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外包招标公告

食堂外包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ZB(GX)-2021-011
采购单位: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1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 6月25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GX)-2021-011
项目名称: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陆万肆仟元整(¥864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实行食堂整体建设及运营服务外包的模式,按就餐人数,以15元/餐为标准,每月保底就餐次数为1600人次结算;超过1600人次,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食堂服务年限为3年。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食堂原材料成本、工人工资等自身一切费用,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招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供应商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8420。如需购买招标文件,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基本流程如下:
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在网上直接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年 6月 25日8时 30分至 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6月 25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15层1510-1516室)
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6月 25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15层1510-15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竞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竞标人应选择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提示1:有意向的竞标人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3:竞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竞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汇款将会被退款。
提示4:竞标人汇款时留言请注明:参与项目的招标编号。
(3)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广西现代物流集团官网(http://www.gxwuzi.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鹧鸪路15号2#509
联系方式:黄菲菲,18172258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层、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15层1510-1516室
联系方式:李青、蒋工 0771-8060239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6月 15日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1.1 公司本部员工约150人。食堂地址位于柳州市鹧鸪江路15号富仕园区2#楼B区-620室,面积约200平方米,计划按可同时容纳50人就餐建设员工食堂。
1.2 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操作间、发餐间、厨房等设备设施及改造建设投入,要求根据广西物产集团柳州储运公司现有厨房设备及用餐人数进行厨房改建,设备采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 食堂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如无授权,成交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1.4 本项目实行食堂整体建设及运营服务外包的模式,按就餐人数,以15元/餐为标准,每月保底就餐次数为1600人次结算;超过1600人次,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食堂服务年限为3年。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食堂原材料成本、工人工资等自身一切费用,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1.5 食堂的水、电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服务管理需求
2.1 负责员工午餐、会务接待就餐供应,实行行政工作餐制。
2.2 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2.3 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2.4 其他与食堂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3 、项目要求
3.1 成交供应商承担食堂区域的装修改造及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满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及设备设施投入归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2 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使用厨房设备,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3 供餐的食材委托成交供应商代购,由采购方指定专人验收后进行加工。成交供应商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得浪费。
3.4 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标准供餐:每餐15元套餐标准:包含但不低于1荤、1半荤素、2素、1份米饭、例汤、1个水果或酸奶。每天至少提供6个菜谱品种选择,其中全荤菜、半荤素菜、素菜各不少于个2品种,主食不少于1种,水果1种,例汤。
3.5 每日按时供餐,供餐时间为中午11:00-13:00,会务接待餐按实际就餐时间灵活就餐。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就餐时间安排,准时开餐,不得无故推迟和提前。
3.6 成交供应商应安排有营养配餐师每周制定菜谱,每餐营养菜谱搭配科学合理,根据季节进行调配,品种力求多样化,以满足大部分员工口味需求。要求两周菜谱不重复,每周四前提交下周菜谱,并在餐厅显著位置公布。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每周公布菜谱进行制作,不得随意更改。
3.7 成交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应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成交供应商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
3.8 成交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
3.9 当采购人调整餐费标准时,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3.10 成交供应商在食堂工作的员工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应统一着装,执健康证明上岗。员工的福利待遇、社保、人员培训、工伤损失、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3.11 成交供应商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3.12 食堂暂不对外营业。服务对象为柳州市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及接待对象。
3.13 成交供应商须做好本食堂的财务核算,提供维护食堂管理所需的相关手续和资料。
3.14 采购人每季度对食堂服务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均高于70%的,双方合同持续,如满意度低于70%的,须按采购方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连续2个季度满意度未达标的,将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所有投入不予退还。
3.15 成交供应商食堂人员配置应保障食堂的日常运营,尽量不低于4人,其中大厨1人、红白案厨师1人、服务人员2人。
3.16 响应文件必须就“食堂管理考核细则”做出接受的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4 、商务及其他要求
4.1 报价方式:本项目为固定报价金额,供应商无须另做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各项保险、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食材、餐具、设备、税费、管理费、餐厨垃圾处理等一切服务成本费用的总和)。成交供应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4.2结算方式:以一个自然月度(即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期,按就餐人数结算,保底按1600人次×15元/餐=24000元结算,超过1600人次,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如实际就餐人数为2000人次,结算金额为:2000人次×15元/餐=30000元)。
