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大厦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建设大厦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建设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FJLYCG2013-30-3 龙岩市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文件编号:FJLYCG2013-30-3

2、采购项目内容:建设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办法: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3、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013年1月25日),供应商可直接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公布的采购公告中查看并下载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采购会当天以现金方式缴交。

5、项目联系人:华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网址:www.fjlyzfcg.gov.cn,E-mail:longyancaigou@sina.com

6、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经年检合格,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谈判谈判服务的企业法人。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级别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龙岩市外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级别物业服务企业在本项目采购会前须到龙岩市内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供应商承接过10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写字楼、医院、学校或酒店商场(不含商住楼)的物业服务项目;

(2)供应商已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保证金。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直接利益及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谈判。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反映良好。

7、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3年8月6日8:30-9:00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2013年8月6日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北京时间,以接受响应文件地点时钟为准)

8、竞争性谈判地点: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H403),届时请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采购会。

9、采购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公告将在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及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潜在投供应商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10、保证金3.2万元人民币须于2013年8月5日17:00前从谈判供应商帐户银行转帐或电汇至本文件指定的帐户(以到账为准)。

11、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10*******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6日


龙岩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FJLYCG2013-30-3项目名称:建设大厦物业服务项目采 购 人: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2一、竞争性谈判邀请???????????????????????????????????????????????????????2二、竞争性谈判货物一览表???????????????????????????????????????????????????4第二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5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 说明???????????????????????????????????????????????????????????????6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8三、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9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13五、谈判程序与评审方法????????????????????????????????????????????????????13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16七、质疑与投诉???????????????????????????????????????????????????????????18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0第四章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格式???????????????????????????????????????????23第五章 采购项目图纸、设备清单和相关资料????????????????????????????????????36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相关格式?????????????????????????????????????????41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受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下述范围的政府采购,欢迎所有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编号: FJLYCG 2013-30-3二、项目名称:建设大厦物业服务项目。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3年7月26日),供应商可直接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公布的采购公告中查看并下载采购文件。四、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内容。五、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6日8:30-9:00,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H40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8月6日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时间以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时钟的时间为准)。六、竞争性谈判地点: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评标室。七、谈判保证金:3.2万元须于2013年8月5日17:00时前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缴纳方式:从谈判供应商帐户银行转帐或电汇至本文件指定的帐户(以到账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文件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在谈判采购会召开2个工作日前与我司联系。九、本次谈判采购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十、以上若有变更,我们将通过“龙岩市政府采购网”(www.fjlyzfcg.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www.fjzfcg.gov.cn)发布通知,敬请关注。十一、采购单位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办法: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地址:龙岩市建设大厦 邮编:364000十二、招标代理机构: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 邮编:364000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缴交保证金查询联系人:杨女士电话:****-*******电子信箱:longyancaigou@sina.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171*****010*******。 二、谈判服务一览表一、本次物业服务谈判概况:1、物业类型:高层综合办公楼;座落位置:龙岩市南环西路52号。2、四至范围:东至南环路,南至信用社宿舍楼,西至西城居委会,北至天马湾大厦。3、总建筑面积15800平方米。容积率3.2,绿地率28%,建筑密度31%。地面小车位90个,地下室出入口1个、地下一层小车位30个、摩托车(自行车)车位60个。建设大厦对外出口2个。化粪池1个。水箱4个,其中消防水池2个,250立方米1个,18立方米1个;生活水箱2个,150立方米1个、18立方米1个,高位水箱18立方米1个。楼外道路面积1500平方米。4、服务年限:五年。服务合同分三次签订,第一次服务年限为一年,第二次服务年限为一年,第三次服务年限为三年,采购单位每年对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业主单位有权取消授予下一服务年限的合同。5、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按成交价实行包干制方式,合同期内除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外,物业服务费一律不作调整,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6、物业服务用房的配备:提供物业服务办公用房面积约100平方米。二、列入本次谈判的物业服务内容为:1、管理内容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公共区域及其他委托事项的物业服务。2、负责建设大厦房屋建筑物及配套的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操作及维护维修等工作。3、负责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楼内核心部位的治安保卫,人员引导,消防安全、交通秩序的管理及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引导、停放及登记等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突发事件的处理、大楼内安保工作。4、负责建设大厦内外(不含办公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5、采购人赋予的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其他任务。6、协助管理市住建局机关会务等后勤服务工作。7、配合采购单位参评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工作。8、其他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谈判人临时交办的管理服务工作。三、本次采购为一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谈判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不一致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建设大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人名称: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编号:FJLYCG2013-30-323资格标准: 见《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第3条。311.1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龙岩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H403)。接收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职工。