室、姓名、职称、停诊时间、停诊原因、替换出诊医生姓名、职称、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字、门诊部审批意见及签字、申请日期等。其中报批人打开申请单则从现有OA系统上获取他的科室、姓名、职称,从他已报的出诊登记上获取停诊专科和停诊时间,停诊原因由申请人填写,替换出诊医生姓名 (2)门诊部能对门诊停诊进行统计,根据需要出具各种报表。 | ||
钉钉智慧办事大厅管理系统 | 疫苗预约管理 | 配置管理 | (1)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疫苗名称、单位、规格、开放数量(剂)、备注、状态(可预约、结束预约)等。支持复制、删除、修改。 (2)当疫苗预约数量等于开放数量,修改该日期该时间端该疫苗预约状态。 |
疫苗预约统计 | (1)可根据实际要求按照时间段、疫苗名称、预约科室等作为查询条件进行报表统计。 | ||
疫苗预约发布、接种预约、接种 | (1)发布疫苗预约信息; (2)疫苗预约:人员可根据疫苗发布情况进行预约。 (3)接种签到:支持预约人员钉钉端扫码签到 (4)在职人员信息需要院内现有OA系统对接 (5)支持签署知情同意书(电子手写签名) (6)疫苗接种人员范围控制 |
2.3、系统综合要求
2.3.1、在设计方案中阐述本项目软件系统体系结构的先进性,数据结构的合理性和升级空间的扩展性。
2.3.2、阐述系统维护方式的方便性,以保证医院维护人员能完成绝大部分维护工作。提供简单方便的升级方式,客户端软件能够做到自动更新。
2.3.3、系统用户界面友好,风格一致,操作简便,并提供针对界面的操作帮助系统。
2.3.4、充分保证数据安全性、完整性,一致性。系统需要提供基于用户名、密码的用户身份认证系统和分别基于角色、基于功能的用户权限管理功能。
2.3.5、统一用户身份验证,要求不同模块使用统一的登录界面和唯一的用户身份验证服务器,从而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可维护性。
2.3.6、在系统赋予的权限范围内,提供用户个性化设置功能。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定制主页面的显示栏目、显示内容及界面风格。
2.3.7、要充分保护用户投资,合理利用医院现有基础设施、设备、网络、信息技术资源。
2.3.8、本谈判文件中技术要求没有涉及的先进技术、方法,供应商可自行补充,并在响应文件中介绍说明。
2.3.9、软件应基于B/S模式构建,必须具备较高的可维护性,其应用软件升级只需要升级服务器端,客户端自动升级。
2.4、验收标准:
2.4.1验收标准
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必须是最新设计的最新版本。所有系统按厂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系统的制造标准及系统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4.2验收程序和方法
2.4.2.1试运行
系统安装完毕后,成交人应对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成交人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2.4.2.2验收
系统稳定运行并且所有性能指标都达到招标人要求、通过招标人安全技术检测后且成交方提供项目的验收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培训资料、软件使用操作手册、部署文档、系统详细设计说明、概要设计说明、数据库设计说明等相关技术文档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招标人签署验收报告。
2.4.2.3系统软件直至最终验收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2.4.2.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招标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5、售后服务及其他:
2.5.1成交方在系统安装实施时需派驻1名项目经理、至少2名实施或研发技术人员驻场,整个项目建设需要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和医院网络安全建设规划开展,保证项目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不影响医院其他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能够根据医院提供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或安全自查报告中反馈安全漏洞等问题,及时整改升级,无条件支持配合医院做好等保测评、相关安全督查等工作。
2.5.2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要求软件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内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全年7×24小时随时响应,对于必须派人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现场服务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故障,对于2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提供备用方案供招标人使用。维保期内成交人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版本打补丁和版本更新、性能优化等)、咨询服务。
2.5.3免费维保期外成交人应提供系统和软件的终身维护。每年的维护费另行协商。
2.5.4软件升级: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条件免费升级为最新版本,一年后以最优惠条件提供升级。
2.5.5其他:免费质保期内提供系统免费升级;提供系统使用说明,并制定培训计划,对所有系统使用者进行统一培训,组织专业考核。
2.5.6在系统试运行期间发现的匹配问题、使用问题及缺陷进行修改,以达到招标人满意。
2.6、技术培训
成交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用户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等技术的现场培训,高级应用培训,直至用户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工作,所有费用由成交方承担(必须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谈判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
2、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谈判项目不采用电子谈判。
2、谈判文件请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3、项目联系人:邱梅钗联系电话:0591-88216053
五、答疑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要求澄清谈判文件,应在获取谈判文件后的 1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要求:
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
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谈判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6月22日14:30时至15:00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截标后即开始评审。
3、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八、定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谈判小组将根据本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综合评估,推荐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由低到高前三名为本合同包成交候选人,确定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成交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谈判小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候选人)。
3、响应文件无效条款(不满足即为无效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及废标条款: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各章节,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对照。
3.1、供应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不满足即为无效报价的实质性条款)处理:
①未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标准及“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②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
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供应商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可略印)。
2、合同签订: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3、合同签订地点: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十、付款方式与条件
合同签订且收到成交人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人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60%,一年免费维护期满后付清余额。
十一、其它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立医院2021-2023年度协议为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后整体下浮30%计取,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缴至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号:7612110182600018475。
十二、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招标人:福建省立医院
协助组织单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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