4.3结算时间:在次月10日之前,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经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及清单审验无误后一次性付款。
4.4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要求
扣分
1
工作
纪律
服从采购方的领导和安排
不服从领导和安排的,每人次扣5分
按时上下班,人员配置达到标准。
发现缺员,每日每人次扣10分。
有重大接待任务要及时加派人员。
有违反以上事项的,每项扣5分
根据季节、原料确定每周食谱和菜单,经审定后实施。
会务接待用餐的标准、人数、开餐时间由甲方审定。
禁止当班喝酒和酒后上班。
食堂工作一定要遵循节能减排,杜绝水电跑、冒、滴、漏等各种浪费行为。
发现有浪费行为的,每1人次扣5分
上班不许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有违反以上事项的,每人次扣1分
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固定资产和物资,出现人为损坏和丢失的。
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扣5分
2
个人
卫生
员工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发现没有健康证明的,1人次扣5分
员工身体健康,无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疾病。
有以上疾病仍上班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上班穿戴工作服、帽,制作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应戴口罩。
未按要求做,每发现1人次扣1分
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要洗手消毒。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工作服帽。
3
餐厅
卫生
墙壁无污垢、灰尘,门窗清晰明亮
未达标一项,扣2分
天面(吊顶)无蜘蛛网、吊尘、霉斑。
地面洁净,无水、无油渍、无垃圾
餐厅的桌椅设备,摆放整齐,干净无尘。
4
厨房
公共
卫生
厨房禁止吸烟、乱丢垃圾。
未达标一项,扣2分
墙壁无食品残渣和污迹,门窗干净。
天面(吊顶)无蜘蛛网、吊尘。
地面洁净,无水、无油渍、无垃圾,做到一市一清扫,每天一清洗。
厨房设施、设备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清洁卫生。
冰箱(柜)实行分类使用,生熟分开,原料先进先用。冰箱每市一整、每日一清、每周一洗,保持整洁卫生。
厨房用具(抹布、刀、砧板等)专人负责,生熟分开,有明显标志,严禁混合使用。
食用油和调味品做到一市一清理,下班加盖,保持整洁卫生。
收市后,食品和原材料要妥善处理,分类贮藏,摆放整齐。
保持垃圾桶、潲水桶外观清洁、加盖,及时处理。
排水道通畅,无淤泥,定期清洗。
落实好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5
熟食
间卫

熟食制作要实行按需定量,一市一烧、一配,隔夜熟食未经回锅不得出售。
未达标一项,扣2分
熟食冰箱(柜)要专人管理,食品摆放合理整齐,半成品定期处理另做它用。
6
洗碗
间卫

餐具清洁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未达标一项,扣2分
餐具消毒后,分类、摆放、保洁。
餐具回收、洗涤、保洁时要轻拿轻放,避免不必要的损坏,保持较低损坏率。
7
公共安全
厨房重地,非工作人员不许入内。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破坏。
未达标一项,扣3分
每位员工都知道水、电开关、阀门所在位置,并能正确操作。
正确使用和维护中设施设备,如发现有损坏(异常)应及时报修和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不准带故障运行。
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照规定摆放使用,并做好阀门关闭和贮藏。
下班时,检查所有开关、阀门、冰柜、厨柜门和窗口是否关闭,大门锁好。
8
食品安全
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和卫生培训。
未达标一项,扣5分
不新鲜或来路不明、变质、过期的原料,不收、不用、不煮、不卖。确保食品安全,杜绝食品中毒。
正确贮存、鉴别和使用食品原材料和半成品,隔夜熟食和半成品要彻底加热才能出售。
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购买、贮存、使用和记录食品添加剂。
9
菜肴质量
初加工方法准确,原料干净、无杂质、无异味;不浪费,物尽其用。
未达标一项,扣5分
配菜要刀工精细、便于使用;配比合理;腌制适当;原料先进先用。
打荷器皿合适、围边讲究;原料熟透、试味准确、菜无异物。
炒菜要火候适度均匀、调味恰当准确、勾芡厚薄适当,不食品添加剂。
烧卤制品要卫生安全、调味准确、刀工精细、装盘美观大方。菜肴传送要及时、安全、卫生。
因菜品质量原因发生需要退换的菜肴,要立即退换。
菜肴传送要及时、安全、卫生。
10
服务质量
工作服清洁整齐,仪容仪表要符合要求。
不按规定着装的每人次扣1分
服务态度要热情周到、耐心及时,不能互相推诿,怠慢用餐人员。
出现互相推诿,怠慢用餐人员,每人次扣2分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项目
2
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就采购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下浮 50 %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3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4
现场勘查:无
5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6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磋商截止日期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并在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
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正本壹 份;副本叁 份及电子版竞标文件1份(电子版竞标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
8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15层1510-1516室)
响应文件的递交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凭有效证明资料亲自递交,资料不齐或不合格的,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①被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②被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9
磋商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15层1510-1516室)
10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11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广西现代物流集团官网(http://www.gxwuzi.com/)
12
磋商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13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
14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付款方式:详见“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16
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17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18
1、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采购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项目项目的磋商、评审、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参与磋商的单位或自然人。
3. “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承包服务、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方式。
(四)磋商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磋商费用
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六)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特别说明:
1. 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如出现下述两种情形之一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决定:
(1)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分标的磋商时,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2)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分标的磋商时,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2. 供应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项目采购需求;