接受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8月6日上午8﹕30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8月6日上午9﹕00516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3.2万元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于 2013年8月5日下午17﹕00前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为准)。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本项目采购编号,成交供应商支付所有成交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回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623评审标准和方法:采用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前提下,谈判小组根据谈判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扣除优惠幅度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按评审价格从低到高排列的顺序推荐1~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谈判小组无法按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的,则抽签确定排序。具体见《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第23条。7成交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按下列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成交服务费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成交金额(万元)服务费比率备注100以下1.5%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8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龙岩市财政局。9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322.32万元(5年物业服务费,不包含设备维修基金)。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10付款方式:根据采购单位考评情况确定当月应付的物业服务费,并在收到中标人出具的正式发票后于下月30日之前以转帐方式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费。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1225.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时间: 2013年8月2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1.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1.3参与此次谈判采购的当事人适用本须知。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2“采购人”系指需要购买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龙岩市 ,即采购单位。2.3“谈判供应商”系指接受竞争性谈判邀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企业法人。2.4“服务”系指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各种服务。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和合格的服务3.1合格的供应商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经年检合格,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谈判服务的企业法人。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级别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龙岩市外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级别物业服务企业在本项目采购会前须到龙岩市内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供应商承接过10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写字楼、医院、学校或酒店商场(不含商住楼)的物业服务项目;3.1.2 谈判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1.3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将均被视为无效响应。3.1.4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5供应商已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保证金。3.1.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4、谈判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谈判供应商代表谈判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谈判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统一格式)。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6、文件的组成6.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谈判程序的资料,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谈判邀请(2)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3)谈判供应商须知(4)合同一般条款(5)谈判响应文件主要内容格式6.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竞争性谈判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谈判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7.1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按竞争性谈判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2 供应商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应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能方便地与供应商取得联系,若由于该方面的原因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函件无法送达供应商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7.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在谈判采购会前召开答疑会。如果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8、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8.1采购文件发出后,在谈判结束前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或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www.fjlyzfcg.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www.fjzfcg.gov.cn)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潜在供应商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8.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已经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3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答疑)纪要、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8.4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书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8.5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如质疑、投诉、技术咨询等,应采用书面形式。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9、编写要求9.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使其文件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作出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其谈判响应将有可能被拒绝。9.2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检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并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9.3谈判文件“主要内容格式”中的各项内容和表格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内容和依据,谈判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要求统一填写编制,否则,由于被误读、漏读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谈判语言、载体及计量单位10.1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若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为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文本,须附中文译文,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10.2谈判货物除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谈判货币单位11.1谈判响应文件涉及到的货币价格一律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12、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及响应书组成。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将不予退还。12.1资格证明文件是指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下列各项:(1)缴交谈判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4)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供应商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级别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龙岩市外的二级或以上级别物业服务企业须提供在龙岩市内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材料复印件)。(6)供应商承接过10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写字楼、医院、学校或酒店商场(不含商住楼)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复印件。上述物业服务资质证书副本及市外企业的备案材料、物业服务委托合同还须提供原件核对,或或经公证机关公证该证书(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同时提供公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该公证书原件核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只需一份,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要求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用密封袋密封装好,封口处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或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12.2响应书包括:(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服务说明和偏离一览表;(4)提交的其他资料;(5)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若有);(6) 供应商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全体物业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承诺。 