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内部广告和外部广告制作及安装采购公告
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内部广告和外部广告制作及安装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HW********、HTCL-XB-211010
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内部广告和外部广告制作及安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内部广告和外部广告制作及安装。
1.2采购人: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营销中心内部广告和外部广告制作及安装,吊旗、对旗、楼梯“营销中心”发光字、小区外部围挡广告、视频宣传片拍摄、精神堡垒翻新+亮化等内容 。
1.6最高限价:90,015.2元,固定总价合同(含广告制作、现场安装全部费用及税金,包括但不限于障碍清除、物料运输保管、现场安全、配合验收合格调整等一切费用)。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1采购范围:营销中心内部广告1项;营销中心外部广告5项广告制作及安装。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
2.3交货地点: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辰能·溪树河谷项目部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吊旗:高清写真布(90*150cm)、对旗:喷绘布(80*300cm)、楼梯“营销中心”发光字:90*90cm、小区外部围挡广告:315*4m、视频宣传片拍摄、精神堡垒翻新+亮化:300*900cm,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况: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承诺);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截图或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6月18日17时00分00秒。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18:00前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招投标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13时30分00秒,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镇东兴村华星轻化设备厂(辰能溪树河谷售楼处)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谢涛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项目编号:0222HW********、HTCL-XB-211010
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内部广告和外部广告制作及安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内部广告和外部广告制作及安装。
1.2采购人: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营销中心内部广告和外部广告制作及安装,吊旗、对旗、楼梯“营销中心”发光字、小区外部围挡广告、视频宣传片拍摄、精神堡垒翻新+亮化等内容 。
1.6最高限价:90,015.2元,固定总价合同(含广告制作、现场安装全部费用及税金,包括但不限于障碍清除、物料运输保管、现场安全、配合验收合格调整等一切费用)。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1采购范围:营销中心内部广告1项;营销中心外部广告5项广告制作及安装。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
2.3交货地点: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辰能·溪树河谷项目部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吊旗:高清写真布(90*150cm)、对旗:喷绘布(80*300cm)、楼梯“营销中心”发光字:90*90cm、小区外部围挡广告:315*4m、视频宣传片拍摄、精神堡垒翻新+亮化:300*900cm,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况: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承诺);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截图或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时00分00秒至2021年6月18日17时00分00秒。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18:00前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招投标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13时30分00秒,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辰能同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镇东兴村华星轻化设备厂(辰能溪树河谷售楼处)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谢涛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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