3. 供应商须知;
4. 评审办法及标准;
5. 合同主要条款;
6. 响应文件格式。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日期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供应商必须按照桂财采【2007】6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2.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 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 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5.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装订成一册)。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了响应文件格式的(有特殊要求除外),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签字、盖章。
1.资信/商务文件: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截标后补正,否则投标无效。
▲(1)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磋商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6)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7)2021年1月至截标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8)2021年1月至截标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9)竞标人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①可以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及其附注),或是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新近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按实际提供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评审小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资信证明指:反映竞标人资金结算无异常,无违规透支,无理拒付、无逾期(垫款)和欠息等不良记录,结算纪律良好的相关证明,并非指存款证明。如所提供该证明仅为存款数额信息的将作无效证明处理,并按无效竞标处理)。
(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2.技术文件: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采购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截标后补正,否则投标无效。
▲(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卫生、安全管理方案,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方案等)(格式自拟);
▲(2)项目采购需求响应表(根据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追条响应,格式见第六章);
可作为供应商技术评分的材料(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要求除外);
▲(3)食堂管理考核细则接收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
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截标后补正,否则投标无效。
▲(1)磋商函及磋商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2)磋商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响应函、磋商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 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方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 磋商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服务成果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服务交付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 自磋商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于截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应考虑转帐所需的时间。)交至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本次磋商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不接受现金缴存银行和个人转账。
2. 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 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撤回磋商或放弃成交的,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磋商程序的。
(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 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 供应商应把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是签字盖章后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响应文件的包封:
(1)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电子版全部密封在一个内包封的响应文件袋(盒、箱)。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
(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的递交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凭有效证明资料亲自递交,资料不齐或不合格的,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①被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②被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资料。
3. 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磋商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审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评审委员会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磋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三项第(一)点的规定编写和提供的(包括缺少应提供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6)磋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7)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成交“▲”的商务条款要求的;
(10)磋商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1)对有具体要求的服务内容,供应商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采购文件要求;
(1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成交“▲”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对采购文件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供应商未就所投分标(如有)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有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的。
4. 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四、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一)磋商小组组成
本项目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或全部由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
(二)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2.磋商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15层1510-1516室)
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四)评委表决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 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五、磋商