上述响应书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用密封袋密封装好,封口处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或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书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且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说明13.1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款。13.2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的适当位置注明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有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为保护谈判供应商的利益,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均要求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图片应单独成册。13.3谈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响应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在每一份谈判响应书上要明确“正本”或“副本”字样。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响应书(五份)应分开装袋密封提交。因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拒绝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4电报、电话、传真的谈判响应资料概不接受。13.5谈判响应文件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的谈判响应文件签署人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13.6谈判响应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书构成,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供应商的责任。14、谈判响应报价14.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合同包,谈判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就该合同包进行报价,每次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最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作为评审的依据。14.2本次采购设有采购预算价,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且不能成为成交人。14.3采购单位实际采购货物数量与本采购文件采购清单不符时,每项货物的实际单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合同总金额相应作出调整:每项货物的实际单价=成交供应商最终总报价÷成交供应商响应书总报价×成交供应商响应书中该项货物单价。14.4除非另有规定,谈判供应商应在本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且根据谈判文件表格和规定详细报价。14.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一切费用。15、谈判响应货物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谈判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份。16、谈判保证金16.1谈判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6.2谈判供应商应从其帐户银行转帐或电汇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提交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保证金。16.3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将被视为谈判响应无效。16.4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竞争性谈判免受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5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息退还。16.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回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16.7发生以下情况谈判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直至报请龙岩市财政局同意,取消其1~3年龙岩市政府采购资格。(1)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的;(2)谈判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3)谈判供应商串通哄抬报价的;(4)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做到以下要求的:A、按本采购文件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合同条款规定履行其义务。17、谈判有效期17.1谈判应在规定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17.2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接受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将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8、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谈判供应商应将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书分开装袋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谈判响应文件编号、报价货物名称。18.2密封件上注明“之前不准启封” (指谈判邀请中规定的采购会日期及时间)的字样;封口处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9、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1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邀请中规定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谈判供应商代表送至谈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填写签到表。19.2出现第8款因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谈判响应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9.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后,由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20、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20.1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拒绝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21、谈判响应文件撤销21.1谈判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撤销,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21.2谈判供应商不得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谈判响应文件,否则按第16条第8款规定,其谈判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回。五、谈判程序与评审方法22、谈判小组与谈判程序 22.1成立制定谈判文件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特点和有关规定组成制定谈判文件谈判小组,该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专家、纪检监察人员组成。22.2制定谈判文件。制定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特点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项目的谈判文件。22.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制定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特点和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对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邀请,欢迎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22.4成立评审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特点和有关规定组成评审谈判小组,评审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等评审工作。评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5 谈判、评审。22.5.1谈判期间,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应答或谈判。22.5..2评审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文件审查。只有经评审谈判小组审查,符合本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规定的供应商才是合格的供应商。22.5..3评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书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22.5.4谈判。评审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等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信息或者其他与谈判有关的信息。22.5.5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谈判供应商按照评审谈判小组的要求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书报价。22.5.7在谈判结束前,谈判供应商对谈判程序如有疑义,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视同接受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谈判程序。22.6谈判结束后,评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报价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根据谈判采购文件的成交原则,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方法和成交原则:采用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前提下,谈判小组根据谈判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按下表扣除优惠幅度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按评审价格从低到高排列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谈判小组无法按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的,则抽签确定排序。若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对其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如下:a)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本项目对该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b)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所投报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服务单独分项报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否则对其报价不给予扣除。24、成交基本条件24.1谈判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有的实质性要求。24.2成交价对采购人有利。24.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25、重大偏离25.1重大偏离系指谈判供应商谈判后服务明显不能满足谈判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谈判供应商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谈判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②超出经营范围谈判的; ③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④递交的《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不全或内容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内容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⑤谈判有效期不足的;⑥谈判响应货物性能、数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承诺不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⑦付款方式不符合本次采购规定的;⑧未按照本文件第二章第14.1条规定报价的。25.2存在重大偏离的供应商将不能成为成交人。26、谈判响应的澄清、说明、答辩和修正26.1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关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答辩或修正。谈判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必要时谈判小组可要求谈判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答复,该答复经谈判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部分。26.2谈判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答辩或修正时,不得阐述与问题无关的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向谈判小组提供新的材料。26.3如果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低于成本价,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通知谈判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谈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作出的解释不合理,经谈判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谈判响应。26.4报价金额大小写修正原则:报价金额如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7、保密和披露27.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在授予合同前,均不向谈判供应商或其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透露。27.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评审过程有关资料,均不得向其他人员和单位透露,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和依法可查阅的单位外。27.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合同签订后,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货物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28、谈判小组终止谈判28.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小组应当终止谈判。如谈判小组终止谈判,应将理由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出预算价的;(3)谈判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谈判终止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29.确定成交供应商准则29.1最低投报价不作为成交供应商的保证。29.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评审标准、方法,经谈判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0.最终审查30.1采购人可对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报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30.2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将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30.3接受最终审查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人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30.4为验证响应产品技术指标的真实、准确性,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进行测试,若响应产品的技术指标与测试结果偏差较大,或存在虚假投报现象,采购人可决定否决该响应产品,并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本验证方式和采购人的否决同样适用于公布成交结果后。30.5只有谈判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的且被推荐为成交侯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将被授予合同。如果排序第一的成交侯选供应商通过最终审查,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授予合同,并可对下一个被推荐的成交侯选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以此类推。31. 成交通知31.1评审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在刊登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上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31.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成交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退还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31.4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凭保证金收据、合同和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息退回。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参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答辩或修正文书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谈判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32.2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说明、答辩或修正文书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七、质疑与投诉33、质疑33.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2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谈判采购会召开2个工作日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或未提出的视为接受或认可本采购文件。33.3若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33.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采购制度或程序,将转交龙岩市采购办审查。34、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财政局投诉。35、投诉人应保证投诉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形式的有效性,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进行投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实投诉的,将予以警告,降低其诚信级别;对提供虚假情况恶意投诉,扰乱政府采购工作,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暂停或取消其政府采购资格,处罚情况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总体要求:(一)物业服务要求1、目标要求(1)质量目标:本项目是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形象窗口。本项目设施先进,往来办事人员多,进出车辆频繁,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卫要求高。要求物业服务达到:服务热情礼貌、值班尽心尽职、设备运行良好、安全制度健全、道路畅通有序、卫生清洁无染,达到建设大厦“安全、顺捷、优质、优美”高效运转的目标要求。安全:人、财、物和保密的安全。顺捷:人和车通行顺畅、便捷。优质:服务热情、主动、礼貌、周到,做到“管理无盲点,服务无盲区”,达到四星级宾馆的服务标准。优美:中心内外整洁,窗明几净,空气清新,绿树苍翠,环境舒适怡人。(2)管理目标:2、安全要求(1)安全目标:文明管理、无安全事故;(2)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本项目时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应作出承诺。(二)管理方式:费用实行包干制。(三)物业服务费:1、物业服务费预算说明取费标准:按不同物业类型及建筑面积单价计费;预算支出:包括各项费用、税费等;总报价主要包括:员工工资、行政办公费用、员工各项社保费用、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加班费、设备折旧费、设备维保费用(不含电梯、消防维保费用)、垃圾清运费、保洁费、清洁用品、人员培训费、临时任务的突击费、税收、保险等所有费用。供应商一旦中标,采购单位将不会对其投标报价作出其他补偿;2、物业服务费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在下月按考评结果支付。3、员工工资、员工保险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加班费等在中标后应认真兑现执行,员工工资待遇应高于新罗区同等工种工资待遇水平。4、成交供应商为服务本项目而购置的相关设备设施,并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的,在合同期满时应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并移交给业主。(四)检查考评制度和违约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制度1、成交供应商对接管的建设大厦物业服务项目实行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若因物业服务人员失职、渎职等不良行为造成设备设施、物品损坏和安全事故等,成交供应商应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还应扣发不超过当月全部物业服务费的5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不得将物业服务项目委托或转包给他人。4、成交供应商投入本物业项目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一致。如因刑事犯罪、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时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单位的同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成交供应商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按1万元/人次交违约金,更换其他人员的按1000元/人次交违约。(五)设备设施维修资金正常使用损坏需更换的材料,成交供应商须及时申报,材料由物业公司负责采购。如果设备设施是由于成交供应商操作不当而损坏,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赔偿。