(一)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
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简称采购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响应。
(二)最后报价:
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3.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错误修正:
截标后,磋商报价表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七)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六、评审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同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三)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七、合同签订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二)履约保证金:无
(三)签订合同
1. 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 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全部磋商保证金。
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其它事项
无。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或全部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共3人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方案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服务方案分……………………………………………………………………………30分
一档(0~10分):提供的服务方案可行,服务承诺内容、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简单、有基本的服务流程,服务工作思路合理。
二档(10.1~20分):提供的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内容比较全面,服务承诺内容、售后服务保证措施较完整、有一定针对性,有具体的服务流程说明,服务工作思路清晰合理;
三档(20.1~30分):提供的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内容全面、详细,预见性及可操作性强,服务承诺内容、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全面、合理,出具详细完整的服务流程表,安排详细具体,针对性强,服务工作思路全面,且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的。
2、质量保证措施分………………………………………………………………………20分
一档(0~6分):质量保证措施承诺简单,安排简单,内容基本可行,响应程度一般,有简单承诺,服务内容、保障措施简单;
二档(6.1~12分):质量保证措施承诺内容较完善,安排较具体,内容较完整、可行,响应程度良好,有具体承诺,服务内容、保障措施较为详细;
三档(12.1~20分):质量保证措施承诺内容优秀,安排详细具体,内容完整、齐全、可行,响应程度高,有具体承诺且优于采购要求,服务内容、保障措施详细、具体。
3、卫生、安全管理方案分……………………………………………………………2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根据供应商的卫生、安全管理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划分档次,然后按档次独立打分。
一档(0~6分):公共安全,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简单、描述的措施基本可行、合理、方案一般;
二档(6.1~13分):公共安全,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比较完整、合理;
三档(13.1~20分):公共安全,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齐全、丰富、方案考虑的方面更完整、科学、合理。
4、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方案分………………………………………………15分
一档(0~5分):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台账记录制度一般、可行;
二档(5.1~10分):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台账记录制度较合理;
三档(10.1~15分):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台账记录制度科学、合理、全面,管理办法符合实际要求
5、本地化服务分……………………………………………………………………………5分
供应商在柳州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并提供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照片等证明材料 ;
6、业绩分…………………………………………………………………………………10分
有食堂经营案例,提供以往合同(可节选)、食堂照片或获奖(好评)材料等,据此评分。每提供一个案例得5分,满分10分
综合总得分=1+2+3+4+5+6。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项目服务方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认定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就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项目委托乙方提供专业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委托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项目
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三、委托服务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实行食堂整体建设及运营服务外包的模式,按就餐人数,以15元/餐为标准,每月保底就餐次数为1600人次结算;超过1600人次,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食堂服务年限为3年。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食堂原材料成本、工人工资等自身一切费用,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四、结算方式:以一个自然月度(即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期,按就餐人数结算,保底按1600人次×15元/餐=24000元结算,超过1600人次,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如实际就餐人数为2000人次,结算金额为:2000人次×15元/餐=30000元)。
结算时间:在次月10日之前,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经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及清单审验无误后一次性付款。
五、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场地,由乙方负责食堂操作间、发餐间、厨房等设备设施及改造建设投入,要求根据广西物产集团柳州储运公司现有厨房设备及用餐人数进行厨房改建,设备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计划用餐人数,乙方按甲方的供餐计划进行供餐。
3、甲方有责任共同维护员工就餐秩序和乙方的合法权利。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承包服务要制定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5、为提高乙方服务质量,甲方对乙方服务人员有指导权和现场操作监督、考核权。
6、甲方管理部门不定期对乙方的餐饮加工场所、加工设施、加工过程进行卫生检查,若发现有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整改或提出整改方案,如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甲方按照食堂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且甲方有权提出建议乙方更换工作人员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7、如在工作中甲方或相关工作部门检査发现需要整改,发送书面整改通知书给乙方,乙方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合格以上的,甲方提出警告,警告后仍无效的可视情况终止合同。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担食堂区域的装修改造及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满后,乙方必须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及设备设施投入归甲方所有。
2、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厨房设备,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由乙方负责。
3、供餐的食材由乙方负责采购,由甲方指定专人验收后进行加工。乙方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得浪费。
4、 乙方须按甲方标准供餐:每餐15元套餐标准,包含但不低于1荤、1半荤素、2素、1份米饭、例汤、1个水果或酸奶。
5、每日按时供餐,供餐时间为中午11:00-13:00,会务接待餐按实际就餐时间灵活就餐。乙方应按采购人就餐时间安排,准时开餐,不得无故推迟和提前。
6、乙方应安排有营养配餐师每周制定菜谱,每餐营养菜谱搭配科学合理,根据季节进行调配,品种力求多样化,以满足大部分员工口味需求。要求两周菜谱不重复,每周四前提交下周菜谱,并在餐厅显著位置公布。乙方应严格按照每周公布菜谱进行制作,不得随意更改。
7、乙方在原材料采购中,应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乙方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
8、乙方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
9、当甲方调整餐费标准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10、 乙方在食堂工作的员工由乙方自行管理,应统一着装,执健康证明上岗。员工的福利待遇、社保、人员培训、工伤损失、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所受任何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1、 乙方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12、 食堂暂不对外营业。服务对象为甲方全体员工及接待对象。
13、 乙方须做好本食堂的财务核算,提供维护食堂管理所需的相关手续和资料。
14、 甲方每季度对食堂服务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均高于70%的,双方合同持续,如满意度低于70%的,须按甲方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连续2个季度满意度未达标的,将终止合同,乙方所有投入不予退还。
15、 乙方食堂人员配置应保障食堂的日常运营,尽量不低于4人,其中大厨1人、红白案厨师1人、服务人员2人。
16、餐厅、操作间、食堂周边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加工的食品,如非甲方购货而引起的,经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为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需赔偿甲方及甲方员工因此而遭受的各种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并且有权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责任。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消防安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人员无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健康证而使甲方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乙方应负相关责任。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服务,如乙方拒不整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合同期内,若甲方无适当理由收回食堂经营权,则应赔偿乙方相关经济损失。
5.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
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终止。
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或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同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九、合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互相支持,密切合作,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内容,如遇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及附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无法协商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名称及公章: 乙方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及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1.1 所有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开标时才能启封)
1.2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信/商务文件
(1)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磋商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6)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相符);
(7)2021年1月至截标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8)2021年1月至截标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9)竞标人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①可以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及其附注),或是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新近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按实际提供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评审小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资信证明指:反映竞标人资金结算无异常,无违规透支,无理拒付、无逾期(垫款)和欠息等不良记录,结算纪律良好的相关证明,并非指存款证明。如所提供该证明仅为存款数额信息的将作无效证明处理,并按无效竞标处理)。
(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技术文件
(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卫生、安全管理方案,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方案等)(格式自拟);
(2)项目采购需求响应表(根据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追条响应,格式见第六章);
(3)食堂管理考核细则接收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三、报价文件
(1)磋商函及磋商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2)磋商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磋商声明书格式:
磋 商 声 明 书
致:(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更正公告(如有);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
4.我方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帐号: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日 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代理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所在部门职务: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章:日 期:
项目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
项目采购需求响应表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情况
...
...
注: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内容对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日 期:
磋商函格式:
磋 商 函
致:(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 供应商在参与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4. 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 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磋商报价表格式:
磋商报价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柳州桂中海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食堂外包项目
1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报价包含原材料成本、水、电、气、油及其它燃料费、垃圾清运费、聘用人员工资、保险费、奖金、补贴、资审费(员工办理健康证、出门证、暂住证、胸卡等)等所有经营相关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外包 物流 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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