设备维保更换的材料及地漏、地灯、灯管、水龙头、插座、插销、锁芯、开关等材料费,单项300元以下的主材费用由物业公司支付(超过300元的,超过部分由业主支付)。(六)交接工作成交供应商在接管本项目和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规定移交。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采购单位如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七)其他:1、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采购单位所拥有的软硬件资源开展其他经营性活动,以谋取利益。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3、人员配置与更换要求:供应商根据要求,提出合理的人员构成方案,应详细说明企业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员的构成、数量以及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构成。配置的所有人员仅服务于该项目,不得同时服务于另一个项目。4、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单位对进驻的工作人员进行政审,工作人员近三年内中不得有违法记录和劣迹的人员,有关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备案。5、供应商应提供投入本项目所需各项服务的设备和用品、用具的详细清单(包括设备、用品用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使用用途等)。6、供应商须提供设备维护人员的技术资格证明文件。7、供应商须提供配备的物业服务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文件。8、供应商的管理服务措施、用工条件及人员工资构成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采购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9、供应商所投入使用的各种设备、用品用具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10、成交供应商的所有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法规和龙岩市建设大厦有关制度规定,并作出承诺。11、本采购文件所提供的物业服务相关数据(如设备设施、绿地面积等等)如有偏差,成交供应商进行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时应以实际数据为准,但物业服务费仍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为准。二、设备管理要求1.1总体要求1.1.1落实设备责任人制度,要求对所有设备具体管理责任落实到各个设备操作工,对设备的所有管理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和跟踪,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所有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更换的零配件都应在维保当天交由业主检验保管。1.1.2安全操作规程图形化,要求将各类设备操作规程以图形或图解的形式表达于每个设备操作现场,使运行操作人员易理解,达到外行人在看了操作图例后也能操作。1.1.3对设备进行24小时运行管理,在主要设备房安排设备操作工24小时值班管理,并建立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1.1.4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设备安装单位或专业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做到切实会操作、会保养、简单故障会维护才能上岗。1.1.5为了保障设备安全运行,所有设备操作工要求持证上岗,在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如《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等。1.1.6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配电室等重地,经批准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由有关部门人员陪同进入。1.1.7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对所管理的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及所属机房范围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限期解决。1.1.8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备钥匙,钥匙要有专人负责,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钥匙必须一起交接。1.1.9所有在设备房发生的行为都要有责任人员的记录,包括正常的巡视及维护工作,记录中要明确进入时间,工作内容及员工本人的签字。1.1.10所有设备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水、防鼠、防火设施。1.1.11认真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规定要求进行防雷测试并建立档案,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1.2机房管理要求1.2.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告示牌。1.2.2易燃易爆的设备场所,在外围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1.2.3各系统按有利于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1.2.4机房钥匙未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配制机房钥匙,机房钥匙应造册登记,并由专人管理。1.2.5未经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1.2.6保持机房的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1.2.7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作业。经批准确需在机房作业时,必须认真落实安全措施。1.2.8机房内的内线电话和外线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1.2.9各机房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清晰明了。1.2.10严禁在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以外的软件,无书面指令不得更改程序和数据。1.3机房防火要求1.3.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1.3.2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3.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专业工程师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工程部主管签名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应清除现场的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1.3.4设备管理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设施。1.3.5机房内的走道、出入口等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品。1.3.6机房内的灭火器、火灾探测器、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设备器材必须保持完好。1.3.7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灭火工作。1.3.8遇火灾时要及时报警(电话号码119),报告物业服务中心和龙岩市住建局,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龙岩市住建局。1.4机房卫生要求1.4.1制定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1.4.2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污渍、无杂物、无粉尘。1.4.3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清洁无尘。1.4.4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1.4.5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1.4.6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卫生问题,立即整改。1.4.7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检查结果书面上报龙岩市住建局。1.5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要求设备设施必须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同时根据各种设备特点及维护保养规程,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工作计划应事先向业主报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档案,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作业应有业主有关人员现场监管并确认。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保养的材料费、工时费由成交供应商从物业服务费用中列支,业主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要求落实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如:空调设备离心机组油过滤器、冷冻油,热泵机组油过滤器、冷冻油每年一次的更换,空调冷冻水质处理达标,消控设备的维护,供配电系统每两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消控系统日、月、季、年巡检制度和维保规范要求等等),业主将另请相关专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其费用从物业服务费用中扣除。2、水泵房管理要求2.1监控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定期保养,定期作记录。2.2生活水泵定期轮换使用,主接触器开关定期检查保养。2.3消防泵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定期进行“自动、手动”操作检查,定期进行全面检查。2.4泵房要有防水、防鼠、防火设施。3、配电房管理要求3.1建立设备管理、值班、操作制度。3.2室内照明、通风保持良好,室温控制在40度以下,墙上配挂温度计。3.3建立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及时上报。3.4供电回路操作开关标志明显,停电拉闸要挂标志牌,检修停电更应挂牌。3.5配电房内禁止乱拉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3.6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改变须经采购单位批准。3.7配电房应有防水、防鼠、防火设施。4、电梯管理要求4.1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修人员、消防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电梯只能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4.2运行中电梯出现突然故障,值班人员尽快先救援乘客,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检修。4.3电梯维保人员进入电梯机房维保维修应书面报告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应有专业人员在现场监管,同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将人员情况、维保情况、更换配件等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电梯设备更换的零配件应在维保当天交由业主检验保管。4.4搭乘电梯人数过多时,应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用电梯搬运物件时,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并注意不得损坏电梯。4.5发生火警时,严禁搭乘电梯。4.6电梯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电梯作例行检查,使电梯保持正常工作状态。4.7发现有水渗入电梯或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4.8电梯轿厢应保持整洁。4.9 维护等任何停梯,应挂牌告示。 5、中央空调系统管理要求5.1建立《空调设备操作规程》。5.2室内照明、通风保持良好,室温控制在40度以下,墙上配挂温度计。5.3建立运行记录,查出问题应及时解决。中央空调系统必须认真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和维护保养制度。维护保养应事先向业主备案,业主根据维护保养内容可派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管。空调冷冻水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标准(GB50050-1995)。5.4定期作好空调机房的清洁卫生和设备维护。5.5空调机房内禁止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如确实需要,经龙岩市住建局书面同意后进行。5.6空调机房设备、管道及线路改变须经龙岩市住建局批准。5.7控制能耗、降低成本是每个人重要职责之一,应定期将能耗情况书面上报龙岩市住建局。5.8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空调机房应有防水、防鼠、防火设施。6、智能化服务要求6.1电话:保证本中心电话线路畅通,能正常运行和使用。6.2网络:网络工作正常、设备完好、线路畅通整齐。6.3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显示、数字音响、摄录像等多媒体设备工作正常、设备完好。6.4会议室的音响系统: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和使用、设备完好。6.5大堂的LED发布系统: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和使用、设备完好。6.6停车场管理系统:图像识别系统工作正常,摄像机工作正常,车辆及车牌号清晰,设备完好。6.7消控系统: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整、完好,能正常使用。6.8门禁系统:工作正常、设备完好。6.9监控系统: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通,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设备完好。7、安保工作要求7.1在龙岩市住建局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7.2预防和防止危及办公、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行为发生,维护办公楼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预防和阻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办公楼财产及附属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创建平安办公楼。7.3 建立门岗值守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等。7.4 做好地下停车库管理服务,维护交通秩序,防止盗窃、火灾等事件发生。7.5 建立安全巡逻制度。7.6设立应急预案,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8、消防工作要求8.1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设备操作使用方法。8.2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8.3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使消防设施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8.4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9、保洁服务要求物业服务区域内卫生整洁,管道畅通,按要求做好灭“四害”工作。10、停车库(场)管理要求10.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10.2定期检查消防等器械,杜绝隐患。10.3做好车场车辆管理工作。11、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各种应急处置预案11.1制定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11.2火灾应急处置预案。11.3群体性上访处置预案。11.4停电、停水应急处置预案。11.5设备设施应急处置预案。11.6刑事治安案件应急处置预案。11.7防洪防汛应急预案。12、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做好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所有资料实行“双档”(电脑档案、文本档案)管理,各种资料完整、系统、准确、真实。三、物业服务企业各类人员素质要求:1、物业公司必须配备不少于19人的管理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1人、工程技术人员3人、安保员11人、保洁员4人)。2、项目负责人:大专以上,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3、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电、水、空调、智能化,持有助理工程师或高级技工证以上资质,电梯: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操作证的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社保证明)。4、保洁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朴实肯干,经培训具有清洁工标准操作技能。5、安保员:初中以上,退伍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6、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需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工证、特种行业操作证等复印件。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和从业人员岗位证审查或考察,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成交供应商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期间发现专业技术资格证和从业人员岗位证弄虚作假现象,采购单位直接按5000元/人/次进行处罚,并有权单方解除《物业服务委托合同》。7、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秘密。8、工作人员须经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审合格后,方可聘用上岗。注:以上一~三项要求为基本要求,供应商投报的服务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四、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材料:(一)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一览表:人员名称数量(人)学历职称或资质备注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招标要求投标响应项目负责人1大专以上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水电设施技术人员2∕助理工程师或高级技工证以上资质电梯技术人员1∕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操作证本表还应附上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学历及职称或上岗证书复印件。上述人员中,水电设施技术人员及电梯技术人员还应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度(12个月)的社保基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上述材料的,属重大偏离。(二)供应商自2012年7月以来(若有以发文时间为准)没有被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的或2013年以来没有被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限制参加物业招投标活动的情形的书面承诺(格式由供应商自定)。未提供本承诺或虚假承诺的,属重大偏离。(三)供应商关于以下事项的书面承诺(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在服务本项目时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所有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法规和龙岩市建设大厦有关制度规定。未提供本承诺的,属重大偏离。(四)、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四章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格式龙岩市建设大厦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签订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签订日期:20  年 月日甲方: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通过竞争性谈判选聘乙方对龙岩市建设大厦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龙岩市建设大厦;物业类型:高层综合行政办公大楼;座落位置: ;经济指标: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二条:在第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1、房屋的使用和养护。包括:屋顶、粱、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所有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管理。3、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所有设备、设施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等工作。4、建设大厦楼内外(不含办公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5、公共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停车场车辆的引导、停放及登记管理工作。6、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和引导等安保工作,协助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7、协助管理市住建局机关会务等后勤服务工作。8、甲方临时交办的与本合同项下的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工作,以及新增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9、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延伸性服务。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第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按中标价实行包干制方式,合同期内除非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外,物业服务费一律不作调整。第四条:甲方于20 年月日起开始按月支付物业服务费。第五条:乙方协助甲方管理后勤会务服务工作,应代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人员工资等由甲方确定项目金额暂按原标准每月8316元,并由甲方另行支付)并出具物业发票。第六条:乙方应于每月底之前填写付款申请书报请甲方审查,甲方将根据月考评情况确定当月应付的物业服务费,并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后于下月30日之前以转帐方式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费。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并每月对乙方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当月物业服务费。第八条:对检查考核中乙方出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第九条:对乙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第十条:审批乙方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及时向乙方移交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和有关资料。第十二条: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第十三条:向乙方提供约100平方米的本项目物业服务办公用房,水电费由乙方自理。第十四条:不得干涉乙方依照本合同内容进行的物业管理活动。第十五条: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产生的各种纠纷。第十六条: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教育和文化活动。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依据本合同内容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自主实施物业管理活动,收取物业服务费。第十八条:确保实施的物业管理活动符合《物业服务要求》等有关规定。第十九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完善本合同项下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第二十条: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二十一条: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做好有关保密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及时妥善处理聘用人员的工伤事故。第二十二条:遵守甲方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会议,如需整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限期内完成。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第二十四条:妥善管理物业、办公用房及共用设施、设备,定期对物业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及时提供物业维护方案。做好物业维修计划并实施。第二十五条:时刻维护龙岩市住建局的对外形象,不得有任何损害龙岩市住建局形象和利益的言行。第二十六条:保持管理班子的稳定,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有更换应当书面报请甲方同意;其他基层员工定岗定编,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书面报请甲方同意。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签定后二个月内向甲方送交物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次年一月份之前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当年度工作计划。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完整地向甲方移交所管理的物业及所有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第六章物业的承接和收回第二十九条:甲方应于20年 月 日之前将本合同项下的物业交付乙方管理,双方应当共同对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编制《物业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乙方应及时对所承接物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如确属实,甲方应予完善。第三十条:乙方承接物业的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并编制《物业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相关质量保修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4、其他与本合同项下的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资料。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当天组织人员并配备必要的设备、用品用具进场。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将物业及有关资料交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甲方确保乙方人员等顺利有序离场。第三十三条:本项目采购单位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七章物业的使用、管理与维护第三十四条:乙方应落实甲方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服务时,甲方及物业使用人应予服从并给予必要的配合。第三十五条:乙方可采取提醒等必要措施,制止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三十六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事项,及时处理物业使用人的投诉。第三十七条:乙方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房屋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需要维修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送维修申请书,由甲方及时安排人员维修。正常使用损坏需更换的材料,中标人须及时申报,材料由物业公司负责采购。如果设备设施是由于中标人操作不当而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赔偿。设备维保更换的材料及地漏、地灯、灯管、水龙头、插座、插销、锁芯、开关等材料费,单项300元以下的主材费用由物业公司支付(超过300元的,超过部分由业主支付)。第三十八条:乙方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中应当对所管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提出维护计划和实施方案。第八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第三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物业服务要求》(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需要做进一步完善)实施物业管理服务,保证物业服务质量达标。第九章违约责任第四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对应付未付金额应按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四十一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物业管理事项转包或者分包给他人,乙方经甲方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后限期未整改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一个年度累计达到五次或五次以上的,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第四十二条:业主单位每年对成交供应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业主单位有权中止合同。第四十三条: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安全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引起重大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按照实际损失向有关方面予以赔偿。第四十五条: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日期组织好人员和设备进场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迟延天数超过15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四十六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工作人员的,如更换的是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按照每人每次10000元处以违约金,其他基层人员按照每人每次1000元处以违约金,未按甲方要求配齐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人每次处以10000元违约金,其他基层人员按每人每次处以1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从应付物业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在收到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后无正当理由在三日内未作出相关的处理或回复的,每次扣罚违约金500元。第四十七条:乙方非法侵占、虚报维修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乙方还应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第四十八条: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合同期满后,乙方逾期交回物业及有关资料的,按照每日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十日未能交回的,甲方有权强制接管。第五十条:有以下情形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3、因维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而采取的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的;5、非乙方原因,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第十章其他事项第五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五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 月日止。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有意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五个月作出书面答复。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四条:招标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之一,如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第五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六条:本合同共页,一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送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壹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单 位地 址 :单 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 :账号 :账号 :第五章 采购项目图纸、设备清单和相关资料一、 项目总平面图和项目规划指标。(成交后提供)二、设备清单:1.电气设备序号名称参数1地下室柴油发电机组型号:4306FZ-101L相数:3额定功率:430KW额定电压:400V额定电流:775.8A额定功率因数:0.8生产厂家:福州福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出厂日期:2006年11月2发电机组(无锡动工)型号:WD269TAD45-L机号:********功率:512Kw标定转速:1500 r/min缸径:138mm行程:150mm净重:1950kg生产厂家:江苏无锡动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厂日期:2006年10月3地下一层配电室干式变压器两台①#1 主变:630kV/A型号:SCB9-630/10高压侧电流:40.0A低压侧:400V 1000A生产厂家:山东临清益和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06年7月②#2 主变:630kV/A型号:SCB9-630/10高压侧电流:40.0A低压侧:400V 1000A生产厂家:山东临清益和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06年7月③地下配电室高压盘柜:HXGN 12KV地下配电室低压盘柜:GGD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生产厂家:龙岩亿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4地下一层大楼供水系统专用水泵控制箱型号:JMXL-21G控制类型:一控二生产厂家:漳州芗城精铭开头厂出厂日期:2006年10月主泵电机(生活给水)2台型号:Y2-132S1-2功率:5.5Kw电压:380V电流:11.0Acosφ:0.88立式多级泵(非电机)(生活给水)2台型号:50DEL12-15X5级数:5级流量:12m3 / min转速:2900r / min扬程:75m电机功率:5.5kW(配套电机)2.中心大楼消控设备序号名称参数1消控主机,250立方米消防水池1个,高位消防水箱18立方米1个,消火栓泵2台(55kw*2台)。自动喷洒主泵2台(45kw*2台)湿式自动报警阀2套(规格DN150,工作压力1.6MPa)消火栓87个地上消防泵结合器10套(规格DN150)型号:Y2-250M-4 Y2-225M-4生产厂家:上海东方泵业3.智能化设备序号名称参数1视频监控系统生产厂家:NPE、大华2报警系统生产厂家:3停车场管理系统生产厂家:4.配电系统序号名称参数1配电系统总装机容量:1071KW5.电梯设备序号梯号型号载量(KG)速度(M/S)层站维保期1DT01PT13/18-1910001.7516/16/162DT02PT13/18-1910001.7516/16/166.主要设备表序号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式数量品牌1风机盘管机组42CE002300AL 32W1台上海通惠42CE003300AR 31W12台上海通惠42CE003300AL 31W7台上海通惠42CE004300AR 58W13台上海通惠42CE004300AL 58W17台上海通惠42CE005300AR 76W28台上海通惠42CE005300AL 76W26台上海通惠42CE006200AR94W30台上海通惠42CE006200AL94W10台上海通惠42CE008200AR134W5台上海通惠42CE008200AL134W6台上海通惠42CE008300AR130W18台上海通惠42CE008300AL130W15台上海通惠42CE010300AR150W16台上海通惠42CE010300AL150W11台上海通惠42CE012200AR189W19台上海通惠42CE012200AL189W15台上海通惠风机盘管(高静压)42CW014L320W3台上海通惠42CW014R320W3台上海通惠2离心式水泵卧式水泵Y112M-2N=4KW1台上海新泸龙3管道增压泵空调补水25-SG5-25 N=1.1KW1台龙岩九龙空调补水20SG4-20 N=0.75KW 1台龙岩九龙4 潜水泵60WQ40-7-22 N=2.2KW26台上海东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JMXL-20/G13个漳州芗城精铭5消防排烟风机XPF-6.5ZD N=5.5KW5台福州兴宏消防送风机XFF-6.5Z0 N=5.5KW3台福州兴宏7 公共照明设施序号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式数量品牌1高交节能荧光灯、白炽吸顶灯2控制箱一般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箱8 安保设施主楼、附楼、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计算机网络,停车管理系统。9 避雷设施接闪器、均闪器、均压环与接地网可结焊接,属二类防雷建筑。10、中央空调位置编号型号序列号制冷剂产地生产日期四楼1#30RH0120ARH120F2492R407C 15.6kg上海开利2006.102#30RH060ARH060F2479R407C 15.1kg上海开利2006.10五楼3#30RH060ARH060F2480R407C 15.1kg上海开利2006.104#30RH060ARHO60F2342R407C 15.1kg上海开利2006.105#30RH060ARH060F2475R407C 15.1kg上海开利2006.106#30RH060ARH060F2356R407C 15.1kg上海开利2006.10十七楼7#30RH060ARH060F2476R407C 15.1kg上海开利2006.108#30RH060ARH060F2131R407C 15.1kg上海开利2006.109#30RH120ARH120F2266R407C 15.6kg上海开利2006.0910#30RQ202GRQ202F1410R407C 26.0kg上海开利2006.11附五楼11#30RH120ARH120F2493R407C 15.6kg上海开利2006.1012#30RH060ARH060F2477R407C 15.1kg上海开利2006.09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注释: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是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部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期 :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2.1条列出目录。注:资格证明文件只需一份。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 谈判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谈判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谈判供应商代表姓名)为谈判供应商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 )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竞争性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谈判、签约等。谈判供应商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谈判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谈判供应商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谈判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方谈判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响应书(请在此注明正本或副本)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期 :响应书目录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服务说明和偏离一览表;4供应商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全体物业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承诺。5、提交的其他资料;6、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若有) 响应函致: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FJLYCG2013- 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现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和响应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1、资格证明材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2.1条列出目录)2、响应书2.1响应函;2.2报价一览表;2.3服务说明和偏离一览表;2.4供应商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全体物业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承诺。2.5、提交的其他资料;2.6、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若有)。二、经研究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后,我方将接受并遵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和采购文件规定的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三、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谈判采购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日期做好设备采购工作并按合同的规定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四、竞争性谈判开始后我方保证不撤回谈判响应;五、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接受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六、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谈判响应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七、谈判有效期为90天;八、我方遵照谈判须知及有关法令规定,绝无作弊垄断或借用证照、提供虚假资料、串通哄抬报价等不法情事,倘有违反规定被取消资格时,愿放弃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权利,绝无异议;九、若我方为成交人,我方愿意按本采购文件第二章第4.2条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成交服务费,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十、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谈判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年月日报价一览表谈判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货币单位:元项目报 价投标总报价即:每月单价( 元/平方米?月)×15800平方米×60月小写:大写:注:1、投标人须填报每月单价;2、投标总报价包含了《谈判服务一览表》中1~8项的物业服务内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日服务说明和偏离一览表谈判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按顺序列出)投报服务响应内容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填表说明:1、“投报货物具体技术参数及性能”应根据投报货物实际情况如实填写;2、响应情况填写说明: “投报货物具体技术参数及性能”与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及要求”)点对点对比:(1)与采购文件完全一致,在响应情况一栏中填写“无偏离”;(2)高于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情况一栏中填写“正偏离”,并在“偏离说明”一栏中详细阐述理由;(3)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情况一栏中填写“负偏离”, 并在“偏离说明”一栏中详细阐述理由。3、有关“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人未在“投报服务响应内容”中响应的,视同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日提交的其它资料如: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一览表:人员名称数量(人)学历职称或资质备注要求响应要求响应要求响应项目负责人1大专以上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水电设施技术人员2∕助理工程师或高级技工证以上资质电梯技术人员1∕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操作证上表中须附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学历及职称或上岗证书的复印件;上述人员中,水电设施技术人员及电梯技术人员还应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2年度(12个月)的社保基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上述材料的,属重大偏离。2、投标人自2012年7月以来(若有以发文时间为准)没有被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的或2013年以来没有被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限制参加物业招投标活动的情形的书面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定)。未提供本承诺或虚假承诺的,属重大偏离。3、投标人关于以下事项的书面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定):3.1、在服务本项目时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3.2、投标人所有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法规和龙岩市建设大厦有关制度规定。未提供本承诺的,属重大偏离。谈判供应商全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 日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123、456合同包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生产厂家金额规定价格扣除(6%)相应价格扣除(金额×6%)6%6%合计6%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时,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6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6%。3、以上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计算价格扣除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3〕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3〕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详见上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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